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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彙編15篇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彙編15篇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

各科室、項目部:

為杜絕浪費,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加強辦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滿足工作需求”為原則,本着“勤儉節約,避免浪費”的宗旨,從合理、實際的角度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分公司機關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的購、管全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並及時詳細地辦理入、出庫手續;

(二)分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所需辦公用品均由各項目經理納入自身項目成本,自行負責購置、管理;

(三)分公司機關每月26-28日各科室負責人將本科室下月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提交辦公室,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後統一購置。過期將視為無計劃,辦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辦公室要做到:辦公用品品種合適、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進出適當。

二、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負責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台帳,記錄好入庫、出庫台賬,出庫時必須由領用人簽字;

(二)分公司辦公用品領用方式:按計劃、需用量、逐項領用;

(三)領用人員規定為:科室負責人或科室負責人指定人員;

(四)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科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價值,調撥給項目部,進入項目成本;

(五)各項目在分公司使用辦公用品,直接對口科室借用,最後彙總至辦公室統一轉帳,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續辦理完整;

(六)辦公室每半年對機關各科室的辦公行政用品進行一次盤點,並做好記錄。

三、辦公固定電話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電話只允許打市內電話;

(二)因辦公需要打長途或收發傳真統一到辦公室辦理,並辦理登記手續。

四、違規使用辦公用品處罰辦法

(一)對幹私活或浪費辦公用品者,經查實扣本人當月工資50元,並扣科室負責人3分/次;

(二)對於消耗用的辦公紙張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於接待,分公司人員禁止使用,發現一次罰10元;

(三)週轉使用辦公用品(如計算器),辦公室要建立台帳,還舊領新,否則由辦公室承擔。

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分公司。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2

1、酒店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電話機等均為酒店辦公而配備使用的,應以服務於酒店為宗旨,不得挪為他用,不得轉借他人。酒店為員工配置合理辦公用品,員工有責任正確使用、維護、保管好辦公用品。若因個人原故造成遺失、損壞及損失,由其按價賠償。

2、一切辦公用品的添置均由部門按照節約、方便工作的實用原則報計劃給總辦,經財務經理、酒店總經理審批後由採購統一購置,由倉庫發放和管理。

3、辦公人員領用的所有辦公用具用品均需在領用單上簽字,若因故離開酒店應如數交還。

4、財務部對配置在各辦公桌的辦公設備實行編號管理,任何人未經辦公室的許可不得擅自調換。出現故障,必須申報維修,若自作主張予以更換或修理,辦公室、財務部將視其損壞程度責成當事人賠償。

5、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各部門每月向採購部申購一次,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將申購辦公用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用途及上次領用時間等填寫清楚後,統計好後交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再報採購部,按採購計劃嚴格執行。

6、採購回來的辦公用品全部入庫(嚴格按照品名、規格、數量和金額進行登記,並分類妥善保管)。在指定領料時間領用時,由部門自行填寫領用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簽字後,在倉庫領出,直接交由使用部門。

7、各部門員工應本着節約的原則,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申請部門必須準確填寫所需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上次領用時間等,對於非初次申購或領用的物品,應堅持“以舊換新”原則,對於濫領辦公用品者,如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總辦和財務有權不予領用並視情節做出處理。

8、嚴格對複印紙、打印紙的管理,提倡節約,減少浪費,對報廢紙張集中使用,可用做文件校對稿的打印,或剪裁成小方紙做便箋紙使用。

9、倉庫每月進行一次小盤點,及時瞭解辦公用品的結存,對急需的辦公用品,應報採購部及時採購,保證酒店辦公用品的正常供應。

10、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費用。耐用辦公用品如有損壞,凡屬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的,辦理以舊換新手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由使用人負責賠償。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3

(一)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循增收節支、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

(二)局機關所用辦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費用自負;

(三)辦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的購置,由各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需採購的品種、規格、數量,經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按季度交辦公室彙總,報局長審批後實施採購;

(四)辦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購入後交由辦公室專管人員保管和發放,各科室領用時領取人應在相關憑據簽字確認;專管人員要加強相關物資的管理,確保物資購入與發放和庫存數量相符;

(五)各科室應做到增收節支,加強科室飲用水、辦公用品、辦公電話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1、科室飲用的桶裝水,本着節約的原則,只能用於飲用,不得用作它用,一經發現,當月相關費用自負;會議室飲用水原則上不用桶裝水,由局辦公室組織提供;

2、加強辦公耗材的使用管理(計算機設備及耗材管理制度執行),辦公用紙張一律回收利用,科室用紙實行領用核銷制,嚴禁鋪張浪費。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4

第一條 局機關辦公用品一律由局辦公室統一購買、管理和發放。

第二條 局機關各科(室)所需新購辦公用品,先到局辦公室填寫“辦公用品購買審批單”,經局辦公室主任審查、局分管領導審批後,由局辦公室統一購買。

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在20xx元以上者,須送局財務審計科審核後,再報局領導審批,方可購買。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在10000元以上者,需報市政府採購中心購買。

第三條 購買辦公用品需兩人經手,辦公用品入庫時,經保管人員核實無誤後,填寫“辦公用品驗收入庫單”,憑單入庫登記。

第四條 各科(室)領取辦公用品時,需填寫“辦公用品領取單”。一次性領取辦公用品價值在50元以上的,由局辦公室主任審批;

一次性領取辦公用品價值在200元以上的,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後,由局辦公室保管人員憑單發放。屬固定資產的用品,須在局財務審計科登記備案。

第五條 屬政府統一採購的辦公用品,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管理、發放和使用辦公用品要厲行節約,做到每季度進行實物盤存,公佈情況。

第七條 每當申請新購辦公用品時,需報告上一次採購辦公用品的發放情況及庫存情況。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明確辦公用品的申購、審批、採購、驗收、報銷及領用等規定,減少辦公費用開支,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申購及審批規定:

1、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綜合管理部保管員根據每月用量及庫存情況,於每月的月底進行統計申購。

2、非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各部門需使用的辦公用品如屬於非常規用品,首先須報本部門經理審批,然後報分管副總經理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綜合管理部採購,如果價值超過xxxx元以上的,還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

3、綜合管理部採購人員填寫申購單時,必須詳細註明所申購用品之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申購部門等,對於常規的辦公用品,應固定一個物美價廉的品牌,不宜隨意變更。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採購規定:

1、採購人員應根據已審批的申購單要求進行採購,有疑問的須即時饋,否則出現採購錯誤,由採購人員承擔責任。

2、採購人員採購辦公用品時,務必把握“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確保所購用品質量。

3、在價格和質量基本穩定的.情況下,不應隨意更換辦公用品的品牌,否則綜合部保管員有權拒收。

4、所有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採購,特殊用品經行政副總批准後可由申請使用部門購買,且均須提供發票(以加蓋印章方為有效)和購買處地址及電話,以便市場調研。

第四條辦公用品的驗收及報銷規定

1、綜合管理部保管員負責辦公用品的驗收。

2、保管員驗收辦公用品時,必須嚴格依據申購單的有關要求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有質量問題的,一律作退貨處理,對數量或單價有疑問的亦可拒收,並向上映。

3、所有辦公用品必須憑正規發票後附入庫單,經綜合管理部保管員驗收簽字,綜合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審核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第五條辦公用品的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發放,各部門需使用辦公用品的可按審批程序到綜合管理部處領取,綜合管理部保管員原則上按照《辦公用品消耗標準》予以發放。

2、各種筆芯、鉛筆、墨水、橡皮、雙面膠、膠帶、文件夾、文件袋、回形針、頭針、小便箋、稿紙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後領用。

3、圓珠筆、中性筆、塗改液、筆記本等常用品的領用,除需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外,還須注意領用週期,原則上領用週期為三個月(對於已領過圓珠筆或中性筆的,原則上以後只能領用筆芯)。

4、計算器、電話機、U盤、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領用和更換,除需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經綜合部經理審批准外,領用時還須以舊換新。

5、打印機、傳真機、飲水機、碎紙機、電腦、辦公桌椅、文件櫃、保險箱等貴重辦公用品用具的領用,必須由行政副總經理批准,並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6、領用人員離職時,須清還領用之辦公用品(易耗品視情況而定),如有丟失的須按原價扣還。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6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先寫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購買。

二、如各分公司負責人遇到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示後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備案,如不及時申報的將給予嚴重過失單處罰。

三、行政部每月統計辦公用品的領用情況及申購時結存情況報總經理。

四、各分公司/部領用的拉桿夾每單隻可領用一個,檔案袋每單隻可領用兩個。

五、電腦相關配件的購買更換經總經理批示後由行政部購買,電腦維護管理員做好相關物品的及時記錄(時間.物品名稱.單價)並讓相關人員簽字後方可進行維修更換,如電腦物品記錄不清將給予電腦維護管理員過失單處罰。

六、辦公用品各部門、各分公司/部負責人統一領用管理,並記錄好辦公用品明細帳,以備員工離職時的交接工作。

七、一旦員工離職,離職員工必須持部門負責人對其辦公用品交接情況的簽署意見前往人力部及行政部,待核實清楚後准許離開並領取工資,如沒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則一律不予辦理。

八、調職員工,在調往其它部門或崗位前須交接好辦公用品。由負責人簽字待行政部核實後方可調職,如交接部門人員雙方在未交接清便已調職,一旦發現交接不清情況責任由交接雙方及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責。

九、辦公用品的報銷手續為報銷人拿着辦公用品申請批示單(或確切使用去向),購買的發票上附支出憑證,且支出憑證上備註清楚後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三、週四。

十、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辦公用品的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抽查,如發現部門管理較好為公司節省辦公用品費用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反之管理不善.浪費現象嚴重造成公司辦公用品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相應處罰。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7

為有利於各部門工作的正常開展,規範管理辦公用品,合理控制各類辦公用品的正常使用,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做到勤儉節約,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採購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指除水文設施設備外,各科室日常需要的辦公用品及文印消耗品。

(二)消耗性辦公用品由各科室向辦公室申報,每月25日前由辦公室統一提出次月辦公用品購買計劃表,經分管局長審核後,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發放、登記和管理。

(三)辦公用品類固定資產每年申請報廢一次,報廢后將辦公用品交回辦公室,需要新購置的每年10月底可申請採購一次。

(四)辦公易耗品由辦公室根據耗量,提出書面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交採購員購買,驗收入庫無誤簽字後方可報銷。

(五)有專項資金的會議和項目所需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指定人員購買,在專項資金中報銷。

(六)購買各類物品時,要重實用、重質量,對量大、金額大的物品做到3人以上參與詢價採購,貨比三家,價廉、物美、實用。

(七)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建立入出庫制,並由接收人在物品發貨單上簽字,報銷應憑發票和簽收的發貨單報賬。

二、辦公用品的使用和借用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填報領用申請單,經各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聯繫分管局長審核後,由分管辦公用品的領導批准後方能領用。

(二)各部門所領辦公用品均屬水文局公有財產,只能用於工作所需,絕不允許據為已有。

(三)各類專項項目領用的辦公用品、耗材等按成本核算價格,計入專項項目成本。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共辦公用品(如照相機、攝像機等)時,要履行相關借用手續。借用前,保管人員及借用人員要仔細檢查辦公用品有無損壞,並在借用人員應在借用單上簽字;歸還時,仍然要仔細檢查其有無損壞及損壞程度,在歸還單上詳細備註並簽字。

三、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辦公日常用品,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造冊,集中管理。

(二)各類物資存放要做到安全,避免物資損壞;物資要分類存放,清理記賬,列好收支明細表,做到心中有數。

(三)借用公物,必須登記入冊,按時歸還。

(四)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應填寫辦公用品領取單。

(五)原則上公物不得外借或合用,外單位因特殊情況借用我局公物,須經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准,辦公室統一登記並辦理借還手續。

(六)發給各科室的辦公用品,要管好、用好,不得亂放亂扔或損壞遺失,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善遺失的,責任人按價賠償。

(七)管理員每季度清賬一次,將各科室領物情況列表通報。

(八)各科室工作人員,要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增強集體觀念,勤儉節約,廉潔勤政,保持艱苦創業的工作作風和奮鬥精神。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8

第一條辦公用品做為企業的必須開支,在公司的運營費用中佔有一定的比例。為了加強和規範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領用、回收等環節的管理規定,可達到使公司壓縮開支,樹立形象,強化管理的目的。

第二條辦公用品雖小,但積少成多,因此辦公用品的發放必須有嚴格的制度規定來保障,任何情況下都應節約使用。

第三條根據工作的需要情況,確定各辦公用品配備規格一覽表,作為發放用品的依據。員工如離開本單位,均應退回領用的辦公用品。違反者,公司財務將不予發放工資。

第四條辦公室(行政部門)負責辦公用品的收發、申請、採購、理清各環節的運作。認真做好計劃、預算工作以及根據情況制定不同的管理辦法及配給辦法。

第五條辦公文具的領用採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在領用前,各部門人員在填寫申請單後,再行發放。

第六條對於可繳的辦公用品,如訂書機,打孔機等用品在人員離職後可收回下發給下一任同事使用。

第七條公司員工領用價值在人民幣一百元以上的辦公用品時,須經部門主管核准同意後,到辦公室備案方可領用。

第八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辦公用品,否則行政辦公室不予登記,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九條對於不在日常辦公用品目錄上的辦公用品,各部門需事前填寫《申請表》,交辦公室待公司領導批准後,再行購買,配發。

第十條辦公用品實行登記造冊管理,由辦公室建立請領消耗登記簿,每月合計算一次,做到開支有數,賬簿相符。

第十一條辦公用品一般情況下實行限量供應。工作特殊急需的報請公司領導審批,隨時處理。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辦公用品若被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等價賠償。

第十二條辦公室有權對各部門的領用計劃進行必要的審查,監督,如發現有少用多報,虛報,冒領等弄虛作假者,將視情節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因使用時間過長需要報廢註銷時,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並報總經理批覆後,到辦公室辦理報廢註銷手續。

第十四條各部門憑《辦公用品申請單》可以領用已採購回公司的辦公用品。在領用時,領用人應當在辦公室的《辦公用品發放表》上籤上領取人姓名和日期,領取人方可領用,以明確責任。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或行政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9

第一條物品分類

(一)按資產的價值大小和攤銷方式,將辦公用品分為以下三類:

1.固定資產類:如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等。

2.低值易耗品類:如辦公桌椅、計算器、枱燈、電話機等。

3.機物料消耗類:

(1)純消耗類,如打印紙、便箋、信封等;

(2)可以舊換新類,如筆芯、水彩筆、透明膠帶、修正液、膠水等。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請購

(一)請購要求:採購應由歸口管理部門申請,經該部門總經理、供應部總經理、庫房採購管理中管理員三方簽字後交供應部採購。

(二)審批權限:

1.集團總部:價值在300元(含)以下的辦公用品請購由部門總經理審批;3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須報董事長審批;

2.分(子)公司:價值在20xx元(含)以下的辦公用品請購由分(子)公司總經理審批;20xx元以上的辦公用品須報董事長審批。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庫管人員根據一般需求狀況及時補充庫存物品以保持最適宜庫存量。

(二)庫管人員遵循先入先出法,即先入庫的辦公用品先出庫使用。

(三)庫管人員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核對數量及金額。

第四條出庫

(一)各部門於每月預算批准後第二天方可領用本部門辦公用品。

(二)各部門憑有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出庫單,經由庫管人員審核及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領取所需物品。

(三)庫管人員應按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標準嚴格把好領用關,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

(四)為控制成本,筆芯、水彩筆、透明膠帶、修正液、膠水等物資的領用,執行以舊換新的制度,請各部門保管好相應的廢舊物資。

(五)出庫物品的費用劃歸各部門。財務部與行政部將不定期對各部門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各項物資。一旦發現有不合理使用的情況,責任人按物資原價賠償;同時,總經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五條辦公設備的維護

(一)明確每台設備的具體用途,熟悉掌握其操作程序,嚴格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

(二)所有設備必須明確專人專責專管,嚴禁任何人隨意使用。

(三)注意辦公設備的安全、衞生、定期保養及每次使用的極限。

(四)設備發生故障,應立即與行政部或辦公室人員聯繫。若設備需維修,由行政部或辦公室人員聯繫專業維修商上門修理。如需將設備外移修理,必須派專人全程陪護監控直至原設備返回辦公室。重要辦公設備,不得任意外修。

(五)嚴禁將辦公設備用於處理私人事務。

第六條資產的借出

(一)資產借出經辦人須憑《資產借用申請單》至相關部門資產管理員處借用資產。《資產借出申請單》須註明借用資產名稱、借用事由、借用週期、經辦人,經借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二)資產借用經辦人徵得資產所有部門同意並填寫《資產借出登記表》後方可借出資產,《資產借出登記表》包括借用部門,借用資產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狀況,借用日期,計劃歸還時間及經辦人。

(三)借用資產應在計劃歸還時間內歸還,若遇特殊情況,無法於計劃歸還時間內歸還,須及時與借出部門資產管理員聯繫,經資產借出部門同意後,辦理續借手續,在備註欄中加以註明續借時間。

(四)資產使用結束後應立即歸還,未經借出同意不得轉借其他部門或人員。

(五)資產使用結束後須至資產借出部門的資產管理員處辦理資產歸還手續,在《資產借出登記表》中填寫歸還日期、資產狀況及經辦人。

(六)借出資產發生損壞或遺失的,由相關責任人照價或折價賠償。

第九條物品分類

(一)按資產的價值大小和攤銷方式,將辦公用品分為以下三類:

1.固定資產類:如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等。

2.低值易耗品類:如辦公桌椅、計算器、枱燈、電話機等。

3.機物料消耗類:

(1)純消耗類,如打印紙、便箋、信封等;

(2)可以舊換新類,如筆芯、水彩筆、透明膠帶、修正液、膠水等。

第十條辦公用品的請購

(一)請購要求:採購應由歸口管理部門申請,經該部門總經理、供應部總經理、庫房採購管理中管理員三方簽字後交供應部採購。

(二)審批權限:

1.集團總部:價值在300元(含)以下的辦公用品請購由部門總經理審批;3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須報董事長審批;

2.分(子)公司:價值在20xx元(含)以下的辦公用品請購由分(子)公司總經理審批;20xx元以上的辦公用品須報董事長審批。

第十一條辦公用品的管理

(一)庫管人員根據一般需求狀況及時補充庫存物品以保持最適宜庫存量。

(二)庫管人員遵循先入先出法,即先入庫的辦公用品先出庫使用。

(三)庫管人員定期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核對數量及金額。

第十二條出庫

(一)各部門於每月預算批准後第二天方可領用本部門辦公用品。

(二)各部門憑有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出庫單,經由庫管人員審核及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領取所需物品。

(三)庫管人員應按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標準嚴格把好領用關,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

(四)為控制成本,筆芯、水彩筆、透明膠帶、修正液、膠水等物資的領用,執行以舊換新的制度,請各部門保管好相應的廢舊物資。

(五)出庫物品的費用劃歸各部門。財務部與行政部將不定期對各部門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各部門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各項物資。一旦發現有不合理使用的情況,責任人按物資原價賠償;同時,總經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十三條辦公設備的維護

(一)明確每台設備的具體用途,熟悉掌握其操作程序,嚴格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

(二)所有設備必須明確專人專責專管,嚴禁任何人隨意使用。

(三)注意辦公設備的安全、衞生、定期保養及每

次使用的極限。

(四)設備發生故障,應立即與行政部或辦公室人員聯繫。若設備需維修,由行政部或辦公室人員聯繫專業維修商上門修理。如需將設備外移修理,必須派專人全程陪護監控直至原設備返回辦公室。重要辦公設備,不得任意外修。

(五)嚴禁將辦公設備用於處理私人事務。

第十四條資產的借出

(一)資產借出經辦人須憑《資產借用申請單》至相關部門資產管理員處借用資產。《資產借出申請單》須註明借用資產名稱、借用事由、借用週期、經辦人,經借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二)資產借用經辦人徵得資產所有部門同意並填寫《資產借出登記表》後方可借出資產,《資產借出登記表》包括借用部門,借用資產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狀況,借用日期,計劃歸還時間及經辦人。

(三)借用資產應在計劃歸還時間內歸還,若遇特殊情況,無法於計劃歸還時間內歸還,須及時與借出部門資產管理員聯繫,經資產借出部門同意後,辦理續借手續,在備註欄中加以註明續借時間。

(四)資產使用結束後應立即歸還,未經借出同意不得轉借其他部門或人員。

(五)資產使用結束後須至資產借出部門的資產管理員處辦理資產歸還手續,在《資產借出登記表》中填寫歸還日期、資產狀況及經辦人。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0

為建設節約型機關,進一步規範辦公用品採購、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辦公用品的購置,由辦公室內務人員負責。採購根據工作需求向分管副祕書長報請填寫購置計劃表,單項費用超過300元或每月合計費用超過1000元的,報祕書長同意後執行。購置辦公用品,內務人員要將時間、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項目詳細記載,和財政公開招標確定的供應商做好按月結算工作。單位支出完成後,當年採購辦公用品費用總額表要和逐日領取簽字明細表一同裝訂,合併歸檔。

二、領取辦公用品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並在公告欄公示,辦公室內務人員具體承辦辦公用品的領取登記。

三、市政協領導、辦公室、各委專項設備(如電腦、傳真機、打印機、計算機)的購置,按照《政協高平市委員會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維修、更新配件應報告辦公室,經祕書長同意,安排專人到指定地點維修和更換,並由使用人在明細表上簽字。未經批准或當事人未在明細表上簽字以及自行聯繫購置或維修配件的,不予報銷。

四、各類會標、牌匾、條幅、標語、證件等用品的製作,本着優質、節儉、實用的原則,由辦公室內務和各委(室)負責人,按照製作要求,同承製方共同談妥價格後進行製作。各委(室)把關負責,承辦人要在製作明細表上簽字,一式兩份,一份在公告欄公示後由內務人員留存,一份附在報銷憑證後作報銷用。

五、機關日常公文、文書材料的打印、複印工作,當自印無法滿足需要時要到市財政公開招標確定的承印單位印製。印製時要履行簽字手續,每月結算一次。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1

為規範我所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根據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採購、保管和發放辦公用品應堅持工作需要、勤儉節約、多店詢價、購前審批、公開透明、記錄完整、定期審核的原則。

二、辦公用品採購的審批程序:由需用辦公用品的人員向辦公室主任提出書面購物申請。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制定採購計劃,按以下程序辦理:

1、一次性開支在500元以下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指定2人辦理。

2、一次性開支500—5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3、一次性開支在5000—10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核,由主要領導審批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4、一次性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經有關領導審核後,提交領導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按以下程序進行:

1、保管人員核對購物清單後,對購回的物品登記,按照保證質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則,分類存放。

2、保管員憑辦公室主任審批簽字同意的領用單發放物品,領用單留存備查,並做好詳細記錄,領用人員要簽字認可。

3、保管人員要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向主任彙報,及時編制採購計劃,按規定採購,保障供給。

四、分管領導隨時組織辦公室主任對保管和發放工作進行檢查,並徵求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進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五、在辦公用品採購過程中,如有違法行為,要依紀依法予以追究。對於賬物不符,記錄混亂,服務不到位的保管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2

為加強辦公用品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範流程,明確責任,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實行統一採購、統一發放,在厲行節約的前提下,保證辦公所需。

二、辦公室在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時,要認真執行有關財務規定,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買,購買大宗辦公用品須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對購進的辦公用品要認真檢查驗收、及時登記。

三、各科室根據本科室對辦公用品的需求,按實際需要填寫《辦公用品購置審批單》,報局辦公室,經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購買。

四、所有工作人員平時不得自行在外購置辦公用品,因出差確需購買時,原始發票要據實填寫,並附原始購物交款憑證,返回單位後,按程序經領導審籤後予以報銷。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購買或原始發票填寫不完整的,不予報銷。

五、各科室要加強對辦公設施和辦公用品的管理,避免損壞和流失。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3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節約開支、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辦公用品由行政部負責統一保管,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統一領用辦公用品。

2、公司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登記表》,註明辦公用品品名、數量、領用日期,待填寫完整無誤後,方可領取。

3、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電話機、複印機、桌、椅、檔案櫃等辦公設備)由行政部統一購買。

4、臨時急需的辦公用品,由部門辦公用品負責人提出申請,經行政辦公室確認,總經理批准後購置。

5、新入職員工,在入職當天發放配套的辦公用品(包括:中性筆、筆記本、文件夾等常用物品)。如在入職後一個月內辭職,必須將領取的辦公用品全部退回。

6、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應部門人員共同負責,人為因素丟失損壞,由本部門自行解決。

7、員工對辦公用品應本着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

8、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己有,挪作私用。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4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申購單》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簽字,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綜合部長批准後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理批准,綜合部長審核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着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綜合部對於

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附件:1、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

2、《部門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

附件1: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辦公文具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卷宗,標籤,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直線紙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計算機,印泥等.

第二條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指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圓珠筆,橡皮擦,直尺等.部門領用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機,釘書

第三條消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

第四條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打印紙)不在此限.

第五條管理品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六條辦公用品的申請應於每月25日由各部門提出

第七條辦公用品嚴禁帶回傢俬用.

第八條辦公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批發商採購,其中必需品,採購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應酌量庫存,管理部無法採購的特殊辦公用品,可以經管理部同意並授權各部門自行採購.

第九條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單向綜合管理部領取辦公用品,人員離職時,應將剩餘用品一併交回綜合管理部。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5

為了規範我採購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費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列入營業費用範圍的各種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紙張、勞動保護用品、衞生潔具、電子設備、營業器具、其他。本辦法所稱的採購、管理行為包括:採購管理、實物驗收保管行為,並採取責任分離的原則。

一、採購管理

1、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專業用品分類,每類用品確定兩家以上固定供應商,集中採購。分行採購委員會以集中招標、集中詢價的方式確定供應商。供應商一經確定,原則上不隨意更換,更換供應商應按照上述程序確定。嚴禁各經營單位及部門自行組織採購。

2、實物保管部門(辦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據日常耗用情況以填寫《公事聯繫單》的形式提出採購計劃,經主管審批同意後由行政部集中採購。實物保管部門負責用品的入庫、保管和領用,不參與採購行為。

3、行政部門按照採購清單,根據供應商的報價選擇採購,報價清單由財務部門留存。根據《公事聯繫單》、購貨發票、由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清單交財務部門審批。財務部門審批時應核對銷貨清單與原留存報價清單,出現價格不符時,可提交財務委員會討論重新選擇供應商。

4、在《公事聯繫單》額度內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報銷,超過《公事聯繫單》範圍的採購,由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計劃外臨時採購,單筆金額500元以下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超過500元的須財務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

二、實物驗收管理。

實物保管部門根據銷貨清單驗收用品登記入庫,記錄收、發、結 存數,並定期核對賬實。各經營單位及部門領用時需逐筆註明領用數量及金額,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保管部門為每單位設立台賬,每季度末結出各單位領用物品數量、金額,交財務部門分單位核算。

行政部門根據需求採購的物品必須移交實物保管部門驗收入庫,若臨時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單位使用,同時補辦移交入庫及領用手續,無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單據財務部門可拒絕出賬。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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