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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七篇

關於勞動合同七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勞動合同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 年 月 日入職甲方,任___________。現乙方因患病需回家休養治病向甲方申請解除勞動關係,並給予補償。考慮到乙方的實際困難及意願,甲方同意解除勞動關係並給予相應補償。經雙方平等協商,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合同解除及離職手續等問題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 雙方的勞動關係以協商一致方式提前解除,乙方自願於___年__月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2. 乙方確認甲方此前已經按照其出勤狀況全額支付了其所有勞動報酬。

3. 甲方支付乙方補償款______元(具體明細如下)作為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

1) 經濟補償金

2) 代通知金

3) 醫療補助金

4) 醫療期工資

5) 醫療期社保繳費補償

6) 實際開支(住宿、交通)

7) 甲方愛心救助款

4. 甲方支付乙方____年 月份工資共計 元(結算至 月 日)。

5. 甲方此前幫助乙方墊付的住院費用 元,由甲方承擔。

以上款項合計人民幣_____元,扣除乙方借支款______元,剩餘款項合計____元,自乙方辦結離職手續後,由甲方通過轉帳方式支付。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勞動關係即告結束,基於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亦相應終止,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益。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201__年_月 日 201_年_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 *******有限公司__

乙方: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20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20xx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1000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60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七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20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1、甲方聘任乙方擔任專職教師一職,任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薪資為基本工資。

2、乙方按要求,在規定時段及班級上課,乙方無權自行更改。

3、乙方為甲方帶 個班,基本薪資為 1200 元?月(寒暑假休息月除外),每月及每年還可生成績效獎金(績效獎金請參閲《專職教師績效獎金獎勵辦法》)。

4、乙方課時費按人計算,班次人數1人課時費為5元?課,班次人數2人課時費為10元?課,班次人數為3人課時費為15元?課,班次人數為4人、5人或以上課時費為20元?課,班次人數6人到8人以上一併獎勵每班次每月200元的獎金(按照達到要求的時間標準判斷並且當月發放)

5、補課補助:標準100元?月(除8月、2月外),每年8月末發上半年補課補助,2月份發下半年補課補助。(當月有補課現象存在時,補課補助才相應產生)

6、乙方工作兩年後(以實際上崗時間計算)甲方將為乙方承擔一份商業養老醫療保險,合同終止,甲方不再為乙方續交此保險,由乙方自願交納。

7、乙方不可同時服務於其他單位組織。

8、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發現乙方無法勝任其工作。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4)乙方患病,醫療期滿後仍然不能從事原工作。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降低工資標準。

10、除不可抗力外,乙方無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如欲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或與甲方進行協商。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違約賠償金,金額為3000元。

11、本合同期滿後,即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60天向對方表示續約的意向,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後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12、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當事人乙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

(1)備課要按照甲方要求標準備課詳細。

(2)不能打擊任何學員,學員有問題可以及時和校長溝通,乙方可以適當地激勵學員,絕對不能打和體罰學員。如果經過調查因為此項原因而使學員流失,乙方當月工資被扣掉500元或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需保證上課紀律和課堂質量,可以採用獎勵和鼓勵的辦法,甲方需適當配合。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建三江卓爾教育臨時決定,乙方需遵守。

15、本合同為重新修改合同,原合同作廢(上崗時間不變)。

甲方(蓋章)

電 話:

乙方(簽章)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日 月

勞動合同 篇4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

願簽訂本標準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 名擔任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

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 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

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鑑於乙方所在崗位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具有重要影響,為此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基礎上,共同訂立本合同附件。

第一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愛人在長垣地區工作問題。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人民幣10000元整。

第二條、乙方在長垣工作期間(勞動合同所約定期限),甲方為乙方及其家屬提供住房一套,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險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整,服務期滿該項費用,由甲方退還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按照實際使用年限一次性補償甲方房屋使用費。具體費用按人民幣10000元/年計算。

第三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本人及其家屬户籍問題,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續簽及勞動關係的變更甲、乙雙方均需提前90天通知對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內,甲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乙方無需履行本約定第一、二條。

第六條、合同期限內,乙方薪資水平,甲、乙雙方每年協商一次(原則上定於每年6月份),調整幅度是甲方生產經營狀況決定。

第七條、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本約定,未經對方同意而對本約定的單方面變更無效。

第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約定或與本約定有關事項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而提起訴訟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約定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甲方): 名 稱:

經濟類型:

地 址 :

職工(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用工形式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1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 。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證時還需交簽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山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煙台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煙台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字):

日期:

標籤: 七篇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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