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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規章制度

機械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械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械規章制度

機械規章制度1

一、 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禁止無證人員裝拆、調整機械式停車設備及部件。

二、 本單位將對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三、 本單位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停車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對在使用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停車設備運行狀況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

四、 設備在操作前,應當以"操作使用説明書"及機械式停車設備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始可操作。

五、 機械式停車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的.一手應放在操作盒旁紅色緊急停止按鈕位置,一發現有異常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以防危險發生。

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內禁止除司機外的其他人員進入,禁止司機長時間在機械式停車設備區域內停留,禁止兒童進入機械式停車設備或在設備附近邊緣嬉戲、玩撒。

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車輛、物品進入設備。

九、 禁止不符容車要求(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停放。

十、 機械式停車設備的載車板除搬運車輛外,不得作為其他貨物的儲存或搬運器。

十一、 載車板上禁止載人。

十二、 禁止拆除設備安全護欄,安全警告裝置等設施。

十三、 機械式停車設備必須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設備中各類接地裝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種電氣開關或安全迴路。

十五、 禁止在設備故障時,用接觸器點動等方式強行存取車輛。

十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將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員操作有事故隱患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十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積極組織搶救,並根據單位及國家規定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維修保養企業。

十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晚上或長時間不用時,應關閉控制箱內電源,同時除檢修外,儘量不要空運行設備,以節省能源。

十九、 設備維修時,應切斷設備電源並按下急停開關,掛"設備維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維修作業至少二個以上才可作業。

二十、 設備長時間停用(停用時間超過三個月)而再次啟用時,應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檢測,確認設備性能及設備安全滿足要求後,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機械式停車設備應當每2年進行定期複檢。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機械式停車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二、 違反上述任何一條,將依據造成影響的大小處以50-500的處罰;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機械規章制度2

安全技術檔案

起重機械使用企業要建立健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起重機械檔案包括:

(1)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説明書、易損零件圖、電氣原理、電器元件佈置圖、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試驗報告、監督檢驗證明文件等有關資料。

(2)安裝過程中需要的技術資料,安裝位置,啟用時間。

(3)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或定期《檢驗報告書》。

(4)日常保養、維護、大修、改造、變更、檢查和試驗記錄。

(5)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記錄。

(6)上級主管部門的設備安全評價。

(7)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維保及檢測記錄。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證起重機械安全運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使作業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健全與落實特種設備組織管理機構,配置強有力的專業管理隊伍,並保持相對穩定以適應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制度應有如下內容: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職能管理部門與司機的.崗位責任制。

(3)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4)維保大修、改造、報廢制度。

(5)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6)管理、操作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7)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

(8)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援救預案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31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設立以單位領導牽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為主,相關部門配合的緊急事故救援領導小組,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判斷可能出現的故障、引發的險情、意外事故的發生,制定出適合本單位起重機械特點的應對措施。該措施應包括對起重機械出現事故後的處理原則,緊急情況下所採取的程序、方法、步驟及相關部門人員的職責、分工協作等,並定期組織現場演習。

機械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有關條款之規定製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任聘、試用、報到、保證、職務派免、遷調、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勤、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公司章程組織規程及政府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除董事、監察人外,自總經理以下各級業務執行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並依工作性質分管理職、技術職。

第四條本公司除業務執行人員外,可僱用工員(服務員)、特勤人員(司機、守衞、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等,輔助業務的執行。其管理悉依本規則執行。

第五條本公司工員分下列二種:

(一)作業員:凡具有專門技能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二)服務員:凡不具有專門技能非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第六條本公司因業務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僱用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

第七條本公司得招收實習生,其辦法另定。

第八條本公司職員除本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經理(主任)籤請總經理核准招募。

第九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規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條本公司任聘用各級員工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二條新進員工的任聘,依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呈報核准。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師、正工程師

1.具有博士學位者。

2.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2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有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師(工程師)3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二)管理師、工程師

1.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師(副工程師)兩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等者。

(三)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1.具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國內外專科畢業,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1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等者。

(四)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1.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國內外專科畢業,具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並具10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級辦事員、業務代表、一級技術員一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五)一級辦事員、業務代表、一級技術員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經試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3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辦事員、業務員、技術員2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六)辦事員、業務員、技術員

1.高中(高職)畢業或國中畢業並在企業團體或生產工廠服務5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業員、服務員3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七)任用規定

1.晉升者,應經考試並由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審定。

2.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各級人員任聘資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項資格的限制。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如有出缺時,應由低一級員工中選定服務成績優異者,按前條規定優先升任。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守衞、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須年滿18歲以上,具下列資格並經考試或甄選合格者,才能僱用。

(一)司機: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實際經驗2年以上者

(二)守衞:具工廠安全知識或有實際經驗者。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相當經驗者。

(四)總機值機員:具電話接線知識,有實際經驗者。

第六條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為本公司員工。

(一)被剝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曾犯刑事,判決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滿者。

(三)受禁治產的宣告者。

(四)通緝有案者。

(五)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毒品者。

(七)身體衰弱不堪從事工作或有傳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第二章第三條規定錄用時,應由主管安全部門調查,並確定不牴觸本規則第二章第六條規定才予以錄用。新錄用人員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試用期間定為40天。期滿成績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本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成績優良者,由服務單位按其工作能力與成績表現填具試用期滿考核報表,會同人事單位出勤資料呈請正式任用,發給任用書。其服務年資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如品行欠佳或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或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本規則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不可請求任何資遣費或旅費等補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錄用(試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填具下列書表(由本公司印發)及繳驗身份證、畢業證明書、健康檢查表、最後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及繳交2寸半身照片3張。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派定單位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主管人事部門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但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辦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的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鋪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鋪保。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換保或離職後六個月內如發現有依規約應由原保證人負責的事項,該原保證人不得推卸其保證責任。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

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後才准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後6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第五章職務派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派免除依章程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派免。

第三條職務的派免經核定後由人事部門填發人事派(免)令。第四條職務的委派經核定後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第六章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藉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單位主管人員應於10日內,其他人員應於七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前項奉調員工由於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傢俱之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應呈准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第七章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僱”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定給恤。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機械規章制度4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中使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高處作業吊籃、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第二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使用登記手續。違法使用未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條監督部門受理登記時,應對使用單位提交的下列相關資料複核:

1、《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

2、經技術負責人、總監審核同意的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拆、裝方案;

3、設備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1份;

4、產品製造許可證複印件(加蓋製造廠家印章)1份;

5、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出租單位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的合格證明;

6、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各1份,安裝單位安裝結束後的自檢合格證明;

7、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簽發的.檢測合格報告原件及複印件1份;

8、使用租賃的機械設備,施工單位組織各方驗收的合格證明;

9、使用、安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條資料經複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於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使用登記,並在《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報表》上加蓋公章,同時發放《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和《福建省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牌》;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於申請之日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單位。

第六條登記編號按省的要求,採用統一編碼格式。登記編號由六組字母和數字構成:地區代號、起重機代號、機種代號、登記日期、登記序號、產權屬性代號。

第七條建寧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於每季度末將本縣《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彙總表》報送三明市建設局安全監督機構。

機械規章制度5

一、 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禁止無證人員裝拆、調整機械式停車設備及部件。

二、 本單位將對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三、 本單位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停車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對在使用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停車設備運行狀況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

四、 設備在操作前,應當以“操作使用説明書”及機械式停車設備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始可操作。

五、 機械式停車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的一手應放在操作盒旁紅色緊急停止按鈕位置,一發現有異常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以防危險發生。 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內禁止除司機外的其他人員進入,禁止司機長時間在機械式停車設備區域內停留,禁止兒童進入機械式停車設備或在設備附近邊緣嬉戲、玩撒。

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車輛、物品進入設備。

九、 禁止不符容車要求(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停放。

十、 機械式停車設備的載車板除搬運車輛外,不得作為其他貨物的.儲存或搬運器。

十一、 載車板上禁止載人。

十二、 禁止拆除設備安全護欄,安全警告裝置等設施。

十三、 機械式停車設備必須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設備中各類接地裝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種電氣開關或安全迴路。

十五、 禁止在設備故障時,用接觸器點動等方式強行存取車輛。

十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將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員操作有事故隱患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十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積極組織搶救,並根據單位及國家規定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維修保養企業。

十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晚上或長時間不用時,應關閉控制箱內電源,同時除檢修外,儘量不要空運行設備,以節省能源。

十九、 設備維修時,應切斷設備電源並按下急停開關,掛“設備維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維修作業至少二個以上才可作業。 二十、 設備長時間停用(停用時間超過三個月)而再次啟用時,應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檢測,確認設備性能及設備安全滿足要求後,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機械式停車設備應當每2年進行定期複檢。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機械式停車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二、 違反上述任何一條,將依據造成影響的大小處以50-500的處罰;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oo九年六月

機械規章制度6

一、目的

為規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車間生產正常進行,讓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廠全體工作人員。

三、具體制度

(一)考勤管理:標準考勤時間:辦公室人員: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產人員: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嚴禁遲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現代人打卡者,雙方違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勤獎。

2、如果出現因考勤機故障或員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則由本人到車間進行登記,並由直接上級簽字認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超過半小時到達車間均屬於遲到,30分鐘以上未到崗位也未請假視為曠工一天,每遲到或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30分鐘(含30分鐘)的每次均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3次者(含3次),記曠工一天。

4.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20次以上(含20次)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予以辭退。

(二)班前會、班後會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開交接班會議。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給班長打電話説明原因。

3、交班班長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儘量在本班解決,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如問題未能解決,做好詳細交班記錄,並上報車間主任,在交接班時與接班負責人解釋清楚後方可下班。

4、交班時交班班長必須如實反映生產狀況和設備運行情況,不得對存在的問題隱瞞,接班者要嚴肅認真,仔細檢查,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有意違反規定,雖然接班者已接班,但發生的後果視情節嚴重由雙方共同承擔。

6、交班人員應明確回覆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並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7、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現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8、接班人應按交接班內容逐一檢查核對,符合實際情況即可交接班,不得無理刁難或無故不接,由於接班人檢查核對不周而引起的後果,由接班人負責。

9、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覆,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並報上級領導處理。

10、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並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後,交班結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字,記錄交班時間,讓交班人員下班。

11、班後會由當班班長總結本班生產運行情況,產量、點檢、崗位紀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要對其進行分析和討論,或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紀律

1、上班時生產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上班時間員工應該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工作期間未經班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電話或口頭請假方可離開崗位。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標。

4、操作記錄要認真填寫,不得亂寫亂圖,填寫內容必須和實際相符合。

5、工作時間嚴禁打瞌睡,睡崗。如果發現,當事人罰款5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

6、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串崗、打私人電話、玩手機、吃零食、閒聊等。

7、沒有特殊情況未經車間主任同意吃飯時間不得回食堂就餐。當送飯人員送到崗位時,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前去拿飯,必須有兩人留守崗位。

8、在生產區內,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帶入。一旦發現罰款50元。

9、嚴禁在生產廠區內吸煙,如有違反,車間將其本人除名並送至人力資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請假則提前24小時請假,不允許事後請假或電話請假。一天內則先由班長批准後交車間主任審查,4天以內(含4天)最終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需總經理批准。

1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2、送樣人員嚴禁在化驗室逗留和閒聊,不能隨意自動用電腦,或私自更改結果。

(四)生產過程管控

1、生產任務:車間負責人按生產任務單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有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如完成不了,應即時向上級主管彙報,以便協調;同時切實安排好車間生產,保證各組的正常生產,避免銜接不良、產生誤工。

2、產品質量:保證產品零配件符合質量要求和物料正確與齊備,尤其是確保產品首件質量的前提下,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關注產品的質量,巡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巡檢、抽檢,避免常見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發現質量問題應現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迅速向上級主管反映,以便儘早解決。

3、安全生產:每日上班時,先檢查全車間的電源、電線和機器設備,保證無安全隱患方可生產;工作人員不得離開機台並嚴密監視機器操作情況,在下班時,關掉車間內所有電源,嚴禁在無人狀態下機器仍在運轉。

4、生產協調:在日常工作中,員工應積極與主管進行溝通協調,確有難度的,可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鑰匙由班長進行保管,領用工具和別人借用時要進行登記。

2、領用貨架上的配件必須進行登記,需註明領用人,型號規格和數量。

3、點檢人員要定時對工具箱內工具和貨架上的配件進行清點,並對其進行整理、整頓。

四、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機械規章制度7

焊接車間安全技術規範

(1)電弧焊

1)焊接前,先檢查電氣線路是否完好,外殼接地是否牢固。

2)操作前必須檢查周圍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須移開才能工作。

3)焊接操作時必須先戴防護面罩、手套、腳套等。無面罩時不準看弧光。

4)推閘刀開關時,人體應偏斜站立,並要一次推足,在焊接時,絕對禁止調節電流大小,以免燒燬電焊機。

5)電焊鉗不準放於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燒燬。

6)不準用手拿焊過鋼板及焊條夾。在敲打熔渣時,注意保護眼睛。

(2)氣焊

1)氧氣瓶嚴禁與油污接觸,不能強烈振動,以免爆炸。

2)安裝減壓表時,人應斜立,瓶上閥門緩緩開啟,以免被氣流擊傷。

3)乙炔發生器附近及氣焊車間嚴禁煙火,以免引起爆炸。

4)氣焊操作時,先開乙炔,然後稍開些氧氣,點火後調整,如發現火焰突然回縮到“嗤”聲,這是危險的回火象徵,應立即關閉焊炬的氧氣和乙炔閥。

5)注意已焊工件,尚有較高温度,防止燙傷。

鉗工車間安全技術規範

1)工件放在鉗口上要夾緊,轉緊或放鬆虎鉗時,提防打傷手指。

2)不可用無手柄的銼刀、刮刀等。鎯頭柄安裝必須牢固。

3)鏨子、衝頭尾部不準有淬頭裂縫或卷邊及毛刺,鏨切工件時要注意自己和他人不要給切屑擊傷。

4)用手鋸鋸割零件時,用力要均勻,不能重壓或強扭,零件快斷時,用力要小而慢。

5)使用砂輪刃磨工具時,要聽從師傅指導,並按操作規程進行。

6)鑽孔時按機加工一般安全技術規則進行(見機加工安全技術規則)。

7)鑽牀速度不能隨意變更,如需調整,需經師傅同意,必須停車後才能調整。

8)鑽孔時工件必須夾於虎鉗,嚴禁用手握住工件進行,鑽孔將要穿透時,應十分小心,不可用力過猛。

9)攻絲和鉸孔時,用力要均勻,大小要適當,以免損壞絲攻和鉸刀。

10)裝配時,笨重零件的搬運應量力而行,裝配清洗零件時,注意不要接近火種,用油加温軸承時,温度不得超過200℃,以防火災。

11)裝配中所用板手、起子等均要符合規定用力不能過猛,以防打滑造成事故。

12)下班時,所用工具必須清點,打掃場地,保持文明環境。

機械加工各車間共同遵守的安全技術規範

(1)未經指導師傅許可和不瞭解機牀性能時不準開車。在開始工作前要穿好衣服、緊好袖口,女同學必須戴好帽子,但不準帶手套。

(2)開車前,必須檢查各操作手柄應於正常位置,車頭刀架、工作台在運轉時不受到阻礙,並注意潤滑及潤滑油路暢通。

(3)要變更轉速時,必須停車變速。在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並遵守工藝規程,不得任意改變切削用量,在切削過程中不得用棉紗擦工件或刀具等。

(4)要根據被加工零件來選用刀量、夾具並保證夾緊牢固。

(5)保持文明生產,要愛護機牀,在導軌和工作台上,不亂放工、刃、量具及夾具等清除切屑時,必須用鐵鈎或毛刷進行。

(6)下班時必須擦淨機牀,整理場地,並在指定部位加註潤滑油,關好電門。

車工安全技術規範

1)開車前,在緊夾工件後,必須隨手將卡盤板手取下,以免飛出造成事故。

2)車刀的刀尖應裝到和工件軸心同樣高低,刀尖不應伸出刀架太長。

3)在車削時,不得任意加大切削用量,以免機牀過載。

4)切削過程中要停車時,不準用開倒車來代替剎車,並嚴禁用手壓卡盤等,應當讓它自然停下。在車螺紋要開倒車時亦必須完全停轉後才能變換方向。

5)切削時勿將頭部靠近工件及刀具,以免鐵屑飛出,易受傷。

6)機牀導軌上嚴禁放工刀量具及工件。

7)下班時,將大拖板及尾架搖到車牀導軌後端。

刨工安全技術規範

(1)開車前應檢查工作台面前後有無障礙物,衝程前後切勿站人,並記住隨手取下衝程調整手柄。牛頭來回運動時不準用手摸刨刀和工件及刨牀尾部的油缸,並不準在刨刀的正面迎頭觀看刨削過程。

(2)刨刀須牢固夾持於刀架,但伸出部分不能太長,吃刀不可太深。

(3)刨牀開動後,不可變速調節,如要調節必須停車後進行。

(4)在刨削前要試探刨刀行程大小是否合適,並加以調整,但絕不準在開車時調整。

(5)零件刨削後,應去毛刺、整邊或倒鈍。

銑工安全技術規範

(1)裝銑刀時應注意刀杆、墊圈是否乾淨、平整,刀具、工件是否夾緊,刀具運轉方向與工作台進給方向是否正確。

(2)一般情況下只用逆銑而不用順銑,並不得擅自改變切削用量。

(3)學生單獨操作時,不使用快速進給。

(4)銑齒輪時,必須等銑刀完全離開工件後,才能轉動分度頭手柄。

(5)銑牀自動走刀控制器要調整準確,不得任意鬆動。

(6)零件銑削後應去毛刺,保持光潔整齊。

磨工安全技術規範

①磨削系高速切削,又系精密加工,砂輪較脆易碎,裝拆工件要小心,不碰撞砂輪,未經平衡的砂輪嚴禁使用。

②開車前必須檢查砂輪罩,擋塊是否完好緊固,開車後要空轉1-2分鐘,砂輪與工件之間要有一定間隙,待運轉正常後,才能工作。

③砂輪進退方向必須弄清,並按工件長短,調整工作台的'行程長短。

④磨削時不能進刀過大,以免損壞砂輪,停車時必須先將砂輪退離工件。

⑤工件安裝時,外圓磨頂針必須頂在頂針孔內,平面磨磨削高而狹的工件時周圍要用擋鐵,而且檔塊不低於工件的2/3,待工件吸牢後,方可進行加工。

⑥磨牀備油路系統必須保持暢通,主軸等轉動件要保持良好的潤滑。

⑦幹磨零件時要戴好口罩。濕磨的機牀停車時先關冷卻液,要讓砂輪空轉1—2分鐘進行脱水。

⑧無心磨牀操作前,要檢查支片保險是否裝對。在砂輪未完全停止轉動時,嚴禁用手或棒去拔動。

數控加工安全技術規範

①數控機牀屬於高精密設備,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②數控設備上嚴禁堆放任何工、夾、刃、量具等。

③嚴禁在未熟悉使用步驟的情況下,觸摸各按鈕開關。

④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啟動機牀進行零件加工。

⑤嚴禁私自打開數控系統控制櫃進行觀看和觸摸。

⑥加工零件時,必須關上防護門,加工過程中不允許打開防護門。

⑦加工零件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操作步驟進行,不允許跳步驟執行。

⑧數控機牀控制微機上除進行程序操作和程序拷貝外,不允許作其它操作。

⑨嚴禁將未經指導老師驗證的程序輸入控制微機進行零件加工。

機械規章制度8

第一條:根據《xxx勞動安全暫行條例》和交通建設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實行行政負責,歸口管理,紀律監察,羣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單位各類人員,凡違反本規定的均按照有關條款處理.安全工作考核作為單位評選先進、獎金效益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三條: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層層責任制,施工隊、作業班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承建項目)向項目部負責,項目部向處負責,分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各級領導承擔一定的責任,處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負主要責任,其他領導負綜合管理責任.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概念: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單位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起以政府部門、企業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職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即建立起經營者(決策、管理、和監督責任)、管理者、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制體系。

②建立全生產責任制的步驟:首先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在以法人代表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下,通過檢查、監督、獎懲等制度來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落實。

(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

責任制度就是明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減災的第一責任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綜合管理,不同職能機構有特定的安全職責。如一個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對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制定出具體的安全責任,並通過檢查、監督、考評、獎懲等實際工作得到落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處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工程技術科、設備物資科、勞資科和各項目部(隊)行政負責人組成.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處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法令,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適合本處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勞動保護、保險工作,審查、審核基層單位的專題報告,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和經濟處分決定.安委會可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1)處級安委會要作好行政領導安全的助手,協助處長處理安全生產問題

①進入項目(單位)進行檢查,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工、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2)項目經理是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為:認真貫徹處指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和到場機械的安全組織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時間報送安全報表和工作總結,及時向安委會反饋小組開展工作的情況信息,接受處安委會的領導和工作指導,發生事故立即上報,為事故調查提供第一手資料。項目部進入工地後必須實行 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圖、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小組,組長一人(由項目經理擔任),專職安全員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組(隊)(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設立安全員,主要職責是:

1是認真落實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製度,針對生產實際情況提出安全操作規範意見,並付諸實施.

2負責生產施工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制止、糾正違章作業.

3發生事故時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報告上級領導,協助調查處理.

4做好本班組"四防"工作和職業保護工作.

5對新招用人員進行現場教育,並指定專人短期監護,跟班實習.

6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向上一級安全產領導小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處安委會彙報.

②橋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基槽開挖深度在1.5m~6.0m範圍內,應視土質情況放坡,最小放坡依據《公路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基槽邊1.0m範圍內不準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兩端應設警告標誌和圍牆。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過2m時,四周應設作業平台,禁止沿腳手架爬行。力爭在白天進行澆築,避免晚上工作,否則必須採取相應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措施

1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前,應對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嚴禁"帶病"使用,嚴禁酒後作業。

2機械操作人員離開機械設備時,應將機械平穩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須有專人看護。嚴禁在行走機械前後方休息(談話)。行走前應檢查周圍情況,確認無障礙時鳴笛操作。

3機械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操作規程,不得違反機械操作禁令事項。

4冬季做好機械設備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術室安全責任制度

1認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術規範,審核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繪製施工圖,圖表上牆,向現場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質量操作要點交底。

2參加現場調查核對,提出完善設計的建議,參加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設計技術工作。

3負責指導測量、質檢的技術業務工作,負責工程質量資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質量的反饋及工程質量的評定。辦理有關變更設計的報批和實施。

4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技術管理工作和技術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核對圖紙,核實工程量,掌握工程實施情況和工程進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技術控制工作,指導解決技術難題,參與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作好施工記錄,彙總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視資料。及時審查施工原始記錄和檢查簽證情況並分類蒐集整理保管。參加編制竣工技術資料,參與交竣工驗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技術人員施工日誌的填寫情況。

5組織有關科研課題和新結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項目的實施。負責勞務承包工程的技術控制,施工指導和資料整理工作。

(4)試驗室安全守則

1在電器加熱過程中不能離開,下班前應關好電源和門窗,保證試驗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專人專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接觸。

3試驗室的安全防火設施,如滅火器等,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試驗檢測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非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使用和調整,(除電工外)任何人不準增設或更改線路。

5試驗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易燃物品應集中存放,確保安全,各試驗室都應該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裝置。

6在使用強鹼、強酸、易爆、含毒、腐蝕性試劑、溶劑試驗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要求,發現事故時,應沉着冷靜,按有關程序處理。

7操作人員在一些對身體有害的操作環境內,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8測試人員對測試結果應準確無誤,原始記錄不得私自撕毀,不得給無關人員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員一律穿標誌服,配戴上崗證,施工地段設置醒目路標,由路政人員專門維秩序,杜絕事故發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生後,如有人員的傷亡要迅速搶救傷員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按照事故類型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現場勘察(交通事故由當地交警部門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當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結論作為處理依據.

2事故無論大小,肇事單位和肇事人應如實上報並填寫《事故報告單》,並在24小時內電話報告安委會,48小時內將報告單報送到處安委會辦公室.

3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會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呈處長辦公室會議討論處理決定.

4輕微事故的處理費用開支,必須由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後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處理費必須經過安委會主任簽字後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處理辦法

對肇事當事人,根據所造成事故的類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賠償經濟損失;對負有主要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安全責任制考核

處安委會每半年對各項目進行一次考核,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中條款給予獎勵.

第六章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原由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機械規章制度9

一、制定目的:

機械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科技部是系團委學生會領導下的為全系學生服務的組織。為了確保科技部的正常工作、提高科技部的工作效率,同時為了便於工作管理及優化,根據學生會的相關制度,制定此規定。

二、具體規定:

1、禮貌

部門成員不僅要對協會內部指導老師及上級領導禮貌,而且要尊敬各班班導和任課老師,對各班班委禮貌。無論遇到什麼領導都必須禮貌的打招呼。

2、紀律

(1)工作時必須嚴肅,認真,工作時是同事,平時是朋友。

(2)無故不能缺席會議,有重要事情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方能離開。

(3)開會必須提前10分鐘到場,想好開會該怎麼做,有什麼要説的現準備。

(4)開會必須穿着正式,必須帶工作證。

(5)無論什麼會議,必須做好每場會議的記錄。

(6)每次收到手機短信通知必須回覆。

(7)開會前必須把手機調為震動或關機狀態。

(8)會議過程中不能看與會議無關的書,有人發言時不能在底下説話。

(9) 對上級佈置的工作必須及時完成,保質保量。

(10)不要為任何事情找理由,不會的.就及時去學、去問。

3、工作要求

(1)組織活動前必須寫出詳細的策劃書,得到批准後做好充分的活動前準備工作。

(2)活動前必須做好宣傳工作。

(3)活動中必須積極和其他部門溝通,協調組織,服從上級指揮,遇到問題儘量自己想辦法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反映。

(4)活動後必須寫好活動簡報,做好後期的宣傳工作,寫好工作總結,不能拖拖拉拉。

(5)本部門沒有活動而其他部門有活動時,必須服從調配,服從安排,積極配合,及積極參與。

(6)平時沒事時多多學習,多想問題,多嘗試策劃有創意的活動。經常和本部成員一起討論問題,加強團結,加深感情。

(7)牢記學生會是一個服務性學生組織,不要把自己的姿勢放得太高。牢記自己是學生幹部,注意形象,為其他同學樹立模範榜樣。

  機械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科技部

  XX年4月23日

機械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山東普魯特機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管理部,各職能部門根據人員結構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設立安全員。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原則、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1).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2). “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

(3). “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羣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四章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鈎,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九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生產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生產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生產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生產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車間主任,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主管工程師及時解決生產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條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技術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生產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生產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生產中因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第十一條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車間生產特點、對本車間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生產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二條庫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倉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庫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三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説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五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進行培訓。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部門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生產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生產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生產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生產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生產組織設計(或生產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3、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第十六條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入職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機械規章制度11

新年伊始,一切都是新的開始,或者在原有的基礎上會更上一層樓!機械部門為加強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證施工作業安全與施工質量,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操作人員按照下面的制度操作,這不僅僅是為了工作的需要,更是為了你自己的人身安全。

1、 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 、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嚴禁拆除監測、指示、儀表、報警及警示裝置。上述裝置的調試了維修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新機和大修後的機械設備註意做好機械走合期的使用保養,機械設備冬季使用,應按機械設備冬季使用保養的有關規定執行。

4、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駕駛執照,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機械設備,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5、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械作業區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6、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7、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樑的承載能力。

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通行。

盛祥乾粉砂漿攪拌機提醒您不論生產多忙,安全不忘,不論產量多少,品質不忘!

8、機械設備在施工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做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與施工條件,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遵守安全規則。

9、機械設備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於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應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10 、機械設備在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內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11 、機械設備應按《公路築養護機械保修規程》的規定,按時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或超負運轉。

1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工作中的觀察制度和工作後的檢查保養制度。

13 、操作人員應認真準確地填寫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或工作日記

1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必須注意選擇好停放地點,關閉好駕駛室(操作室)。有駐車制動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機時,要搭好掩木或石塊,夜間應有動專人看管。

15、機械設備在保養或修理時,要特別注意安全。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冒險進行保養、修理、調整作業。各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電源開關處掛設"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並設專人負責監護。

機械規章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實現生產現場管理的秩序化、文明化和科學化,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保證生產安全,降低物耗的目的,結合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生產現場和輔助生產現場的定置管理。 第三條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工作,實行“統一規劃,集中決策,分級管理”的模式。

第四條綜合科是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五條綜合科應制定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實施細則,並在確定專(兼)職定置管理人員的前提下,組織做好下述工作。

第五條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涉及的工位器具的設計及規劃編制。

第六條各車間及所屬班組,應按照生產現場定置管理規定和定置圖及經濟責任制考核制度,組織做好各類物品的定置擺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具體任務是:

1、研究生產現場“人、物、場所”三者的相互關係。

2、根據三者結合的狀態,合理規劃場所,調整和規定物品擺放方法和形式,並落實到規定區域。

3、制定保證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制度得以貫徹執行的經濟責任考核制度,規範員工行為,逐步使生產現場定置管理達到秩序化、文明化、科學化,以及安全文明生產,降低各類物耗,提高生產效率的目的。

第八條人與物結合的三種狀態:

1、a狀態,是指人與物緊密聯繫的狀態。

即人與物經常接觸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的可移物,如:正在加工的產品零、部件、正在裝配的零、部件、經常使用的量具、輔具、工具、工位器具等。

2、b狀態,是指人與物處於待聯繫狀態,如:本月作業計劃內的毛坯、加工週轉的產品、待向裝配工序投送的由生產單位代保管的零、部件、不經常使用的工具、輔具、機牀 、胎具、週轉零件用的運輸工具、吊裝用的繩索等物品。

3、c狀態,是指人與物失去聯繫的狀態,即長期不用且與生產現場工作無關的物品,如:廢品、料頭、切削物、垃圾等。 第九條應經常開展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五項活動”,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保持。

堅持做到保持a狀態,改善b狀態、清除c狀態。 第十條各車間生產現場的所有物品,一律實行統一規劃的區域性定置擺放,即各區域和通道之間均應依據各單位繪製的定置圖用白線或可識別方式區分。

對於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將其放置於有圍欄的地方。 第十一條各類定置區域,均應根據所擺放物品的種類及管理單位、人員,設置區域分類用的大小、高低、顏色統一的定置標牌。 1、a類物品區域應為藍底紅字;

b類物品區域為藍底白字;

c類物品區域為藍底黃字。

2、所有標示牌,均應制做成

1.2米高,並在標示牌上標明毛坯、半成品、成品、 等各類物品的類別、名稱及管理人員的姓名。

並放置於不會防礙生產作業的醒目位置。 第十二條各單位生產現場,只允許計劃內的物品進入,並整齊地放置於定置區域內。

第十三條對於等待設計圖紙、工藝文件、檢驗檢查、返修等原因未加工的物品,均應在預先指定的區域擺放,並標有信息標示牌。 第十四條所有物品特別是加工後的物品,必須正確使用工位器具,避免磕碰劃傷,並做到搬運方便。

第十五條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易污染環境的物品,均應實行嚴密特別的定置管理,並符合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防火、防爆、防污染環境和治安等法規條例的規定。 第十六條所有已明確定置擺放某類物品的區域內,一律不允許擺放或混放超出規定的其他物品。

1、符合本區域規定擺放的物品,應做到:所有特大件(含定置區域難以擺放的.物品)的放置,應做到合理並有明顯的標誌。

2、所有中小型零件應放入規定的工位器具內,並在物品上按規定掛上標牌或書寫標記。

做到有物必有區,有區必有牌,有牌必有分類,並按定置圖、按類存放,保持“賬、圖、物”一致。

第十七條各單位的所有工具箱,均應統一造冊登記、編號,統籌規劃定置擺放區域及方式,不允許出現“莊院式”違章擺放形式,禁止擠佔生產作業面積。

所有工具箱均應設計有定置圖,並按定置圖明確的方式和內容擺放所有物品,即做到當班使用的圖紙、工藝技術文件、常用的工具、刃具、量具等唾手可取,生產和生活用品分別擺放於不同的地方。 第十八條綜合科應按照《定置圖內容與要求》(見 )的規定繪製定置圖,並懸掛於生產作業現場的醒目位置。

第十九條綜合科應按季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工部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提出考核意見。

在公司內進行通報的同時,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兑現。

第二十條各車間應責成專(兼)職定置管理人員,每週對各班組的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於檢查出的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整改和考核處罰意見書,並在本車間的工資分配中兑現。

第二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職能部門或各工部,均應根據本公司或各車間的經濟責任考核制度提出考核處罰意見,通過規定的工資審批渠道分別在公司經濟責任制或各車間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兑現。

1、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清理或毛坯、零件亂擺放的;

2、生產作業場所和工作現場(包括辦公室等工作場所),未做到“四無”(無紙屑、無煙頭、無雜物、無垃圾)要求,造成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髒、亂、差”的;

3、將自行車、摩托車騎入或存放在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或未按規定擺放的;

4、易燃、易爆區域無明顯標誌,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在易燃、易爆區域吸煙、點火,或在生產作業現場流動吸煙或邊操作邊吸煙的;

5、非工作需要多佔用工具箱(更衣櫃),以及工具箱嚴重破損未按要求清理或修復,並存在“莊院式”現象的;

6、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未按定置管理要求劃分定置區域,無明顯標記或在定置區亂擺、亂放、亂倒、堵塞通道的;

7、生產作業區域或工作場所,金屬廢料箱與垃圾箱無明顯標記,且金屬料與垃圾混放在一齊的;

8、設備未做到“三定”(定人或定機長、定機、定期維護保養)要求,或設備長期帶“病”運行且未及時檢修的。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執行。

:定置圖內容與要求 :定置圖內容與要求

1、定置圖應按比例標出車間、班組的自然狀態,設備設置位置,通道及已定置物品的劃定區域。

2、定置圖中的區域劃分應明確,對於不適於固定位置的大件及其他物品,可規定若干個自由位置區域,但定置圖中應當註明,不得出現死角。

3、俯視方法繪製的定置圖中,設備一律用虛線,按大小形狀(俯視)繪製,定置物品一律用實線繪製,定置區域用雙點線劃線繪製。

4、定置圖説明欄內應註明各類圖形或的含義,以及作業區、機牀、倉庫或料架、櫃、工具箱及a、b、c各類區域的個數等。

5、定置圖幅面應為零號藍圖,庫房、辦公室、消防設施及輔助設施、道路等均應標註明確,並明確各區域的責任部門及責任者個人。

6、定置圖中,應有設計、審核、批准人的簽名及日期。

機械規章制度13

學習部的工作直接關係到我係學風建設和同學們的發展,一個好的運作體系也需要一個好的制度,因此必須有一套嚴格的'規章制度確保學習部工作的正常進行。

一、總則

學習部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與團委學生會的集體活動,甘願為學生工作無私奉獻。

二.整體工作制度

1.收到工作短信,電話需及時回覆,有事耽誤回覆需及時説明情況。

2.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需及時上報,不得當面頂撞學長學姐。

3.每天輪流記錄學習與工作的心靈歷程。

4.學期末整理並上交工作總結。

三、會議制度

1.提前10分鐘到場。

2.到會者攜帶工作筆記本和黑色簽字筆。

3.保持會議紀律,不得交頭接耳等。

四、活動制度

1.活動中途有事需先離開,必須向部長或副部長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離開。

2.工作時必需佩戴工作證。

3.出現任何突發重大事件,不能自行處理的,應及時報告給相關負責人,不得擅自做主。

五、請假制度

1.不可擅自代替部長與副主席簽字。

3.部門活動及例會請假必須當面或以電話形式進行,否則無效。

4.請假超過三次者自動退出學習部(不包括遲到請假)。

六、值班制度

1.各成員需按安排準時到達值班地點並簽到。

2.值班人員衣着整潔得體,不穿拖鞋,背心。

3.值班過程中應認真嚴謹,不擅自離開值班地點。

4.值班人員需做好值班日誌的填寫,記錄值班過程中的各種情況。

5.值班時,應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任務

七、獎勵制度

每星期老部員會根據新部員的表現排名,排名靠前者優先考慮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青年志願者名額等。

八、懲罰制度

以上制度中,除有特別處分説明按原説明執行,其他制度違反一次口頭批評,違反兩次給予警告(1000字以上手寫檢討書),違反三次給與嚴重警告(20xx字以上手寫檢討書)並加一個月留部察看,違反四次開除出學習部。

九、附則

學習部將會定時對規章制度進行修改,本細則解釋權在系學生會學習部。

機械規章制度14

1、關於木工平刨的規定

(1)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2)維修或換刀片時應拉閘斷電。

(3)必須安裝護手安全防護裝置。

(4)應安裝漏電保護器並作接零保護。

(5)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刨窄、小和帶癤子的木料。

(6)未經專業培訓者,禁止上崗。

2、關於電鋸的規定

(1)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2)鋸片上方應安裝調節用的金屬防護擋板。

(3)應安裝漏電保護器並作接零保護。

(4)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兩手應與鋸片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手對鋸片推料。

(5)未經專業培訓者,禁止上崗。

3、關於手持電動工具的`規定

(1)應選用II類手持電動工具,並應安裝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毫安,動作時間小於0.1秒的漏電保護器。若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還應保持接零。

(2)在露天潮濕場所或金屬架上操作時,必須使用II類工具並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嚴禁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套通信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電動工具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

(5)使用其它器械式手持工具(如射釘槍等)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機械規章制度15

一、 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

禁止無證人員裝拆、調整機械式停車設備及部件。

二、 本單位將對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三、 本單位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停車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對在使用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記錄停車設備運行狀況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

四、 設備在操作前,應當以“操作使用説明書”及機械式停車設備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始可操作。

五、 機械式停車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的一手應放在操作盒旁紅色緊急停止按鈕位置,一發現有異常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以防危險發生。

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內禁止除司機外的其他人員進入,禁止司機長時間在機械式停車設備區域內停留,禁止兒童進入機械式停車設備或在設備附近邊緣嬉戲、玩撒。

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車輛、物品進入設備。

九、 禁止不符容車要求(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停放。

十、 機械式停車設備的載車板除搬運車輛外,不得作為其他貨物的儲存或搬運器。

十一、 載車板上禁止載人。

十二、 禁止拆除設備安全護欄,安全警告裝置等設施。

十三、 機械式停車設備必須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設備中各類接地裝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種電氣開關或安全迴路。

十五、 禁止在設備故障時,用接觸器點動等方式強行存取車輛。

十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將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禁止任何人員操作有事故隱患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十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積極組織搶救,並根據單位及國家規定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維修保養企業。

十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晚上或長時間不用時,應控制箱內電源,同時除檢修外,儘量不要空運行設備,以節省能源。

十九、 設備維修時,應切斷設備電源並按下急停開關,掛“設備維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

維修作業至少二個以上才可作業。

二十、 設備長時間停用(停用時間超過三個月)而再次啟用時,應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檢測,確認設備性能及設備安全滿足要求後,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機械式停車設備應當每2年進行定期複檢。 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機械式停車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二、 違反上述任何一條,將依據造成影響的大小處以50-500的處罰; 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 規章制度 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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