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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8篇

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8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8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x年x月x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x省(自治區、直轄市)x市(縣)x路x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x部門(或崗位)擔任x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x)。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精神及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於20xx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補償金額為:元整(元)。

三、甲方為乙方補齊20xx年9月份以前所欠養老保險金,個人部分從乙方補償金中扣回,以後養老金續交事宜由新用人單位續交或乙方自行辦理。

四、到目前為止,乙方無職業病史,其以後健康狀況與甲方無關。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後,乙方即成為社會自然人、自由從業者。以後個人涉及法律的、經濟的、生活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現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託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週期為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支付標準為____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__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保險,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按法定條件辦理,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月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如約定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購買社會保險等。

2、採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損害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強迫對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後強迫續訂勞動合同。

3、採用欺詐的手段,故意隱瞞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虛假承諾優厚的工作條件。

4、訂立程式形式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如雙方當事人未經協商,或者未經批准採取特殊工時制度等。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如約定勞動者自行負責工傷、職業病,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等。

6、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的勞動合同。如強制收取培訓費、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股金等。

7、主體不合格的勞動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籤合同等。

8、侵犯婚姻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規定合同期內職工不準戀愛、結婚、生育。

9、侵犯健康權利的勞動合同。如約定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損害勞動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報酬權利的勞動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

11、侵犯自主擇業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設定鉅額違約金、培訓費,限制職工流動。

12、權利義務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如設定無償或不對價的競業禁止條件等。

知識延伸: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勞動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因而,無效的勞動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於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其法律後果是: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考用人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用人單位無同類崗位的,按照本單位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第二,無效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造成的。法律上的過錯,是指法律關係主體在主觀上有違法錯誤,包括故意違法和過失違法。過錯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雙方的,它是由當事人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後果,因此,對於無效的勞動合同,在確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工會或員工代表 ) 乙方( 企業 )

員工人數 : 人 企業性質 :

協商首席代表 : 協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職務 : 職務 :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協商代表人數 : 協商代表人數 :

代表產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聯絡電話 : 聯絡電話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 增強合作共事 , 促進企業發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 , 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 ( 員工代表 ) 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後 , 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並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 , 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 , 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深圳市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 日(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 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八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九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二十條 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 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 日;

( 二 ) 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 , 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 , 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 , 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

( 二 ) 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

( 三 ) 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 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援.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逐步發展並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 法規及規章 , 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 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 , 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於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援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 , 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業應當及時處理 , 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 , 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 , 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 , 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 , 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 , 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後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 , 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 , 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式重新協商,並將變更修改後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 , 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 , 依規定執行 ; 無規定的 , 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 , 簽訂補充條款 , 並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 , 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 , 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 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 , 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 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簽字蓋章 ) ( 簽字蓋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男,生。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甲方為做好資質就位、升級及乙方二級建造師的繼續註冊和登記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勞動用工合同補充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作為二級建造師在甲方繼續註冊,同意並限於甲方在資質審查、企業升級、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該註冊證書;甲方確保乙方二級建造師及相關證書、證件的年檢及時、有效,確保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及時進行,並承擔所有費用。

二、乙方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註冊印章由乙方保管;乙方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職稱證書均按甲方的規定由甲方統一保管,甲方保證遵紀守法,絕不非法使用,並保證乙方免於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凡造成丟失時每證甲方賠償乙方5000元人民幣並承擔補辦費用;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造成註冊證書等單項或多項證件失效或被吊銷或構成違法犯罪等被查處,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支付乙方經濟損失、精神傷害賠償定計人民幣壹佰萬元;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在協議有效期內雖未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但由於我國是執行質量安全終身制,因此仍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乙方違約金伍萬元/每次。

三、甲方在企業升級、年檢、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每年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計人民幣大寫叄萬元整(不含稅、費,稅、費由甲方繳納),先支付後使用,恕不退還。

四、甲方全額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如在招、投標過程中需乙方出場時,出場費用全額歸乙方所得與工資無關,且因此而產生的乙方誤工,按正常出勤考勤;如甲方需乙方擔任專案經理或其他職務,經乙方認可後,其職務工資另行協商解決。

五、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任何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六、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叄年,自 年 月 日至日止。協議到期後,如甲方需繼續使用乙方上述證件,雙方可另行協商續訂本協議。

七、協議解除後,甲方應對乙方辦理註冊變更手續提供

方便條件,不得刁難。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及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八、本補充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1、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蓋章(簽字)生效,與勞動用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話:

單位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者通訊處:

戶口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平陽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說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用A3紙張雙面列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其中試用期為 月,即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蒼南縣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執行操作規程,遵守裝置、工藝和安全衛生規程,遵守職業道德。

第五條 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和技術操作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勞動場地、生產裝置和勞動工具,提供學習條件,進行技能培訓。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企業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並保證乙方的勞動保護待遇。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及計件單價根據實際生產工藝由甲方進行相應調整。員工在試用期滿之後,工資計算方式按月保底工資+加班工資+超產獎+質量獎+全勤獎等,同時按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且最低工資不得低於 元/月。(注:員工每月請假一天不扣全勤獎,請假超過一天的無全勤獎)。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企業有關規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種法定津貼、補貼和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和本企業的規定,保證乙方從入職之日起享受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福利待遇。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中部分應當由職工個人繳納,若乙方經甲方釋明之後仍執意不願參加養老、醫療、失業三項保險,並書面承諾放棄的,甲方將不再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會保險,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及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年終獎、年假補貼、旅遊、春節返程車票報銷、工作服免費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費待遇:

1.乙方當年新婚的(憑結婚證書),可享受相關婚假。

2.乙方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憑有效證明,可享受相關喪假。

3.乙方於暑期(公曆6月、7月、8月、9月)在甲方服務的,享受甲方按相關規定發放的一次性防暑降溫補貼費。

五、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定製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天)向甲方提交《離職申請表》。

第二十四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不願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到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出現《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七、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和浙江省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勞動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九、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二條 乙方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害或由於乙方違反合同行為,甲方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位址列,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者合同文字已領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若違反法的規定將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祕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二)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一種過失性辭退形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及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 預告辭退的許可性條件:

預告辭退是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預告後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權利義務關係。“預告”是指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也可以發向勞動者支付與預告期間相等的補償費的形式,取代預告通知。預告辭退限於勞動者無過錯,單一主客觀條件變化,勞訂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

《勞動法》規定預告辭退的法定許可性條件為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患病或以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定歷史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達成變更協議的。

(四)經濟性裁員的條件經濟性裁員指用人單位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經營狀況的手段,是無過錯辭退的一種特殊形式。用人單位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裁員:

(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依法申請和法院准許開始整頓後,因出現剩餘勞動力,需要把裁員作為預防的一種整頓措施。

(2)用人單位近營狀況惡化,發生嚴重虧損、開工不足、產品嚴重積壓之類的嚴重困難,需通過裁員來擺脫困境。

另外,進行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以上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我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又規定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1、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勞動者有上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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