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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濰坊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目前,濰坊已進入高温酷暑季節,連續出現高温天氣。近日,濰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防暑降温工作監管力度,改善勞動者的作業條件,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切實保障廣大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此外,記者獲悉,根據《山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按照濰坊市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温費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如果勞動者高温津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濰坊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氣温超過35℃應減少室外作業時間 超40℃停止露天作業

記者瞭解到,《通知》要求對存在高温作業的用人單位和容易導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羣進行全面排查,有針對性地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大防暑降温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特別是要在相對固定的高温作業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温設備,為高温作業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涼飲料及藥品。

同時,按照《山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用人單位需結合作業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温天氣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全天户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在高温天氣期間工作,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温補貼每人至少80元 企業不發放補貼最高罰2萬

據介紹,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應全部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濰坊市目前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温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山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用人單位向在高温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高温津貼。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温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温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勞動者高温津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近日,濰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防暑降温工作監管力度。記者獲悉,根據《山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按照濰坊市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温費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如果勞動者高温津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氣温超過35℃應減少室外作業時間

超40℃停止露天作業

記者瞭解到,《通知》要求對存在高温作業的用人單位和容易導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羣進行全面排查,有針對性地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大防暑降温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特別是要在相對固定的高温作業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温設備,為高温作業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涼飲料及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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