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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誰之過

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誰之過

8月25日9:30,直播西城法院審理“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誰之過單位起訴勞動者”案

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誰之過

日前,美諾餐飲有限公司將張女士訴至西城法院,稱北京市仲裁委做出的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裁決是錯誤的。

原告美諾餐飲有限公司稱,2009年6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做出判決,判決原告與被告張女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原告在接到判決後即與被告聯繫簽訂合同事宜,但被告卻提出不合理要求,經協商未果,導致雙方未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被告張女士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判令原告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報銷醫藥費,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於2010年7月9日作出裁決,裁決原告向被告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並報銷醫藥費,原告認為裁決錯誤,請求法院判令原告無需向被告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和報銷醫藥費。

本案將於庭審過程,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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