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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企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企業管理制度1

前言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築集團公司,作為一個新興的現代建築企業,經過歷年的發展,企業隊伍不斷壯大,要適應日新月異的建築業發展形勢和競爭激烈的建築市場,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滿足企業現代和將來發展的要求。

隨着我國加入WTO及北京申奧成功給建築業帶來的巨大市場機遇,迫切需要我們制訂一套能適應新形勢且符合廣大職工利益及企業發展要求的規範具體、具可操作性的嚴格合理的企業管理制度,使它能夠在企業發展中起到強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戰鬥力,並更大地激發廣大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紹了從公司精神風貌、工作作風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員提出的'原則性要求;第二章是企業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進的燈塔、是集團發展的祕決;第三章是個人工作的內容;第四、五章需要全體人員對照學習;第六至十五章是針對性內容,需要各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的。

希望全體管理人員認真對照學習本管理制度,並且作為今後工作的實施準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背抵制。大家應正確面對各種獎罰,擺正個人與企業的關係,以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為原則,確立先公後己的指導思想,不折不扣、義不容辭去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大家應當懂得:只有公司興旺發達,才會有廣大幹部職工豐厚的回報。最後希望大家對其中的不妥之處積極批評指正。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企業管理制度2

xx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保障,確保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體人員認真學習並且遵照執行。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2、針對本廠消防管理的特點,每季度第一個週五下午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3、每週三下班後安全責任人組織各小組安全員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6、廠消防負責人對整個企業消防安全負責,並負責管理安全員。

7、如發生消防安全事故,責任由相關安全員和消防責任人承擔。

二、消防設備的管理

1、現場消防施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和其他設備,消防用砂應保持充足和乾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防鏟、斧把應塗成紅色;

2、消防設備必須由專人保管,不得外借,便於隨時用;

3、消防設備必須定期檢查保養,確保設備完好可用;

三、安全管理

1、消防設施不得移作他用,如確需移動必須經領導批准,但必須及時恢復;

3、生產車間全區域禁止吸煙,並設明顯標誌。

4、工作間斷或結束時應清理和檢查現場,嚴格做到人走燈滅一切用電設備在值班人員離開時,均必須中斷電源;

5、各類配電線路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嚴禁擾拉臨時電線,對供配電設備應勤檢查。

6、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無漏電,接觸不良現象;

7、除臨時施工用電或臨時採取的措施外,不允許架臨時電線,不允許亂掛燈、儀表工具等,應用安全的開關和插座,原電氣線路不得擅自更改;

8、按規定對電氣設備定期檢修保養,不用的電氣設備線路要徹底拆除;

9、使用電動工具時,有防觸電保護。

企業管理制度3

1、在機房因維修需要,需動用電、氣焊時,均需報告消防中心後,方可作業。

2、在'動火'作業時,安全處應派人至現場,且配備有防火器材。

3、電、氣焊工必須持證操作。

4、燒焊地點周圍應清除5米內的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質。

5、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

6、焊割的地點與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距離不少於10米,氧氣瓶與乙炔發生器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7、工作完成後,立即切斷電源、氣源,清理現場,在保證無餘火、餘熱復燃的危險時方可離開。

企業管理制度4

一、資金籌集制度

(一)資金籌集管理規定。

1、集團公司各級財務部門根據總裁辦批准財務預算,結合公司經營規模和投資計劃編制資金籌集計劃,並按照經總裁辦批准年度籌資計劃分層次、多渠道地組織籌資工作。

2、集團公司籌集資金採取逐筆審批制度,各級公司未總裁辦批准不得對外舉債(經營性結算資金如應付賬款、預收款除外),不得內部職工集資,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報總裁辦嚴肅處理。

3、集團公司對外統一籌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提交計劃方案,辦理相關手續。各經營公司確因經營需要,並且在當地具備籌資條件和能力,可向集團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評估論證簽署建議並報總裁辦審批後,方可辦理短期流動資金借款。

4、各經營公司、部門未經總裁辦書面批准一律不得用公司名義或資產對外提供擔保和抵押。對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立即報總裁辦嚴肅查處。

(二)資金需要量預測:

財務部根據公司年度預算和經營計劃測定公司全年經營資金需要量,根據公司發展規劃確定當年投資規模。

(三)籌資渠道。

1、銀行等金融、非金融機構借入。

2、吸收結算資金。

3、靠集團公司信譽和實力,爭取國家優惠貸款。

4、股市融資。

(四)資金成本管理:各籌資公司應本着節約原則,努力降低籌資成本,減少資金籌集費用。

1、利率:各分公司、銷售業務部門貸款利率隨國家利率調整而調整。

2、計息方法:按月計息,即利息=貸款本金x年利率x佔用天數/360

3、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和核算,內部存款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4、各核算公司由於超計劃完成責任利潤所形成各分公司、銷售業務部門發展基金不計利息。

二、資金使用管理。

集團公司資金使用採取統一管理、調劑原則,各銷售業務部門或公司用款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操作,針對集團內部不同組織形式和特點採用不同方法。

(一)各分公司、銷售業務部門內部貸款。

1、財務部根據年度各分公司、銷售業務部門財務預算、經營指標、週轉次數,確定各部門資金額度,報總裁辦批准後,由財務部辦理內部貸款手續。

2、根據各分公司、銷售業務部門月(季)度經營計劃,銷售業務部門經理確定當期資金需要量,於每月10日前向財務部報下月(本月11日到下月10日)內部貸款增減變化情況及貸款規模內部貸款計劃表。

3、為有利資金計劃管理,銷售業務部門貸款超過100萬元/次以上時,上次還款與下次借款期間不得少於15天,100萬元/次以下時,上次還款與下次借款期間不得少於一週。

4、銷售業務部門每週週一報本週回款及用款計劃表,未上報計劃用款不能保證資金供應。資金流量表付款超過30萬元、逐筆填列,不足30萬元、合計填列。

5、銷售業務部門借款審批制度。

財務部在核定銷售業務部門年度資金額度內發放貸款,銷售業務部門應在月度資金計劃內借款。按照銷售業務部門年度經營預算,對於存貨、欠款超過合理規模部門,財務部有權停止其貸款,直至其改善為止。

(二)各分公司向集團公司借款。

1、各分公司資金籌措,應在集團公司總裁辦批准資金規模下,以各分公司為主對外取得借款。集團公司對初建、經營效果良好方予以借款支持。已正常運轉分公司,由分公司自行籌措借款,集團公司可以給予擔保。

2、分公司向集團公司借款、擔保等,統一上報分公司管理部門,由分公司管理部門提出意見,負責辦理借款等手續。分公司向集團公司借款、擔保等,由財務總監審批。財務部負辦理借款相關手續,由財務部負責計算借款利息。分公司管理部門負責催促分公司歸還借款本息。集團公司出具擔保借款到期不能歸還,所造成損失由分公司管理部門承擔,並影響分公司管理部門完成業績指標。

3、分公司資金來源渠道。

(1)集團公司投入。

(2)分公司、銷售業務部門貨款支持。

(3)發展基金投入、小額流動資金貸款。

(4)吸收經營性結算資金。

(5)集團公司臨時借款。

(6)經批准對外借款,集團公司向投資者借支要有收入證明單。

4、借款手續、規定和流程。

(1)手續:各分公司向集團公司臨時性借款,需提交書面申請,註明借款金額、歸還時間、借款原因和用途,統一上報分公司總經理,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財務總監審批。財務部負責辦理借款相關手續,計算借款利息。

(2)規定:分公司總經理負責催促分公司歸還借款本息,對分公司借款改變用途要追究分公司總經理責任,分公司不能按期歸還借款,超期部分利息加收50%,對借款因管理使用不當不能歸還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除追究分公司總經理責任外,其借款金額計分公司資金額度當中並承擔歸還義務。

企業管理制度5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項目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並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並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鑑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准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幹部、專業幹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信息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託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准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項目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週後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xp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後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蔘加相應的技能鑑定後,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後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項目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後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准予上崗操作。幹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現在企業管理制度4

一、遵紀守法,遵守員工手冊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履行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不做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三、上班穿工服、戴工號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四、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五、服務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奉獻精神。

六、工作時間不準脱崗、串崗、大聲喧譁等。

七、未經許可,不得擅入住户家中。

八、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户或業主的錢物。

九、絕對服從上級的領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

十、愛護公物,損壞、遺失工具照價陪償。

十一、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十二、做好每日工做記錄。

現在企業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並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佔、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佔,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櫃或獨立迴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温、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並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准,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准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築、構築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製專用容器內,並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後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制度行。

企業管理制度6

①監理合同:工程監理企業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委託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範圍、內容、職責及費用。建設單位應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委託範圍、內容及對工程監理單位的授權,書面告知施工單位。

②監理企業:監理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檢查指導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全面負責。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專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專門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監理企業設派出機構的,應指派該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人。

③項目監理機構:

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和監理項目的特點設立相應的經有資格的單位培訓合格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並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總監理工程師應委託專人(專職或兼職)分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④明確責任: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依據《條例》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a、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a、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b、確定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

c、主持編寫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審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d、審核並簽發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題報告等文件;

e、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查和批准施工單位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f、簽發《工程暫停令》,必要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

g、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b、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職責

a、參與編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和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b、審查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構,查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各級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c、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

d、檢查施工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制的執行情況;

e、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f、核查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拆卸、安裝和驗收的手續及記錄;

g、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

h、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監理日記;發現問題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通報,並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c、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a、編寫本專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b、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本專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c、審核本專業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d、檢查本專業施工安全狀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通報或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d、監理員職責

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問題要求整改並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企業管理制度7

一、妨礙公司管理法律後果

1、妨礙公司管理以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論處。

2、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是指公司、企業違反公司法、企業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妨害國家對公司、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活動,侵犯公司、企業及其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1999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公佈了《刑法修正案》對本節的個別罪名作了變動,並增加了新罪名,包括:虛報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等。

二、妨礙公司管理法律依據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對本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和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之下罰金。

與單位犯前款罪的,對該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之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小企業管理制度標準

1、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不得故意誤簽上班時間,必須本人親自簽到確認;

3、工作期間內不得竄崗、閒聊、玩網絡遊戲、網絡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按《衞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衞生,保持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

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諮詢;

8、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10、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説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約物品。

14、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15、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

企業管理制度8

一、固定資產標準和分類。

(一)固定資產標準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資產。

1、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資產,凡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均應作為固定資產。

2、非生產經營用設備及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二年,才作為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分類。

按用途劃分:房屋、動力設備、電子設備、車輛設備、辦公設備和其他設備。

二、固定資產增置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增置原則。

(1)各分公司固定資產採取計劃控制,統一管理辦法。

(2)各分公司因業務需要所購置固定資產,一律限制在分公司計劃額度內,產權歸集團公司所有。

(3)年初各經營公司根據實際需要,按照上年固定資產平均年度折舊額編制本年添置固定資產預算計劃,按公司內部各分公司進行逐級彙總報管理部門審批後,由商務部固定資產辦公室審核執行。

(4)額度範圍內車輛更新,由財務總監審批。

(5)新添車輛、房屋及特殊需求固定資產,由總裁辦審批。

2、固定資產購置借款及報銷手續。

集團內各經營公司外購固定資產,應持經總裁辦審批固定資產年度預算計劃,由商務部固定資產辦公室審核計劃額度(如未設固定資產辦公室專職機構可指定專人負責)並在借款單簽字,財務部方予以辦理借款。購回後,應先到固定資產辦公室專管員處辦理登記手續,財務部根據固定資產辦理單進行報銷。

3、領用固定資產管理。

(1)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要有專人負責,物品要落實到責任人,原則上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

(2)各分公司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負責管理,各分公司專管員要確實負責。

(3)各部門內部領用固定資產,應根據經總公司審批固定資產增加計劃與額度,填寫《固定資產辦理單》經總經理批准同意及固定資產管理員審批,確屬計劃內辦理,審批後到庫房領取,儲運商務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4、固定資產辦理審批權限。

(1)年初預算應經分公司管理部門批准同意併到商務部固定資產辦公室備案。

(2)年度內購置時,經辦人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准,經資產管理人員認可屬額度內,方可辦理。

(3)經資產管理人員認可,確屬額度內可以辦理,如果在計劃額度指標之外,須單獨報分公司管理部門審批,商務部固定資產辦公室備案後分公司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5、辦理手續。

(1)固定資產辦理必須填寫《固定資產辦理單》。

(2)由使用人填寫《固定資產辦理單》並經審批人簽字認可後持單到儲運商務處辦理領用手續。

(3)《固定資產辦理單》填寫應註明部門、日期、商品編號、品名規格、單位、數量、用途、經辦人、審批人、儲運商務審核單據無誤後照單發貨,並加蓋貨已付訖章和人名章。

(4)在庫商品必須辦理完出庫手續後方可使用,否則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領取在庫商品作為資產使用。

(5)固定資產辦理單格式及説明。

第一聯、商務資產專管員,第二聯、財務會計記賬,第三聯、經辦人存查,第四聯、儲運商務存查。

6、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管理。

接受捐贈物品,先到固定資產辦公室專管員處辦理登記手續,符合固定資產價值標準,辦理固定資產增加手續,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辦理低值易耗品手續,財務部據商務部專管員傳遞單據進行賬務處理

7、新增固定資產計價與核算。

(1)計價:購入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價值計價;領用固定資產按當期成本價值加配比税金計價;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市值計價。

(2)核算:無論以何種方式取得固定資產,均須按分類標準和計價原則進行明細核算。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編號、規格、數量、單價、原值、淨值、使用年限等要素,按照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要求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和核算準確。

三、固定資產折舊。

1、計提折舊範圍。

公司在用固定資產一般均應計提折舊,不提折舊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不需用機器設備,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固定資產等。

2、折舊方法:固定資產實行分類折舊,採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計提不同類別固定資產折舊。

四、固定資產更新、更換、報廢及清理。

按《固定資產辦公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執行,財務部根據商務部固定資產辦公室所傳賬單數據,進行有關賬務處理。

五、固定資產銷售。

1、出售固定資產,應持寫明出售原因固定資產出售報告,賬面單位淨值在20xx元以下報商務部經理審批。賬面單位淨值在20xx元以上由商務部報財務總監審批。然後填寫固定資產銷售單,經固定資產辦專管員簽字確認後,到財務部門辦理繳款,持財務部蓋章繳款單到固定資產辦公室專管員處辦理註銷手續。財務部月末根據固定資產辦公室傳來辦理單據,進行註銷賬務處理。

2、各經營公司出售固定資產辦公類設備經總經理審批,車輛、房屋需經集團公司總裁辦批准。

六、對外捐贈固定資產管理。

各經營公司根據需要對外捐贈公司資產均需填報集團對外贊助事項登記表,報經公司總裁辦批准備案,未經批准備案,任何公司部門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資產對外贈送,財務部根據相應單據進行賬務處理。

七、資產管理原則。

1、對所有符合範圍資產都編碼,貼標籤。

2、對所有符合範圍資產都建卡立賬(有程序入電子賬,無程序做手工賬)

3、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

八、資產管理流程。

根據《商務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公司資產管理制度,重點強調對公司資產進行流程管理方法。在不違反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情況下,使各項流程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1、額度管理流程。

2、領用流程。

3、請購流程。

4、轉讓流程。

5、月末清查。

九、資產管理工作流程説明。

1、資產額度管理流程。

2、資產辦理作業流程。

3、資產清查流程。

4、資產報廢流程。

5、辦公用品、禮品入庫業務流程。

6、辦公用品、禮品出庫業務流程。

7、辦公用品、禮品日常操作流程。

8、資產製度完善流程。

9、資產專項管理流程。

10、資產數據傳送流程。

企業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説明書”,説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於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後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説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後,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後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後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並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僱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週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於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於報到後、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户籍冊;

4。繳驗醫院最後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願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説明書説明外,如該説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週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並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徵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於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並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閲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於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准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後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准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蹟的;

(2)其他有利於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於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並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採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採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於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蹟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准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衞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塗寫牆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准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説明,或雖經陳述,未被採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譁口角者;

(7)故意塗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餘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准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並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僱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於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於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於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僱,並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後,如另謀工作可以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僱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後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於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准,事後彙報總經理核准。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准。核准辭職後,應即辦妥移交,並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於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後,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餘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准後,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於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藉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於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後,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餘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後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並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後,應於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並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閲。從業人員對於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閲。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説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閲後,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籤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採納施行後,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併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10

質量管理決定民營企業的成敗

質量管理是民營企業最重要的基礎管理之一,是民營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根本保證。

一、好的質量管理能夠在最大程度上確保和客户利益一致。

企業和客户之間有契約,如果企業想要發展,就要認真去履行契約。做好質量管理,從客户的角度出發,改進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其使用價值,最終會得到客户的認可。

二、好的質量管理能夠降低成本。

從原材料到商品,要經過一系列環節,組成一個流程價值鏈。做好質量管理,能夠讓整個流程價值鏈總成本最低。

1、減少殘次品的時候減少原材料浪費;

2、減少返工降低總工時;

3、減少維修頻率和數量,降低維修成本;

4、減少退換貨,降低流通和庫存成本;

5、降低客户投訴,減少法律風險損失。

三、好的質量管理能夠提升企業競爭力。

很多民營企業都通過了iso9000認證,無疑有一個客觀好處就是能通過質量體系論證來建立一整套的質量管理體系,提升員工的質量管理意識,提高產品質量,提升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要想進入國際市場,企業產品必須通過一些認證,符合一些規定,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同樣,要想進入目標客户的心理,同樣需要通過一些權威機構或權威系統的論證,起碼讓消費者能夠非常容易地把優質和普通區分開來。觀點需要證明,內涵需要外延,好的質量也需要形式來體現。好的質量管理,無疑是提升企業競爭力,通向消費者內心的必由之路。

四、好的質量管理是企業品牌的.內在支撐。

如今很多企業熱衷於廣告和公關,用聲光色等現代化的宣傳和裝飾手段將自己打扮成客户眼中的完美情人。無疑,好的推廣傳播手段對已品牌塑造是必須的,能夠擴大企業的知名度,讓更多的客户瞭解、接受和喜歡企業的產品。但好的宣傳並等於好的品牌,品牌是客户心目中內心體驗與期望值的差異。當企業的廣告不斷地提升其在客户心中的期望值,但客户的使用體驗卻有差距時,客户就會不滿意。這種差異越大,不滿意度就會越高。也就是説,從長遠看,企業實質在毀自己的品牌。

如果沒有好的質量支撐,企業的品牌就沒有了支撐,沒有了底藴,沒有了説服客户的東西。當一個好人誇大做廣告時,人們會説他虛偽;而當一個壞人世人皆知時,則永難翻身了。品牌的本質應該是有一説一,不説假話。

企業管理制度11

文明生產是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創造一種良好的工作環境,便於保證產品質量的提高和安全生產的.實施。為此,特做如下規定:

一、廠容、廠貌實現美化、淨化

1、廠容美化:廠區道路建築要做到統一規劃、佈局合理,道路平整、通暢,地面無垃圾、雜物、積水、污物,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環境淨化:搞好“三廢”治理,降低噪音,保護環境。

二、生產現場要整齊潔淨

1、辦公室、車間、庫房要明亮、舒暢、窗門清潔,地面乾淨,光線充足,通風照明,除塵設備完好。

2、生產場地走道通暢,標誌明顯,各種設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工具、車輛擺放整齊,佈局合理,有利於生產和運輸。

3、生產秩序良好,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

三、文明生產,文明操作,做到十不

1、各種物品按規定地點堆放,不亂丟、亂擺。

2、守紀律,堅持“三按”操作,不吹牛、談天。

3、產品、半成品堆放整齊,不準正品和廢品混合堆放。

4、不在車間道路上存放任何物品。

5、凡不合格產品不傳遞下道工序。

6、認真保養設備,不使設備有積污或帶病工作。

7、所有機械設施上不得任意擺放工具和雜物。

8、愛護環境衞生,在廠區內不得任意亂寫、亂畫,隨地吐痰。

9、提高安全防火意識,在廠區內不得吸煙、玩火。

10、下崗前不整理好周圍衞生,不離開工作崗位。

全庫實行文明管理

(1)庫房保管認真做到:

兩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清:質量清、數量清、規格清;

兩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

四定:定區、定排、定架、定位;

(2)科學管理物資,做到“十不”:不鏽、不潮、不凍、不黴、不腐、不壞、不沉、不爆、不混。

企業管理制度12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後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採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繫,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並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並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准,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於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採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並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准,據以列賬,並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彙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閲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採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企業管理制度13

1 目的

為使加油站安全活動更有實效,真正達到員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動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加油站的日常安全活動管理。

3 職責

3.1班組長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二次,安全活動時間不得挪作它用。

3.2加油站站長制定年度安全活動計劃,安全管理人員結合單位實際,開展月度安全活動計劃;做好日常檢查,將其納入安全責任制考核當中,並組織本站各項安全活動。編制《安全活動計劃》。

3.3站長參加班組活動,檢查安全活動記錄情況並簽字。填寫《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4 工作程序

4.1安全活動要求

4.1.1安全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內容、有記錄,站長和安全員要對記錄進行檢查和簽字,並做總結。

4.1.2活動形式要多種多樣,如收看安全教育錄像、分析事故案例和組織應急演習等,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活動,達到教育員工的效果。

4.1.3站長必須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具體規定為每月參加兩次。

4.1.4要充分發揮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落實安全員的'安全職責,提高活動效果。

4.2活動內容

4.2.1學習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基本功訓練項目、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提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要求。

4.2.2結合上級下發的事故通報,組織分析、討論事故原因和預防措施,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4.2.3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生產異常情況緊急處理能力的培訓和演練,定期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護能力的訓練。

4.2.4進行安全座談,就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等內容提出合理化建議。

4.2.5開展安全標準化培訓等。

4.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 引用文件

5.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

5.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xx)。

6 記錄

《安全活動計劃》aqbzh-jl/5-20;

《班組安全活動記錄》aqbzh-jl/5-21;

企業管理制度14

質量管理及質量保證期制度

1、依照國家規定,對竣工出廠的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

2、質量保證期按以下規定執行:

a、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b、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以上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質量保證期從車輛竣工出廠或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之日起開始計算。

d、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進廠返修的車輛,免返修工料費。

e、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負責聯繫其他機動車維修業户,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3、以上質量保證期僅適用於車輛竣工出廠後,託修方嚴格執行駕駛操作規程和車輛走合期規定,合理使用、正常維護的情況下出現的質量問題。

維修企業環境保護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境保護方針,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按生氣工藝安裝、配置“三廢”處理、通風、吸塵、淨化、消聲等設施。

3、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和環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環境保護制度。

4、嚴格執行汽車排放標準,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淨化裝置。

5、嚴格執行車輛噪聲抑制技術標準,確保修竣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技術性能良好,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6、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對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車輛維修檔案管理

1、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衞生。

2、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3、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並按內容和性質確定其保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5、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7、檔案的借閲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閲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複印。

維修企業人員培訓制度

1、企業員工的培訓工作由主要領導負責,廠(公司)工會或其它職能部門(人員)負責具體措施落實。

2、企業每次組織一次集中政治學習,及時向員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相關規定。

3、企業的相關部門(人員)應結合生產情況,適時開展技術學習和技術練兵活動,使員工不斷汲取新知識、新技術,為生產經營服務。

4、充分利用企業內部設施,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營造“人人刻苦鑽研技術,個個爭當生產能手”的濃厚氛圍。

5、鼓勵職工開展自學、互幫互學活動,對學有成就的視情作適當獎勵。

6、堅持持證上崗制度,對有資質要求的崗位,應組織人員參加專業培訓和考核,在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後,方可安排上崗工作。

維修企業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5、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週期和檢定週期。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週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10、對設備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報請經理批准。

11、對設備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設備員歸檔,以便檢查。

維修企業配件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倉庫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2、及時做好供方的選擇、評審工作。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編制採購計劃單,計劃單經領導簽字同意後即按單就近採購。

企業管理制度15

1.主要內容及適用範圍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鑑定與保管、借閲、保密、統計、銷燬等管理內容。

2.檔案的管理機構

2.1公司辦公室是檔案管理機構,公司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檔案員(兼)做日常具體工作。

2.2文書結案後,財務資料,技術資料,房屋銷售資料、合同資料、法律資料的原件分別由財務部、技術部、銷售部、合同部歸檔並保存;工程技術資料由技術部負責歸檔,工程完工後移交濱海新區大港檔案館;其餘資料原稿由公司辦公室歸檔並保存。

2.3各部室、各單位或個人視實際需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留存影本。

2.4公司檔案員(兼)主要工作職責

2.4.1制定或參與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4.2對公司各部室、各單位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4.3做好公司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4.4做好永久性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2.4.5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3.歸檔範圍

3.1政府及上級部門法規性文件資料。包括上級頒發、需公司執行的,或由行業發行的各種標準、規章制度等。(由辦公室負責歸檔並保存)

3.2公司內部文件資料。包括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及其相關行政會議等形成的文件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公司iso9000體系文件;公司總體計劃或規劃、開發計劃、項目質量計劃、營銷計劃、財務計劃;公司年度、月度工作總結和調查報告。公司各類計劃指標、技術指標、營銷指標、公司大事記等。(由辦公室負責歸檔並保存)

3.3公司內部資質資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由辦公室負責歸檔並保存)

3.4公司項目開發資料。包括國有土地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等。(由開發部負責歸檔移交辦公室保存)

3.5公司工程技術資料。包括各類工程圖紙等。(由技術部負責歸檔並保存)

3.6公司項目合同審計資料。包括各種合同、勤達公司的各種合同等。(由合同審計部負責歸檔並保存)

3.7公司項目預決算資料。(由預決算部負責歸檔並保存)

3.8公司項目施工資料。包括公司備案資料、樁基竣工資料、標誌牌申請表、竣工備案通知書。(由工程部負責歸檔,並移交濱海新區大港檔案館保存)

3.9公司房屋銷售資料。包括公司上報的、在日常房屋銷售活動中形成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合同書、協議書等的原始記錄和文本。(由銷售部負責歸檔並保存)

3.10公司財務憑證。(由財務料整理並保存)

3.11公司勞資人力資源資料。包括公司員工招聘、勞動合同、獎懲、考核、培訓、任命、工資審核記錄等相關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並保存)

3.12公司法律文書資料。(由合同部負責歸檔並保存)

3.13公司榮譽證書資料。公司和產品獲得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由辦公室負責歸檔並保存)

3.14聲像製品資料。包括企業及下屬各部門在其經營活動或政治、文件娛樂活動中,以及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部門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如照片資料、錄音資料、錄像資料、影片資料等。(由辦公室負責歸檔並保存)

3.15題贈性資料。包括上級領導和外協友好部門或個人提供的題詞、書畫、工藝製品等。(由辦公室負責歸檔並保存)

4.檔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銷燬、統計、檢索、編碼、利用,這九道工序是檔案工作的整體,它們之間相對獨立,但又相互制約。

5.檔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門的各類檔案資料,按有關規定,有計劃地分別集中到檔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歸檔,即把公司活動中產生的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材料,由各部室、各單位定期進行整理、立卷、移交公司辦公室進行歸檔。

5.1立卷歸檔的時間

5.1.1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均應在十日內整理並保存,需移交辦公室立卷歸檔的要在十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5.1.2對於在外地施工部門的文件,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5.3立卷歸檔的`要求

5.2.1各部室設立兼職歸檔員,兼職歸檔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檔案資料進行裝訂後,交檔案室立卷歸檔。

5.2.2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

5.2.3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覆、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立在一起

5.2.4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文件的作者、標題、日期等項目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無論何金屬物,填寫備考表,註明保管期限。

5.2.5填寫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鋼筆或毛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5.2.6立卷應以各部室形成的文件為主,根據文件形成的特點,保持文件的歷史聯繫,適當照顧文件的保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企業生產活動狀況和麪貌。

5.2.7立卷應以部室為主,結合其他特徵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繫的文件組合在一起。

5.2.8立卷應把上級文件與公司文件(除請示、批覆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開立卷。

5.2.9立卷歸檔後,發現需立卷的文件資料,可按立卷原則進行插卷。

5.2.10文件組成案卷後,卷內文件應按照一定規律進行排列,系統地反映問題,做到查找方便。

5.2.11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原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5.2.12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檔案的借閲

6.1檔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況特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查閲。

6.2各部室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非密級檔案資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級的檔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閲。

6.3檔案借閲者應負責檔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複製、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污損、加標註證,不得轉借。

6.4對珍貴或易損的檔案,應制成複製品提供使用。複製可採用複印、照片、重印副本、摘錄等方式。複製件應仔細校對,與原稿無誤後,註明檔案編號,然後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給複製件加蓋公章,以示覆制不會有誤。

6.5必要時,檔案室應對所提供檔案出具證明,證明材料寫好後應仔細校對和審查,加蓋檔案室印章後才有效。檔案室證明材料只能證明某事在檔案上有無記載,而不能對某事下結論。檔案管理員不可擅自以檔案資料作解釋或下結論。

6.6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情況,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為十天,但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如延長借閲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

6.7借閲檔案須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將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報公司領導批准後,責令其賠償一切損失。

7.檔案保密要求

7.1檔案管理員和借閲利用檔案的人員要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加強保密意識,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查閲,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複製時,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7.4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利用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7.5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鑑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7.6企業在職工作人員調離本企業時,需按檔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並退還所借檔案,檔案室審查無誤簽字後,才能調離。檔案管理員調離,應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檔案交接之後,方能調離。

8.超期檔案的銷燬

8.1對超過保存期限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鑑定,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按規定銷燬。

8.2經批准銷燬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燬,以免誤毀。

8.3銷燬文件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並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燬的文件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文件銷燬後,監銷人應在銷燬註冊上簽字。

9.檔案的保管檔案保管工作應做到四不:

不散(不使檔案分散),不亂(不使檔案互相混亂),不丟(檔案不丟失不泄密),不壞(不使檔案遭到損壞)。同時,應做好防火、防潮、防曬、防蟲、防損、防盜、防塵工作,以提高檔案的安全性,對破損檔案應及時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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