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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6篇

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6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崑山XX公司

乙方:求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第二條 作業人員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 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 寫:_________元

4·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 )4·2·1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 )4·2·2以( )年施工預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 )4·2·3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為準)

第五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5·1 結算、決算資料:

5·1·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5·1·2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並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籤認資料等。

5·2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5·2·1發包人應於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給予核實、 確認並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5·2·2工程交工後28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後28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並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5·3合同價款的支付:

5·3·1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條 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6·2·2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七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8·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覆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 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第十條 材料機具供應

10·1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採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10·2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 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1·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11·2 負責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1·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1·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第十二條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2·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12·2 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12·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___ %,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2·4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並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發包人違約責任

13·1·1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13·1·2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3·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並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13·2承包人違約責任

13·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籤認。

13·2·2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並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13·2·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 “√”)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應出示委託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

甲方姓名: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到甲方家帶小孩、做家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用工帶小孩止。試用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每天上午8點到晚上7點到甲方家帶小孩,做家務,煮中餐、晚餐。工作要誠實肯幹,帶小孩要有耐心、有愛心,負責小孩的安全。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勞動保護

乙方必須持有身體健康證,注意來往路途及工作安全,安全責任自負。甲方每月給乙方放假2天。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月工資為 元。工作滿一年每月增加五十元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工作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執行。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20___年____月___日20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

鑑證人:_______

鑑證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住 址: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説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並組織乙方學習;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十一、經濟補償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員工)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護照)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ⅹⅹⅹ有限公司勞動合同

甲方名稱: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乙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甲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地址: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乙方:(身份證號碼: )

性別: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本人聯繫電話: 家庭聯繫人:家庭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定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為期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崗位)工

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

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瞭解其他有關工作的情況。

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

動紀律以及其他與工作有關的情況。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以及上級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一) 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班時

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確定。

(二)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三)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以月(季、半年、一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在國家規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變更工作崗位,乙方薪酬標準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確定。

第九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工資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掛鈎的薪酬制度,依法自主確定薪酬分配方式和薪酬水平。並可根據對乙方的考評結果和公司制度,相應調整乙方的薪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合格後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 第十一條 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發薪日一般為次月的8-10日,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故意拖欠。

第十二條 甲方按相關規定,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等國家與地方政府規定的税費、保險費等。

第十三條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從其月應發工資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或經濟賠償。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且乙方應在貳星期內辦理完相關手續,乙方逾期辦理導致的後果及增加甲方的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工傷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勞動衞生安全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一條 乙方因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從事某些工作崗位或項目,乙方應在上崗前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因乙方隱瞞,甲方在乙方工作後獲知此情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須向乙方提供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制定的與員工利益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在公司內公示。乙方應主動認真學習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形象。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一)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相應進行變更。

(二)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

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三)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在本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雙方表示續訂或不續訂意見。乙方接到甲方續訂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未做書面答覆,視為乙方提出不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

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乙方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

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二十九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

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須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及所有技術、經營、生產等資料和信息載體的移交手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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