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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精】

財務管理制度【精】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管理制度【精】

財務管理制度1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範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並註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複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後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並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並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准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准,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採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採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並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2

1、 為了規範xx賓館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xx賓館財務管理實行民主、公開的管理,每月公佈一次財務情況,每月一次結算。

3、 xx賓館的財務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全體股東負責。

4、 xx賓館日常財務管理的人員為總經理和經理,經理每日結算好賓館的收入和開支,並且及時報送總經理。

5、 賓館的收入按照四類進行統計即:現金房費、簽單房費、百貨收入、賠損收入。

6、 經理必須對每日收入逐筆核對,不能有錯落的情況發生。如有工作人員有意無意的錯落收入,導致收入沒有入賬,視為隱瞞收入、侵佔賓館資產處理,除依法收回收入外,具體當事人予以辭退。

7、 簽單房費必須有客户的簽字。客户簽單必須有總經理的同意,或者是單位老客户。簽單由經理保存,及時到各單位收取。收取後交總經理。

8、 賓館的進貨由經理依據經營情況,及時制定進貨計劃,報告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進貨。

9、 賓館銷售的各類貨物,必須是由賓館統一安排銷售的。嚴格杜絕銷售各類私貨。

10、賓館的開支發票必須有經理的簽字。

11、賓館的開支必須當月結算清楚,報股東大會審核批准。

12、每月7號為股東大會日,由全體股東審核當月收入和開支。如有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或者順延。如果順延不能超過三天。

財務管理制度3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㈠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㈡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㈢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㈣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㈤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㈠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㈡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㈢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㈣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㈤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財務管理制度4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公司財務、行政管理、市場開拓,合同簽訂和管理及客户服務負直接領導責任,組織督促所管轄部門負責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職責,是本業務系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1)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貫徹執行國家財企[xx]16號文、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司關於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安全技術措施及隱患整改項目費用的到位。

3)在組織編制經營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及審查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管理所需的經費計劃,必須優先保證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設施購置資金的落實,並負責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費用、勞動保護經費、安全獎、違章罰款的使用情況,必須專款專用和按規定使用。

4)對因挪用安全措施費用,致使重大隱患得不到治理而發生傷亡事故負主管領導責任。

5)把安全管理納入經濟責任制,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經濟效益,支持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審核各類事故費用支出。

6)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繳納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7)組織督促主管部門抓好對炊事機械、生活用爐灶、設備、電氣的安全管理,及時解決生活服務設施方面存在的隱患,對由此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負領導責任。

8)經常過問和檢查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情況,負責搞好全公司文明生產,抓好職業衞生工作,保證生產、工作、環境衞生,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

9)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要把安全生產“五同時”工作貫穿到營銷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對所管轄的經營、設備、物資、銷售、後勤的工作安全及人員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10)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實效。

11)對公司和總經理的商業機密,包括日程安排、機密文件、商業會談內容等進行保密

12)將安全教育納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將安全技術知識列為工人培訓、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工人要組織入廠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

13)嚴格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1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並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5)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市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16)積極參加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加強安全自我保護,切實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生社團的財務管理,維護會員權益,確保學生社團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根據《四川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制定本條例。社團作為非營利性組織應遵守國家相應的會計制度。

第二條 本條例由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團委指導的學生社團聯合會制定,其工作職能為對社團聯內部財務情況進行管理以及對各學術型學生社團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社團健康發展。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分團委指導的學術型學生社團,即根據社團創辦程序在外國語學院登記註冊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學術型學生團體,其他社團參照執行。外國語學院掛靠學生社團的財務監管可以本條例為指導,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條 社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二)認真執行會計制度,按照社團統一的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預決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對嚴重違紀、損害公眾利益的收支行為應及時向院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告、檢舉;

第五條 學院團委要求學院社團聯對各個學術型社團社長進行履職前的廉潔修身、學習財務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團嚴格執行條例。

第二章 組織建設

第六條 各學生社團建立財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會計人員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髮票;保管現金,詳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做好現金日記賬。應注意資金安全,對所管理的資金負責。會計行使管理本協會財務的職責並接受協會其他成員的監督。

第七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會計。如果該項經費涉及報賬,每一筆經費開支由會長、會計、至少一名活動費用經手人(會長和活動經手人不得與會計重合)共同在發票上簽字方可予以報銷;發票上需註明經費使用的具體情況(含購買物品明細)。

第八條 學生社團每學期末召開會員大會,會計向全體會員公佈經費收支情況。

第九條 由外國語學院社團聯統籌各學生社團會計組成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監督各學生社團財務狀況的工作職能。

第三章 經費來源

第十二條 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分為兩個來源。

一、在上一學年的優秀社團評比中獲得獎金的社團,原則上以獎金為社團資金來源,不允許其他活動資金來源。經費使用不需要報銷,但需要做好現金日記賬,記錄好資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滿一年的學術型社團或者在上一學年的社團評比中未獲得獎金的社團,根據活動開展情況學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動經費,需要在做好資金去向用途賬本的同時,嚴格按照規定走報賬程序。

第四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 學生社團財產歸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範圍內的活動,社團負責人或其他成員須嚴格遵循學校相關財務制度及社團內部經費管理規範的要求,應自覺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第十四條 社團自成立之始即應建立財務收支賬目,賬目由專人負責;每學期末,社團的財務收支情況需以書面形式在qq羣等平台向社團成員公開,並接受社團成員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等相關部門的監督和審查。

第十五條 社團在申請活動時,需要寫明詳細的經費預算,並請社團負責人進行審批,經費審批後在會計處登記,然後持有效憑證在出納處領取經費。

第十六條 社團成員可對自己認為不合理的財務收支情況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提出質疑,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責成社團財務領導小組予以答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社團須注意經費的合理使用,應具備一定的自律意識和節約觀念,確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現財務赤字,則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有權暫停審批其一切活動。在經過整改並經社團聯確認取得成效後,方可繼續審批活動。

第十八條 四川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定期召集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開會,各社團的會計在會上對其協會財務狀況做詳細報告,並討論財務管理方案。財務制度擬於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變更,應在社團財務管理委員會上公開徵求意見,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每年社團換屆選舉後,原社團的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應將年度財務報告和財務清單移交給新一屆的社團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並由新一屆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中的會計以本人名字開設獨立銀行賬户,專款專户專用,確保上一年度的剩餘經費全部轉入下一年做社團活動使用。

第二十條 社團發生劃轉撤併時,應對集體財產進行清算。社團財務清算,應當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門、監察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社團的資產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任何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劃轉撤併的社團清算結束後,經由校團委、掛靠學院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掛靠關係改變,全部資產無償移交;

(二)轉為非社團單位或撤銷的社團,全部資產扣除債務後,由掛靠學院牽頭,在社團在冊成員中進行平均分配;若社團在冊成員放棄,則做好社團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三)合併的社團,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社團。

第二十一條 資金去向:

(一)社團活動開支:社團開展與其宗旨相關的各項活動;

(二)社團內部建設開支:包括社團購置辦公用品或開展內部培訓等支出;

(三)出版內部刊物開支:包括編輯、出版等業務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開支。(包括辦公用品、文體用品等物,食品不計入內)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給予預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可依《學生社團管理章程》等學生社團相關管理規定,撤銷社團主要負責人的職務,直至對該學生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一)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二)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三)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四)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五)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六)不按規定設置財務管理部門或財務領導小組的;

(七)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的;

(八)由於保管不善使社團資產嚴重流失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社團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四川大學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5月起生效。

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範,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於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後,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追加預算,並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羣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徵佔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會計委託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後,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後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存入開户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託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幹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幹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幹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範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遊。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幹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於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幹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税務、財政等部門監製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支出憑證,並註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後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後,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説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並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財務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範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信息採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並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係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准。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並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8、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户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税及工商税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餘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户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後,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採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税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製度用於規範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範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範,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税金,不準偷税漏税。

2、税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税,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税後的餘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税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税後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即按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2、盈餘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後留存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金應不少於企業註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餘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税採用應付税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範,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並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後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後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後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塗改和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採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燬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税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燬。

九、附則

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8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範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部系公司職能部門,公司財務部有權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並有權向公司提請對有突出貢獻的財務人員進行獎勵,對不稱職的財會人員進行撤換。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收,保證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務時,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籌措資金、有效運用資金,提高企業效益。

四、公司財務部應認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執行國家有關企業財務法規得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並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五、逐步採用現代化管理辦法,如責任會計、目標利潤、計算機管理等,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財務人員應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為公司聚財、理財、用財出謀劃策,嚴格把好財務收支關,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人員設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則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財務會計人員,依法辦理財務會計工作。

(二)財務人員因故離辭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不得中斷財務會計工作。一般財務人員變動應時先徵得公司領導批准,並辦理財務人員登記手續。

(三)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置財務部級財務部經理,主持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部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財務部成員按業務活動的需要劃分崗位攝製。

二、財務會計制度

(一)人員考核:

1、公司財務部對財會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對其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財會人員要進行總結和自評。

2、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財會人員考核檔案,作為晉級及獎懲的依據。

(二)財務部制度的建立:

1、財務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和公司具體情況,指定公司財務制度,包括財務收支管理、固定資產

管理、流動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開支標準與審批程序、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籤、支票、發票、會計檔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財務制度應報公司董事會批准。

(三)財務工作要求:

1、公司財務部按財政部規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限,定期向主管財税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帳表、年度報表應附有中國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2、

3、公司財務部應於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公司應於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准後按批准額執行。

4、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帳户;應定期核對帳户,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範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數據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

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准部的退款。

(二)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公司將非公司業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准。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准手續。非經董事長批准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各幣種之間的兑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務。

(六)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項目的需要。

二、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項目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准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後未經批准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設備採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置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於歸集

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後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後,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務費、工資、房租等,採取在經董事會批准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准、財務部負責執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定應於支付的費用如:税務、財政、會計常年諮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准。

(五)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後,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台帳。

(六)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節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對外簽訂材料、設備、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9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情況,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中心學校校長,在中心學校校長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中心校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200元以內,由校長審批;

(2)、開支200元以上,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由校長負責審批。

2、審批程序

(1)所有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證明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賬員不得付款,報賬員不能入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賬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教代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後,校長批准後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並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費用由報賬員每月支付一次,並帶回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出差六安車費報20元∕來回1趟。每天生活費20元。

2、培訓、學習、考察、參觀需集體生活、住宿、坐車、培訓費按發票報銷。

四、財務原則:

1、賬目日清月結,期末整理公佈。

2、壓低、緊扣支出,民主理財。

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税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税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税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税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税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並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户,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閲。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兑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財務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總體要求

學校舉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學生自願搭夥就餐的原則;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户,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獨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物資採購與資產管理

(一)食堂物資採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資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必須實行雙人採購,且採購人員必須做到定期輪換、如油應由後勤辦配貨中心集中配送。

(三)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採購回來後,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採購人員、複核人員、保管人員和審批人員在統一印製的單據上分別簽字認可後,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採購人員每天應根據採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採購計劃表”,經複核人員、保管人員和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後方可採購。

(五)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食堂存貨按進庫時間可分為:進廚存貨和進庫存貨。進廚存貨指購進後直接進入廚房用於加工的原材料及輔料。進庫存貨指為加工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原材料及輔料,如大米、麪粉、食油、乾貨、山貨、調料和燃料等。學校食堂應對進庫存貨進行按月定期清查盤點,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表、帳帳、帳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調整。

三、收入管理

(一)學校收入主要來源於學生和教師的就餐收入,學生和教師自行將現金充入飯卡,然後進行刷卡消費,每月末以當月電腦打印的就餐交易額從預收款中結轉確認當月伙食收入。

教職工及食堂人員的就餐費同學生一樣結算。

(二)畢業班在考試結束後,以班級為單位實行統一退款,由機房把各班退款明細及總帳交財務室,經財務室審核後開具支票,由班主任及班生活委員簽字後,再予以發放。退款不得直接在飯卡存款收取中支付(注:機房操作人員應在開學時到教務處領取調整後的班級名冊表,以此名冊為準對飯卡操作系統中的班級進行更改,技術問題可諮詢相關的電腦教師)

(三)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飯菜下腳處理等所產生收入,一律記入食堂收入,不得轉移存儲。

(四)學生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行政一般不予補助。食堂以伙食資金購置食堂設備或其它支出而造成虧損的,學校可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四、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1)糧食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米、麪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學校食堂燒菜所耗用的支出

(3)調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鹽、味精、雞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柴、煤氣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所開支的人員工資等支出。具體包括:炊事員工資、社會保障費、水電費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雜項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審批規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物資材料購入時應填制食堂物資入庫單,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食堂有關管理人員驗收、過秤簽字後按序入庫,並記入有關帳簿。

現購現用物資材料的購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過填制食堂物資入庫單和食堂物資出庫單,購買驗收後憑採購單及發票直接列入夥食支出。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必須填寫食堂物資出庫單,出庫時以加權平均後的成本作伙食支出。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有關食堂管理人員簽章,並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的差旅費、通訊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須經食堂負責人審核,報學校校長審批後,向食堂事務長辦理報銷手續,直接列入當月支出。以上費用報銷時必須使用税務發票(如飲料、電話費、辦公費等可到超市採購、食堂不得列支煙酒等招待費)

4.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審核,審批同意後,方可按當年局教育系統招投標(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規定辦理設備採購手續,購入後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帳手續。

5.食堂人員的聘請人數應符合規定的人數,其工資標準由學校校委會集體研究同意後執行。

(三)學校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客夥支出,原則上要求在學校內部食堂就餐,費用按實際支出成本結算。 (四)食堂菜類的採購應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到菜市場採購並填寫購物清單,採購驗收後由驗收人及食堂班長簽字並付款,其他物資的採購原則上須對方開具正規的税務發票到校財務室單獨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物資須對方提供開户銀行及帳號,通過轉帳支付,不提現金。經常在採購的米、油、麪粉等大額採購項目應告知對方至少每週到財務室進行資金結算。其他定點單位採購的數量不是很大的項目也應每週到財務室結算,原則上要求對方開具税務發票。發票在報銷過程中應寫明用途(如xx人使用,xx為維修廚房費用等)

(五)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求合法規範,票據開具的內容反映實際的經濟交往事項,票據反映的業務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是否存在偽造作假,如大頭小尾、塗改、不套複印紙等);發票的正確性:內容齊全、填寫規範、開具的內容與發票類別相符、在規定的額度和時間內開具等;要求對方單位開票時必須要求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開票時,同時要求填寫付款方:並有開票方開票人和收款人簽字,同時在發票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六)食堂早上購完菜後經驗收入庫簽字後應及時到財務室報銷當日購菜發票,要求在下午4時前報銷,並在當天上午10時前填制好食堂購菜情況公示表;學生充卡款收款後也於當日上繳銀行(除學期開學等特殊原因外),並由當天下午把存款日操作情況表與銀行對帳單上繳財務室。操作表中另須説明教師換卡人及打卡錯誤姓名等情況,不得用收款墊付支出款項。

(七)學校食堂所有支出項目除菜市場購買的菜類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項目由食堂管理人員簽字彙總後由校長統一簽字後支付,其他也由校長簽字後支付。食堂用勞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發放須報校長室審批,發票報銷時附審批單。

五、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財務收支結餘是指學校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原則。

副營收支的收益和其它收支的收益應當單獨反映。

(二)食堂應每月反映財務盈虧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淨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縣教育局關於食堂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每學年末由校委會及膳管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學期報表於每學期報送教育核算中心,每月食堂財務報表於次月10前在食堂財務公開欄上公示。

七、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財務管理制度12

根據《會計法》和上級有關加強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x按上級規定設立兼職會計、出納人員,負責所有收支帳務,做到依法立帳、正確核算、嚴格管理。

二、經費管理

1、經費管理嚴格按照財經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實行統一管理,由局長“一支筆”審批。

2、建立健全會議報表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局長報送財務報表及財務收支情況。

 三、費用開支報銷程序:開支計劃請示—局長同意—經辦人辦理—辦公室主任核實—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出納付款。

1、旅差費: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到辦公室登記,差旅費報銷實行每月按規定標準填報一次,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後方可報銷,任何人不得虛報、謊報、否則,將按財經紀律從嚴查處。

2、文英複印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趕製的,由辦公室在指定地點統一結算,辦公室主任證明,由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後列支。

3、通訊費:按區委、政府的文件規定標準予以報銷,超額部分自理;單位電話費、郵寄費憑正規發票和憑證報銷,辦公室具體承辦。

4、招待費:各種接待,須事前向局長請示,經同意後由辦公室主任經手在標準內開支;標準由局長確定。凡不事前請示或超標開支的由經手人自負。

5、小車修理費。小車修理由辦公室主任會同駕駛員一同到修車單位修理,商定的修理崑山須事前向局長請示,同意後方可修理。

6、現金管理: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須履行借款手續,經局長審批後出納方可借款,公事辦完後回單位5天內必須結清手續。出納員要加強現金保管,嚴禁現金丟失和被盜,對現金不存銀行、私自放在辦公室而被盜,後果自負;出納員不得挪用、貪污公款,不能“白條頂庫”,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7、工作人員不準用單位資產等為他人或其它單位提供任何擔保。

8、票據管理。xx使用的票據一律使用財政局統一印製的專用據。不得白條收款。購買和使用票據必須建立台帳,登記經手人,每月結一次帳據,每年十二月底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專項清查使用情況,並將結果上報局長。

9、單位任何經費的開支,未經領導同意,先斬後奏擅自決定發生的費用及白條報銷費用,一律不予以審批報銷做帳。購買辦公物品和生活招待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兩人以上經手。

10、公共財物管理。財物分為固定財物和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固定財物有小車、辦公桌椅、文件櫃、保險櫃、沙發、茶几、空調機、電話機、飲水機、電腦設施等;日常辦公用品有紙、筆、墨水、文具、書籍、電腦打印機耗材等,由辦公室統一購置並負責日常登記管理。每年底由辦公室對固定財產進行一次清理。

購置辦公用品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日常辦公用品由各室、股、隊提出計劃,報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部門領用登記。

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機關財務管理,達到節減支出、合理負擔、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實行“厲行節約,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其他;統一管理,嚴格審批”的管理辦法。

二、委機關各科室業務費開支一律集中由局財務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設立現金和費用支出賬户。委財務室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局領導通報上月經費收支情況,正確反映收支結果,定期進行財務分析。

三、委各項經費支出,堅持先報告後審批,先批後用的原則,實行書記“一支筆”審批。每張票據有經手人、審批人,做到手續齊全。

四、嚴格現金管理。發生現金業務時,必須實行規定範圍內提取現金額度。庫存現金嚴格執行有關部門規定的限額。

五、加強銀行存款賬户管理。辦理存入業務時,經辦人要對票據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方可填制記賬憑證;辦理支付業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領導審批、審核、經手人簽字(或蓋章)的票據辦理轉款;辦理撥款業務時,經辦人員要根據計劃,憑經過領導審批、股長審核的收款單位收據辦理撥款;辦理結算業務時,經辦人要憑經過收款單位領導審批,代辦員、經手人簽字(或蓋章),主任審核簽字的票據辦理付款。並提高對原始憑證審核管理,隨時向主管領導提供存款餘額等信息。

六、嚴格財務審批程序。各類專項撥款、指標外撥款必須經縣領導、委領導審批,各項指標內撥款必須經委領導。

七、加強印鑑、支票管理。財務印鑑、支票管理實行內控制度。財務公章、轉賬支票由會計保管;

八、杜絕借用公款。凡委機關幹部、職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墊付,公事結束後將原始憑證按時上交財務,並按財務規定執行報銷。

九、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採購。各股室無自行採購權。小額採購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人員採購;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額物品,由相關科室提出申請,經分管書記同意,書記批准。

十、加強財務監督。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以身作則,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發現違反本財務制度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通報批評並取消相關科室、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徵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後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並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製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税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並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幹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並納入帳內核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後,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並辦理註銷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户,待款收回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髮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後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並報街道辦批准後,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採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於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鑑定後,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佔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採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並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台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後,交核算中心審核,經審核後財務運作規範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範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並註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後方可公開,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户及其他賬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户印鑑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户印鑑。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標籤: 財務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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