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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稱簽定合同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稱簽定合同

在總公司沒有授權的情況下,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定銷售合同、其他重大的股權融資合同嗎?這樣的合同簽定後,具有法律效力嗎?現在對分公司簽定合同的情況非常普遍,但多數情況下,都模糊不清。 我公司與外省的一家公司簽定了份股權融資的重大合同,當初談判的是和總公司談判的,在所有條件談妥後,因為其總公司在外地,蓋章比較麻煩,就和他們在當地的分公司簽了合同,就是在合同上蓋的是他們分公司的章,也沒有什麼總公司的授權,想問:這樣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若出現糾紛,我公司不會有什麼隱患吧?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稱簽定合同

可以,該合同的最終權利義務由總公司承擔。還有該分公司是否在當地進行註冊,可來電來所諮詢。合同有效.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是獨立法人嗎。建議你們請律師提供幫助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但是可以簽訂合同,有總公司承擔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定銷售合同,權利義務由分公司先承擔,不能承擔部分由總公司承擔。但其他重大的股權融資合同分公司是無權簽定的。詳細情況請當面諮詢。分 公司可以對外簽訂合同,最終權利義務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必須在他的權限範圍內簽訂合同,根據你的情況不能明確該合同是否有效,該合同處在效力待定狀況,不過你方可以通過律師努力,使該份合同得以生效。分公司必須在權限範圍內簽訂合同,根據你的情況不能明確該合同是否有效,該合同有可能效力待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法律責任應由其總公司承擔,但如果分公司所簽訂的合同條款明確要由總公司參與履行,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總公司的'授權或總公司未與履行該合同,法律責任不應由總公司承擔。從工商登記法規和合同法的角度,分公司有經營權利,可以對外作為民事主體簽訂合同。但如果合同上有所限制,則效力待定。你公司面臨的法律風險很大,建議你公司委託律師具體指導和幫助,以達到避免法律風險的目的.這樣的合同有法律效力,若出現糾紛,你公司可以向總公司追償。分公司可以對外簽定合同,但法律後果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可以對外簽定合同,但法律後果由總公司承擔。簽訂的合同有效。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總公司承擔.目前的操作有很大的法律風險!使自己的權利處於不確定狀態。現在市場經營中有非常多的不規範的現象,大家都不得不這樣做,都在走鋼絲,就看誰的技術高超了!這些不規範,有的是無意的,有

的是故意的,很難分清。你們現在應當多何總公司聯繫,並保留證據,如果總公司有意迴避,你們就要警惕了!當然了,最好請個法律保姆。合同原則上有效。同意以上律師意見根據規定,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的保證合同,一般應當認定無效。但因此產生的財產責任,分支機構如有償付能力的,應當自行承擔;如無償付能力的,應由企業法人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合同有效.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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