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合同 >

員工在子公司之間調動,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在子公司之間調動,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由集團下屬A公司,調動到B公司,B公司要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主張與A公司已經簽訂過2次勞動合同,如果與B公司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請問,員工的主張合理嗎?是否有法律依據?不合理,請説出理由。請各位大俠解答疑惑。PS:A公司與B公司都是集團的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員工在子公司之間調動,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hetong/56ov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