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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高温補貼

2016北京高温補貼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每年6月至10月期間,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補貼標準各省不同。

2016北京高温補貼

注意到,自6、7月份以來,北京、上海、廣東等多地的高温津貼進入發放期。但是,有網友反映多年沒有領到高温津貼,有許多地區的高温津貼標準已經數年沒有進行調整。

高温津貼進入發放期

目前,全國各地相繼進入高温酷暑季節,一些地區連續出現高温天氣,高温津貼話題也引發民眾關注。7月3日,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衞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於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強調要“加大防暑降温經費投入”、“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均已明確制定了高温津貼標準。而自6月份以來,北京、上海、廣東、湖南等不少地方的高温津貼已經進入發放期。

其中,北京高温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上海高温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至9月,標準為每月200元;

廣東高温津貼發放時間為6月份至10月份,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

湖南發放時間7月1日至9月30日,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

自2010年調整高温津貼後,北京市再次上調高温津貼最低標準。從本月起,室外和室內高温作業的補貼最低標準分別上漲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別上漲了60元和30元。

今年夏天來得早。針對市民和勞動者關心的防暑降温政策,各相關部門近日進行了緊急會商。早在端午節前夕就有記者得到消息稱,本市的高温津貼標準有望再次上調。近日北京市安監局網站的一則公文印證了這一消息。

市安監局、市衞計委、市人保局、市總工會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14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最突出的內容,是規定自2014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及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温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津貼的發放條件是: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通知指出,高温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的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温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温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此外,按照國家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日最高氣温40℃以上為強高温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37℃以上、40℃以下時為中度高温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並暫停12時至15時高温時段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為一般高温天氣,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通知還要求各區縣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加大對建築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温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單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實、高温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

高温補貼政策修訂回顧

2007年,北京市首次設定高温津貼標準:室外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及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

2010年盛夏,北京市調整高温津貼標準,室外、室內作業人員的最低標準都提高一倍,分別提高到120元和90元。

2012年盛夏,國家安監總局、衞生部、人保部、全國總工會四部委聯合修訂並下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是國家層面時隔52年後首次修訂高温作業下的防暑降温措施。《辦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對“高温天氣”進行了界定日最高氣温35℃以上天氣;規定勞動者因高温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首次明確規定了對用人單位的追責;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而且單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飲料充抵高温津貼。


標籤: 補貼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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