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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個税算法有變

年終獎個税算法有變

【內容提要】2011年9月1日以後計徵全年一次性獎金將施行“老算法+新税率”的模式,所以即使和往年同樣數額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發到手裏也會出現變化。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目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税的計算方法,如果給職工年終獎數額恰好在一個特殊的區間,即所謂“六大盲區”內,即會出現“多拿少發”的情況。在臨界點多發1元,即可導致税後實際收入少將近千元的情況。

年終獎個税算法有變

時近農曆歲末,辛苦一年的工薪階層都盼望着能夠拿到豐厚的“年終獎”。由於2011年9月1日新個税法開始施行,一般將在農曆春節前發放的這筆“全年一次性獎金”該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呢?記者從市地税部門瞭解到,2011年9月1日以後計徵全年一次性獎金將施行“老算法+新税率”的模式,所以即使和往年同樣數額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發到手裏也會出現變化。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目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税的計算方法,如果給職工的年終獎數額恰好在一個特殊的區間,即所謂“六大盲區”內,即會出現“多拿少發”的情況。在臨界點多發1元,即可導致税後實際收入少將近千元的情況。

按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分兩種算法

市地税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算法依然按照2005年國家出台的《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所明確的計算辦法進行計算,但要適用新個税法的減除費用標準和七級超額累進税率。根據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所公佈的數字,2010年,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已經達到4299元。因此,可以預見,今年很多職工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工資會高於(或等於)3500元,即適用於第二種算法,實際所得將肯定比往年有所增加。

兩種算法

如果實際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3500元。

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3500元的差額”後的餘額,除以12,以其商數按新個税法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適用公式為: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某職工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2500元,年終獎為10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3500元的差額”後的餘額除以 12,商數為750元,其適用税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税額=[10000-(3500-2500)] ×3%=270元,實際所得的年終獎為10000-270=9730元。

如果實際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3500元。

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以其商數按新個税法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適用公式為: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某職工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5000元,年終獎為10000元。10000元除以12,商數為833元,其適用税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税額=10000×3%=300元,實際所得為9700元。如果按照原個人所得税法税率,商數833適用税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那麼應納税額=10000×10%-25=975元,實際所得為9025元。相比較,在其他情況與往年相同的情況下,今年將比過去多得675元。

年終獎18001元 比18000元少拿1154元

六大盲區

(18001至19283.33元);(54001至60187.50元);(108001至114600元);

(420001至447500元);(660001至706538.46元);(960001至1120000元)

舉例在某職工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3500元的情況下,其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8000元。那麼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 後,商數為1500元,適用税率為3%。因此應納税額=18000×3%=540元,實際所得則為18000- 540=17460元。但如果其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8001元,除以12,其商數為1500.08元,其適用税率則達到10%,扣除數為105,應納税額=18001×10%-105=1695.1元,實際所得則為16305.90元,反而比年終獎為18000元的減少了1154.1元。而只有年終一次性獎金達到19283.33元以上時,才離開了這個“盲區”,呈現年終獎數額越多,發得越多的情況。而下一個盲區則為54001至60187.5元。

由於現行的個人所得税七級超額累進税率,有着0至1500元、1500至4500元、4500至9000元、9000至35000元、35000至 55000元、55000至80000元、超過80000元七個區間,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後,其商數在哪個區間,即確定為哪一級税率。如果年終獎數額增加或超過某個臨界點時,便使得相應的適用税率上升一檔,納税額也就相應地大幅增加。這時又會出現一種極端情況,就是年終獎數額增加一小步納税額卻會上升一大步,產生“多發少得”的情況。這種税率變化給最終所得到的年終獎實際所得帶來的差別,最少以千元計,最多則達到數萬元的差異。根據計算,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時共有六個“多發少得”的“盲區”。

按照原個税法,首個“盲區”則在6001至6305元區間,共有8個“盲區”。目前新個税法產生的“盲區”較原“盲區”數額上有大幅上升,但差額同時也大幅提高,從幾百元達到千元以上,“盲區”數量則減少為6個。

記者聯繫不少單位的職工,他們都談到希望單位領導和財務負責人員能夠充分注意目前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税辦法可能出現的情況,避免多發給職工卻讓職工少得的情況發生,這樣也失去了“年終獎”獎勵職工的意義。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徵個税的方法一年只能使用一次且較為優惠,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分成季度發放由於要合併工資計税,税負肯定要比較高。一年中獎金總額越大,年終獎與季度獎兩者總税負的差別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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