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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藝術教育價值探析論文

藝術與藝術教育價值探析論文

【摘要】藝術的價值和藝術教育的價值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又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藝術的價值主要是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同時對人產生教育作用。藝術教育是以美的對象和美的存在形式,按照藝術教育的規律,對學生進行全方位的審美教育,促進學生的素質全面發展的教育。本文就藝術及其教育價值進行探討。

藝術與藝術教育價值探析論文

【關鍵詞】藝術;教育;價值

藝術的價值和藝術教育的價值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是又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藝術的價值主要是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同時對人產生教育作用。藝術教育是以美的對象和美的存在形式,按照藝術教育的規律,對學生進行全方位的審美教育,促進學生的素質全面發展的教育。本文就藝術及其教育價值進行探討。

一、情感方面的價值

每一件優秀的藝術作品都飽含着藝術家最為充沛的情感,而觀賞者之所以被這些藝術品感動,也是因為被藝術品所表達的情感所感動。故情感價值是藝術及其教育的基本價值,也可以説是本質價值。而其他的價值功能都是以情感價值為前提和基礎的。而情感價值系統又由以下三個方面構成:

(一)陶冶情操

每個人都有情感,而情感的陶冶就是聯繫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以及人與社會之間的檢驗方法和表達方式。情感的陶冶其實也就是孔子所説的“感發志意”,所謂感發志意,就是指每個人的情感是其志向和意志的體現,可以滿足人的精神發展需求。因此,情感的陶冶是藝術最基本以及最本質的價值所在,也是藝術及其教育的本質功能,其他功能與價值都是在這種功能基礎上產生的[1]。西方很早就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很早就認識到音樂可以隨着節奏的起伏引起欣賞者相應的情緒波動和起伏,與此同時使得性情發生變化從而起到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發展到現當代,藝術作品更是注重藝術表達的情感功能,更向着情感的表達宣泄方面發展。美國著名的美學家蘇珊·朗格認為,人的內在生命中有一些複雜、微妙或是強烈的真實感受。而這些感受必須要借直覺和體驗方才可以得到,類似語言、數字這類理性的符號是難以駕馭的,而這些只能由藝術這類表達性的符號才可以勝任。

(二)與人格的關係

每一件藝術作品與人格的關係都是極為密切的,一般理論認為從一件藝術作品中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氣質、品味以及修養。每一個功成名就的畫家都有他自己的繪畫風格,這種風格在很大程度上是這位畫家的個性化的、內心化的體現。因而才會有“畫如其人”這種説法,指的就是從繪畫作品的風格面貌中可以看出這件作品的作者內在的氣質修為和精神面貌。正如法國著名的雕塑家羅丹所説:“藝術的美,就是性格和表現。”[2]氣質、品味以及修養等等構成了每一個人的人格。人格這個概念從其廣泛的內涵來講,就是指這個人的尊嚴、價值和道德品質等,是構成每一個人的思想、情感以及行為的特有的綜合統一模式,就教育範圍來講,人格相當於人的“個性”和“身心”等概念。在心理學中就是指每一個人的穩定的心理品質,包括體現在個性傾向中的人的需要、動機、興趣和信念等。在哲學概念中的人格則是感覺、情感、意志等的同義詞。在藝術中,人格的價值意義必定也是存在的,好比中國書法就十分講究人品對書品的影響作用,有“字如其人”的説法。不過藝術創作與人格的聯繫更多的還是體現在心理結構的特徵方面。性格是涉及各個層面的心理結構的總特徵,它與藝術風格有密切的關係。性格通過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綜合地體現出來,其中包含着態度特徵、意志特徵以及情緒特徵等諸多方面。人的心理結構在成熟以後便具有了相對的穩定性,但也不是不再發展變化了,性格會隨着逐步的、深入的學習以及人所處的生活環境、工作環境的變化而變化。藝術風格不可能非常全面地反映人的各種態度和行為方式,它也只能集中地體現心理結構中與形式有關的方面。

而其中還有一種更加穩定的因素,一種即使受到心理結構變化的影響而變化,也會保持不變的因素,這是由很多成功的藝術家的風格發展所驗證的。正如畢加索的風格面貌有過一些變化,如藍色時期、玫瑰時期、立體時期等,但再變也能看出是畢加索畫的。這就是因為,在他的作品中始終透露着他的.氣質和性情。赫伯特·裏德認為:一切藝術風格的差異都最終歸結為氣質上的差異。人的各種精神活動都是一種運動,而氣質就是基本的精神運動的動力特徵,具體表現在人的心理活動的強度、速度、靈活性和耐久性等方面,這與不同風格的藝術作品中所體現的不同的精神上的強度、運動感和刺激性等是相應的。可以説藝術風格是作品中所體現的內在精神的動力特徵。但是特徵畢竟是特徵,它不起決定性的作用,決定性的東西還是人的生存與行為最深層的動力本身。在審美經驗中,人的基本需要是作為內在的精神動力而起作用的。這種基本需要在不同的藝術形式中以不同的面貌體現出來。而這種以特定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基本需要,就是藝術家們所孜孜以求的內在精神。這種內在精神能激發人們的藝術潛能,而人的氣質是內在精神的體現,藝術表現風格與人的性格氣質是一致的。如果注意研究一下美術史上的各種風格流派,不難發現美術發展史亦可按照內向型、外向型或理智型、情緒型等性格類型來分類。

藝術的發展都會體現出兩種不同的性格,有熱情奔放的和冷靜淡然的。如徐渭的大潑墨花鳥和八大的花鳥畫,就是典型的豪放派和冷靜派。而藝術風格的特點就體現了藝術家的性格氣質,或者説是藝術家個性的直接體現,正如徐渭的癲狂和八大的冷峻。這種審美與藝術風格不僅在純藝術中需要,在實用藝術中同樣需要,馬薩諸塞州教育局的藝術教育專家史密斯就學院的職責説過:“不管什麼人,只要看一看由於在生產過程中缺乏審美趣味和藝術修養而被積壓在倉庫中的任何一種工業產品都能發現,儘管我們在產品設計上投入了大量的技術和勞動力,但是其美觀方面的不足卻是顯而易見和令人痛苦的。只要那些承認藝術感染力的外國工廠車間生產出來的產品具有藝術個性而我們的沒有,那麼我們在競爭中不可能拿出什麼有效的保護法。”[3]這説明審美與藝術風格已經滲透到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與心理的關係

人有悲歡離合,喜怒哀樂。而藝術體驗可以調節人們的心情從而潛移默化地調節人們的性情,從而形成樂觀健康的心態。常常有這種例子出現:奶牛養殖户通過放音樂來使奶牛多產些牛奶;葡萄莊園給葡萄放音樂使得葡萄增產;養豬場定期給母豬播放音樂促進母豬多產等等。這種生理上的關係雖然尚未得到科學驗證。但是,在心理上的關係早就有所研究。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藝術體驗是一種“高峯體驗”,高峯體驗是指“對人的最美好時刻、生活中最幸福的時刻的概括,是對心醉神迷、銷魂、狂喜以及極樂的體驗的概括”(轉引自馬斯洛《自我實現的人》譯序,三聯書店)[4]。而這種高峯體驗可以使人的身心達到最完美的境界。藝術是可以使人心情愉悦的,可以啟發增強人的自信心,因此在歐美國家一些醫療單位治療癌症時通常會加入藝術的欣賞,使得病人增強對繼續生活下去的信心,對生活仍然充滿希望。因此,在醫院的牆壁上經常掛滿了優美的畫作,就是用來陶冶情操調節心理的。

二、認知能力上的價值

(一)開發認知能力

在認知能力上的作用,最明顯的就是應用於幼兒教學上。音樂、繪畫、舞蹈、詩歌寓教於樂,這些都是培養幼兒的重要手段。幼兒兩三歲以前的塗鴉是沒有主觀控制的肌肉活動,經過科學的有針對性的指導練習後這些活動就可以逐漸變得有所控制,而這種無意識的塗鴉和有意識的鍛鍊正是幼兒智力成長的重要過程。就像人類剛剛開始的巖畫和原始舞蹈以及有節奏的喊嘯,這些可能不算是真正的有意識的藝術,但是現代的藝術正是由這些漸漸轉變而來的。這是一個隨着人們的智力和感受力全面增長的過程。

(二)身、心、手、感官的協調

在繪畫基本功寫生的練習中就強調眼手心的統一,也就是眼睛看到的要通過自己的審美取向進行取捨再通過手錶達出內心所想,這就需要長期的練習來協調好眼睛、心以及手,所謂的“眼高手低”和“手低眼高”都是沒有協調好這三者的關係導致的,由此可見繪畫練習可以加強人們的感官協調,加強感官之間的對話聯繫。

三、與創造力的關係

(一)培養創造力

“只有創造性勞動,才能創造知識和文化,才能發展人的智力,使人更加完善。”[5]“天才是指進行一種沒有明確法則可循的創造活動的能力。”[6]由此可見,藝術是自由的創造,藝術這種性質在教育過程中肯定會對培養人們的創造力起到不可小覷的作用。詩歌需要按照平仄要求進行創造,音樂需要按照調子進行創造,戲劇需要按照故事的發生、高潮、結束進行創造,繪畫需要按照審美規律進行創造……這些藝術能力的培養都是按照一定的規律進行創造力的培養,並不是隨隨便便進行的。因而藝術及其教育是可以培養良好的創造力的,而現今國家也正強烈號召建設創造性新中國,可見藝術及其教育在創造力培養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

(二)培養創造技能

這是隨着創造力的培養必定帶出的,無論是學習繪畫也好還是音樂也罷,任何藝術的創造都是需要相應的創造技能的,在培養創造力的同時,創造技能是隨之逐漸形成的。

四、對社會價值的貢獻

人類在遠古時期會將生活刻畫在巖壁上,會圍繞篝火跳起收穫的舞蹈,會因為需要交流而進行有節奏的呼喊和嚎叫……這些都是藝術的最初模式,雖然當時沒有為藝術而進行這種創作,但是這些漸漸發展成為了現今的各種藝術門類。與此同時,對人類的社會進步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因為,人類正是通過這些藝術性的創造活動逐步使自身的能力得到提高,漸漸地向着文明發展,從而使得社會生產力逐步快速發展起來。從而使得人類社會從各個方面得到了充分的發展進步。這就是藝術及其教育的最大貢獻。

參考文獻:

[1][4]王志明,許笑鬆.藝術教育與人的發展——藝術教育價值系統研究[M].瀋陽:遼寧美術出版社,2006:20,21。

[2]北京大學哲學系美學教研室編.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M].上海:商務印書館,1980:66.

[3][6]阿瑟·艾夫蘭.西方藝術教育史[M].邢莉等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4]馬雲傑.文化價值論[M].山東:山東人民出版社,1990: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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