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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樂裝瓶廠嚴重違反勞動法

可口可樂裝瓶廠嚴重違反勞動法


可口可樂公司(Coca-Cola Company)成立於1892年,是全球最大的飲料公司,總部設在美國亞特蘭大。可口可樂在200多個國家擁有近400個飲料品牌。可口可樂是全球最有價值的品牌,在美國《商業週刊》2008年度“全球最佳品牌”排行榜中,可口可樂以667億美元的品牌價值連續八年排名第一。
可口可樂首次進入中國是在1927年。改革開放後,可口可樂於1979年重新進入中國。2005年,可口可樂在中國的`銷售額已超過100億元,當年中國成為可口可樂全球第四大市場。
可口可樂中國系統由可口可樂中國業務部和7家裝瓶夥伴組成,可口可樂中國系統總共有2家濃縮液生產廠和35家裝瓶生產廠,遍佈中國各地。可口可樂裝瓶商使用的濃縮液全由可口可樂下屬的濃縮液生產廠提供。具體見下頁圖示。
可口可樂在中國急速擴張的同時,也積極宣傳其具有優秀的企業社會責任。可口可樂中國連續兩年發表了《2006企業責任報告》和《2007可持續發展報告》[ 見附錄]。
同時,可口可樂在中國也獲得無數的社會公益和企業責任獎項。如,2006年亞洲企業社會責任論壇,可口可樂(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獲得兩項大獎;2006年榮獲“中國十大慈善企業稱號”;2005年獲得中華慈善總會頒發的“2005年中華慈善獎”。
可是經過我們調查發現,可口可樂在中國大陸的裝瓶廠和供應商存在嚴重違反中國勞動法規的現象,存在嚴重壓迫、剝削中國工人的情況,與可口可樂宣傳的形象完全不符。
雖然,可口可樂為中國慈善事業投入不少。但是用剝削中國工人的血汗錢去捐款換來眾多的慈善獎項是我們堅決不能接受和認可的。就好像一個人犯了法,同時他捐了一部分錢,這個人能免除追究責任甚至説道德高尚嗎?
那可口可樂是如何逃避法律和社會責任?在哪些方面違反中國的勞動法規?
請看我們的調查報告,歡迎提出各種批評和建議!
有關可口可樂裝瓶廠和供應商的資料,主要從可口可樂公佈的報告、互聯網、學術論文及報刊等獲取。報告所有勞動法規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相關勞動法規為標準。
真實性説明:本調查報告所涉及的調查對象,均被告之對其所言真實性負責。為保護調查對象的利益和安全,報告中隱去真實姓名。我們對相關證詞、證據均有留存,以避免因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而產生法律糾紛。

可口可樂裝瓶廠嚴重違反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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