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教師 >

教師考勤制度

教師考勤制度

導語:在學校,不僅僅學生需要制度管理,教師也需要,下面是小編整理教師考勤制度的全文,歡迎閲讀,僅供參考。

教師考勤制度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及各項工作有效而高效地運轉,根據上級組織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要求:

1、教職工實行全員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時間按學校作息時間表執行。

2、有早讀的科任教師按時到位,早、午第一節沒課的教師、中、下午最後一節沒課的教師可以比作息時間晚到、早走30分鐘。上班期間要離開崗位者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説明去向。未經請假不來學校工作者,按曠工處理。

3、班主任和級組長,早讀、課間操必須到場。

4、眼保健操由前一節上課的教師組織、督查,待學生順利作完操後教師才可下課(包括轉移教室上課的班級,只體育課除外)。

5、各處室行政人員上班期間因事外出,必須向校長辦公室講明去向,並安排好值班人員。

二、升旗要求:

1、學校舉行集體升旗儀式時(除特殊情況外),每位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教師整隊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如因學校公事外出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校長辦公室請假。

2、升旗時,主動按規定位置列隊,衣着整潔大方,佩戴好校徽,聽從指揮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學生前,由級組長負責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處全面負責,學生整隊由體育科組長安排人員負責。升旗手、護旗手、負責廣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

4、升旗儀式後,年級組長向辦公室彙報班主任出勤情況。

5、參加升旗儀式時,所有人員必須肅靜,奏國歌、升國旗時肅立,行注目禮;唱國歌、校歌,要求態度莊重,聲音嘹亮。

三、開會和學習要求

1、開會包括教職工必須參加的全校教職工大會、處室會議、級組和教研組會議等;學習包括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教職工必須參加規定的會議和學習。

2、教職工參加學校會議時,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閲讀書報和閒聊;不得在會場批改作業、試卷等。參加全校教職工大會時按座位表就坐,由辦公室負責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誤的,由其本人負責。

3、各部門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期間,教職工不得做與本次學習無關的事情,部門負責人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全校教職工大會者,必須事先向校長請假。

四、請假要求: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才能休假。因特殊情況當事人未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經批准方為有效,並要求當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確認請假手續。凡未辦理手續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請假的審批權限

(1)半天由年級組長審批(不影響當天工作,每月不超過三次)。

(2)一天由年級組長簽署意見後由主管主任審批。

(3)兩天由年級組長、主管主任簽署意見後,副校長審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級組長、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長簽署意見後,校長審批。

(5)非教學人員請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長審批。

(6)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7)中層幹部或中層以上幹部外出辦公事必須事先向校長報告。

(8)不得越級請假,未授權審批的行政領導不能批假。未經批准,教師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以上請假,凡未到校長辦公室辦理手續,均視為未得到批准。教師未經主管主任或校長批准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曠工處理。請假期間教師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處安排頂代,上課由教務處安排頂代,教輔、後勤人員由主管主任安排頂代。

3、請假的程序

先到校長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然後由有關人員審批簽字,最後將請假單交至校長辦公室備存。請假期滿回校上班,應辦理銷假手續,三天以內假期應口頭向上級有關審批人銷假;三天以上假期應到辦公室書面銷假手續。凡未能及時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的,由請假人負責。

4、請假的種類和規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須請假者,憑有關書面材料辦理手續。

(2)事假

凡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處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應請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需離崗醫療半天以上者,必須憑指定的醫院(急診例外)診斷證明,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堅持滿工作量者,需憑指定醫療診斷證明,經校長批准作半休處理,可適當減輕工作負擔或不坐班,但必須參加集體備課、教研活動、政治學習、集會等校內集體活動。

病假須憑對口醫院看病病歷和病情診斷書向負責人申請,經允許後方可病休。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應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曠工論處,並視情節輕重對請假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

病假期間,應在指定醫院或家裏休養。如需離開深圳診治和休養者,除在醫保局辦理有關手續外,還須徵得學校同意。

連續請病假者應按期交驗指定保險醫療醫院的診斷證明辦理續假手續,不得一次請假長期休養。

(4)產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產假90天,難產增加30天,已辦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天(已婚職工,24週歲生第一胎的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個嬰兒,還可增加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生育看護假

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的職工,可在配偶產假期間給男方10天看護假,工資照發。

(6)婚假

教職工婚事原則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進行的.,為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只批不超過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學校給予獎勵。

(7)喪假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去世,給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經批准可給假5天。如假期已滿,需繼續請假者,一般按事假處理。

(8)到國外及港、澳、台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親屬者,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批示意見處理。

以上各假,除產假按有關規定處理外,在計算假期時,應將假期間的公休及法定節假日包括在內。

五、考勤

1.實行考勤負責人制度。級組長、教研組長、處室主任和功能室組長負責本部門的每日考勤。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交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不定期的抽查、巡查,負責彙總和統計。分工如下;

(1)升旗、教職工大會、行政例會、大型活動:由辦公室負責考勤。

(2)坐班:年級由級組長負責,處室由主任負責或由功能室組長負責,音美教研組、體育教研組由教研組長進行考勤。

(3)上課:由教學處負責。

(4)級組活動:由級組長負責。

(5)教研組活動:由教研組長負責。

(6)班主任、級組長和班主任會議:由政教處負責。

(7)活動課、校本課、教研組長會議:由教學處負責。

2.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考勤工作要認真負責,按時將考勤表填好交辦公室。

六、缺勤的處理

1.曠工者按天扣發其當日崗位津貼工資,1個月內曠工每累計一天,扣發其當月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超過3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班超過三個月者,報上級主管部門,作自動離職處理;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請調動,在申請或辦理有關手續期間,未經允許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從分配,第二天不上崗者。

3.在病、事假期間,若從事其它職業,經教育無效,停發本人的全部工資;

4.一個月內病假累計十天以內,其當月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十天的,按其當月超過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二十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住院治療期間除外)。一學期內病假累計超過60天者,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學校公事、事病假期間或校車延誤不能參加升旗儀式外,其餘任何情形不參加升旗儀式,均按升旗缺席處理(每學期無故缺席2次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6.教研組、級組活動: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崗、班主任和級組長會議: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職工大會:每缺1次扣10元。

9.開會、學習、坐班遲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項處罰,根據違反的項目累加計算。

本規定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標籤: 考勤制度 教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jiaoshi/d99e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