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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2021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2021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總公司所屬備企業的成本、費用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現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11系統各所屬企業。

第三條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條在成本、費用管理中,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經濟政策、財經法規和總公司財務規定,實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使計劃管理、定額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正確核算各單位成本、費用。

第五條根據資產經營責任制,各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負全責。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主管)協助總經理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和管理,準確核算成本、費用,並對企業經營效果負責。各單位財會部門具體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工作。總公司財務本部依據本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對所屬各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進行管理和監督。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行業實際,參照國家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報財務本部備案,並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六條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關於成本、費用開支範圍的規定,加強對產品的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及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具體開支範圍按(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總公司所屬其他行業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單位實際,認真遵守相對應的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三章成本、費用核算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的製造成本,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的統計產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對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期間費用,應按照其歸屬期限,區分費用性質,據實進行分類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原材料按計劃價格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也應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九條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受益期不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受益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遞延資產,按實際受益期攤銷,其中開辦費按五年攤銷。企業遞延資產應在年終會計決算中説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條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預提期短的,年終決算不留餘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保留餘額的,應在年終決算中説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一條低值易耗品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幣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費用。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幣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採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50%。

第十二條產成品和在產品成本以及期間費用的核算,除種植業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內核算的產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費用的準確性。

一、製造費用與直接生產成本;

二、製造成本與期間費用;

三、各類期間費用之間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五、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六、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十四條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實可行,一經確定,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不得變動。

  第四章成本管理責任制及監督

第十五條各單位必須按分工及崗位職責建立成本管理目標責任制。並編製成本、公用計劃和具體措施,對成本實行計劃控制和目標管理,以保證完成。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特點並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各項定額指標,並認真執行。總公司將對不同性質的單位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財會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定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組織成本費用核算;編制並具體落實成本費用計劃;監督考核單位內部各項成本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成本費用進行及時的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衞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税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税,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繫,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户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並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於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於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並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並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採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範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範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範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採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准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籤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説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於收進日(最晚於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於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餘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採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籤批後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採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兑、支票、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並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並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後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説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於當日送交銀行並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後簽報。

2日常採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範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週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週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週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採取上級審籤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籤,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籤,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籤。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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