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營業税起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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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用於居住的:
房產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個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積*税額(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過起徵點的還需要徵收: 營業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與教育費附加=營業税*10%。
二、出租用於經營的:
房產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個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積*税額(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過起徵點的還需要徵收: 營業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與教育費附加=營業税*10%。
南京個人出租房屋有了新税率,其營業税起徵點已經調到5000元。此前該市個人出租房屋營業税起徵點是每月租金1000元,上調後的.起徵點為每月租金5000元。按照新規定,每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免徵營業税。這樣,凡是每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個人住宅房屋出租,只收租金的4%房產税,1.5%個人調節税,0.1%印花税,合計税率5.6%;凡是每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個人非住宅房屋出租,只收租金的12%房產税、1.5%個人調節税、0.1%印花税,合計税率為13.6%。每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個人住宅税率為8.93%,非個人住宅税率為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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