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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現狀建議調研報告

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現狀建議調研報告

在全面推行增值税防偽税控系統,有效遏制虛假增值税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一些違法犯罪分子把偷逃税的“黑手”伸向了海關完税證。近日,在連續查處兩起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的案件後,筆者對案情、案因進行了初步分析,並對加強日常税收管理提出了相關建議。

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現狀建議調研報告

  一、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案件的主要特徵

1、受票單位經營規模較小、財務制度不健全。如:某企業主要從事電光源設備的製造銷售,私營獨資,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__年該單位向國税機關申報應税收入233051.27元,銷項税金39618.73元,進項税金38021.31元,應納税金1597.42元,已納税金1324.92元,税負為0.68%。該單位委託代賬公司進行財務核算、辦理納税申報。企業取得2份偽造的海關完税證,涉税金額171794.87元,税額29205.13元,已申報抵扣税款,但貨款一直掛在“應付賬款”賬户上,該單位負責人雖然聲稱貨款以現金全部支付,但無相關憑證、無具體賬務處理。

2、受票單位從事內銷貨物製造、銷售,所購進口貨物多為上門推銷。如:某企業主要從事化粧品、旅遊用品等製造銷售,個人獨資,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__年該單位向國税機關申報應税收入2112424.78元,銷項税金359112.20元,進項税金291160.85元,應納税金67951.35元,已納税金67951.35元,税負為3.2%。該單位成立以來一直從事內銷,所購原材料從國內採購。20__年10月,一外地業務員上門推銷進口材料並提供海關完税證,報價比國內同類材料便宜200元/噸,該單位見有利可圖,便以現金的方式向對方購買貨物後,取得2份海關完税證,涉税金額602564.05元,税額102435.89元。經查,這2份海關完税證均系偽造。

3、受票單位無法提供進口業務交易真實性的所有證據。真實的進口業務應具備以下單、證:海關進口消費税繳款書(不屬消費税徵收範圍的無此單證)、海關進口關税繳款書、海關進口增值税繳款書;進口商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合同;外商開具的貨物提單、貨物裝箱單;商檢部門開具的檢疫費、消毒費等收費單據;進口商向港口支付裝卸費、搬挪費、堆存費等費用的發票;進口商開户行開具的結匯水單;外匯管理局開具的進口貿易付匯核銷單;進口商與報關行結算包乾報關費用的普通發票;代理進口企業開給進口商的代理費發票。而取得假海關完税證的單位一般只能提供海關進口關税繳款書、海關進口增值税繳款書和進口貨物報關單,無法提供其他單證。

4、假海關完税證上註明的海關及進口企業有從沿海向內地蔓延的趨勢。據瞭解,以前假海關完税憑證多以偽造深圳文錦渡、皇崗口岸,仿廣州黃埔老港、天津東港(已撤消)、塘沽(已撤消)口岸較多,繳款單位一欄填寫的企業多為虛假企業。日前發現新的假海關完税證除涉及偽造深圳文錦渡、皇崗口岸、廣州黃埔老港外,還涉及上海金山海關、上海海關駐南匯辦事處、蘇州海關;繳款單位由過去的虛假企業變為真實的企業,經調查,這些企業大多從事合法的進出口業務,根本不存在虛假進口的行為。

  二、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案件頻發的主要原因

據分析,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案件頻發的主要原因,除了一些不法分子利慾薰心大肆偽造假海關完税證、個別企業税法意識不強利用假海關完税證偷逃税外,也暴露出國税機關對海關完税證管理上的不足。主要是:

1、對海關完税證不能實現實時認證、及時比對。由於金關工程與金税工程沒有實現全面的互聯互通,目前,納税人取得海關完税證後先自行手工錄入相關信息填寫進項抵扣清單,經國税機關審核後,申報抵扣增值税進項税。此信息經層層上傳給相關業務部門與海關傳輸的信息進行比對,發現“缺聯”等問題後在“ctais2.0系統”上發佈信息,要求各管理分局協查。據瞭解,整個比對、核查過程至少需要30天甚至更長的時間,國税機關很難在第一時間裏迅速識別假海關完税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國税、海關兩個部門兩套管理系統上的“空隙“和相互比對上的“時間差”,偽造海關完税證,偷、逃國家税款。

2、基層國税幹部對鑑別真假海關完税證的知識掌握不夠全面。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只有海關才有權鑑別海關完税證的.真、偽。受條件限制,基層國税幹部不可能全面瞭解和掌握鑑別真假海關完税憑證的業務技能,給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加強對海關完税證日常管理的幾點建議

由於真、假海關完税證的鑑別權屬於海關,加之金税工程與金關工程之間暫時不能全面實現互聯互通,基層國税機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大對海關完税證的日常監管力度。

1、加強對海關完税證的窗口審核。對納税人取得的海關完税證要全部到辦税大廳進行票面審核。各級國税機關對辦税大廳窗口人員要進行專門的技能培訓,幫助他們認真學習海關係統有關方面的文件資料,準確掌握識別假海關完税證的方法,像識別假人民幣一樣識別假海關完税證。

2、加強對有進口業務企業的納税評估。要密切關注偽造海關完税憑證偷逃税的新動向,適時組織開展進口業務企業專項評估,對企業進口業務的真實性、報關憑證的完整性、貨款支付的及時性等方面進行認真審核,發現問題,及時移交稽查部門處理。

3、加大對大額海關完税證的外調力度。對納税人取得的大額海關完税證,特別是有明顯疑點的海關完税證,國税機關應及時組織函查或外調,進一步加強與海關的聯繫與溝通,從源頭上防止國家税款流失,為納税人挽回不必要的損失。

4、加大對涉案企業的檢查和處罰力度。在對涉案企業實施稽查時,要充分利用ctais.2.0已發佈的相關信息,進行有針對性的延伸檢查;在對涉案企業進行處罰時,除按規定予以補税、罰款外,還應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根據情節,取消其專用發票使用資格,按銷售額和適用税率徵税,不得抵扣税款,讓利用假海關完税證故意偷逃税的企業受到嚴厲的懲罰,進一步增強税法的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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