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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對公共交通運輸行業的影響探析論文

營改增對公共交通運輸行業的影響探析論文

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方案試運行近兩年,結構性減税是營業税改增值税的主要目的,結構性減税這個名詞很顯然是對部分行業進行減税,與此同時對部分行業進行加税,而服務性行業首當其衝税負率有所上升。作為服務業中的交通運輸業由於其公益性因素税負加重對利潤的衝擊較大,公交、出租等領域應繳税額相對小幅降低,但是在鐵路交通運輸、郵政業、班線客運、旅遊客運、汽車租賃和物流等領域,應繳税額卻增加顯著。

營改增對公共交通運輸行業的影響探析論文

一、營業税改增值税的基本介紹

1.2012年1月1日營業税改增值税是2008年實行“費改税”以來,中央為了減輕企業税負,避免税務的重複徵收,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行的新一輪政策。

2.2012年7月31日,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根據國務院第212次常務會議決定精神印發了《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2〕71號),明確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範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8個省(直轄市)。上述文件提到的試點地區從事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納税主體從實行營業税改增值税後,所需上繳的税額在現行的增值税17%和13%的税率不變的情況下,新增加11%和6%兩檔低税率,交通運輸業實行11%的税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實行6%的税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實行17%的税率。

3.2013年8月1日營業税改增值税經過試點後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對交通運輸業造成了一定短期影響,長期影響也日益明顯。

4.2013年12月12日,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下發了《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3]106號),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鐵路運輸業和郵政業營改增試點。

二、代表性交通運輸行業或領域税改後的影響

中央實行營業税改增值税,各行業、各領域、不同規模的納税主體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響,部分行業得以減輕税負,部分行業卻加重了税負。以下本文主要探討營業税改增值税對鐵路運輸、航空領域、公交領域、物流行業的影響。

1.營業税改增值税對鐵路運輸的影響。鐵路運輸行業在提供服務時,必須採購機車、原材料、燃料、電力等生產資料,不僅要承擔上游企業轉嫁的增值税,在後續環節繼續以含增值税價格為基數繳納營業税,導致税上加税的不合理税負。改徵增值税後,企業採購設備的進項税額可以抵扣,不論商品或服務經過多少流通環節,所負擔的增值税固定不變,改徵增值税較好地體現了公平税負的原則。原鐵路運輸業的應納營業税=營業收入*3%,改徵增值税後按一般納税人計算,應納税額=銷項税額-進項税額,銷項税額税率11%,進項税額税率17%。可以看出鐵路運輸業税率由3%上升至11%,雖然直接税率有所上升,會使企業税負加重,但從另一方面而言,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材料、燃料、動力、辦公用品以及接受服務等均可用增值税進項税額抵扣銷項税額,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税負,同時還會刺激企業進行投資。假設企業產生的進項税額可以100%抵扣,營業成本中可抵扣的進項税額的高低對税負是有影響的,對於鐵路運輸業來説,當產生可抵扣的進項税額的成本大於收入的47.05%時,改徵增值税對企業是有利的,可產生進項税額的成本越高,能抵扣的進項税額越大,企業的税負越低。如果可產生進項税額的成本夠高的話,甚至會出現當期不繳納增值税的情形。鐵路運輸業營業税改徵增值税,其應税收入不會發生變化,但對企業納税結構產生影響,主要表現在流轉税税負減輕,所得税增加。

2.營業税改增值税對航空領域的影響。營業税改增值税後大規模及一般規模通用航空公司增值税税率為6%,根據相關公式可以得出一個數據點即18.31%的購進收入比。當普通航空納税主體的'購進比例小於上述數值時税負反而增加;當普通航空納税主體的購進比例等於上述數值時對納税主體的税負沒有影響;當普通航空納税主體的購進比例大於上述數值時納税主體的税負減少,有利於航空企業的發展。營業税改增值税後小規模納税主體的通用航空公司增值税税率為3%,根據相關公式可以得出,無論小規模納税主體的購進收入比例為多少,納税主體的税負都是減少的,而減少的税負比例為2.91%。可見對航空業而言增值税對大型航空公司(大型航空公司購進收入比例大)和小型航空公司而言税負是減少的,對於一般規模的航空公司可能是增加的。

3.營業税改增值税對公交領域的影響。根據不同的公交運輸方式税收計算方式不一,而營業税改增值税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賬面利潤。由於公交司乘人工成本、燃料消耗、輪胎消耗、保修費、折舊費、行車事故費和營運業務的費用可以作為進項税抵消,營業税改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交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營業税改增值税後,因增值税被定為價外税,不屬於營業税金及附加,所以營業税改增值税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營業税金及附加。由上可知營業税改增值税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交企業的利潤,降低了公交企業的整體税負。此外,營業税改增值税後還會一定程度上降低防洪費。但也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增加了公交企業的税務風險,加重了企業財務管理的負擔。

4.營業税改增值税對物流行業的影響。營業税改增值税後交通運輸業由原來徵收3%的營業税,改為11%税率的增值税,總表面上看,營業税改增值税後税率明顯提高。對於一般的物流企業納税主體,由於技術改進等進項税的抵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經營成本,使得企業有更多的財力進行技術改造。但對於物流企業而言設備使用時間長,更新慢,可抵扣的購進項較少,在高税率下加重了物流企業的税負。而對於小規模物流企業納税主體,營業税改增值税後税率由原來5%降低為3%,顯而易見小額納税主體的税負減少。從另外方面而言,營業税改增值税後對物流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營業收入(利潤)產生新的影響。

對於營業税改增值税後交通運輸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鐵路運輸、航空領域、公交領域、物流領域等整體是利好。當然營業税改增值税後也對交通運輸也有一定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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