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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充分理由降職hr經理為文員是否合理?hr經理該如何維權?

公司無充分理由降職hr經理為文員是否合理?hr經理該如何維權?

公司無充分理由降職hr經理為文員是否合理?hr經理該如何維權?
某hr應聘一家銷售公司行政人事經理,公司口頭10天試用期,工資3000元/月+銷售提成,上班三個月了,公司行政人事這塊一直是個空白,人員檔案都沒與,第一個月該hr完善了公司的相關制度及人事檔案,後兩個月因公司銷售方面做大型活動,需要行政人事部全權配合協助銷售的工作,基本上這兩個月除了做一些行政人事的.日常事務外都在忙於協助銷售的工作,後來公司以任何理由説該行政人事經理不符合崗位要求工作,要降職該行政人事經理為文員,工資也降到文員工資,也沒有出示任何的書面通知和充分的理由降職,該hr經理不接收公司的決定,提出口頭申請辭職,按照公司規定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但是公司説就算申請辭職也是按照文員工資方法。公司這種做法是否合理?該hr經理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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