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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集錦15篇

企業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管理制度集錦15篇

企業管理制度1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遭受生產、工作事故傷害後及時獲得醫療救治,妥善處理善後,並明確事故部門應承擔的責任,預防工傷事故再度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根據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1、公司對職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車間(部門)領導應立即組織送往醫院救治,並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2、事故部門領導應及時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填寫工傷事故認定表,並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同時幫助工傷者處理醫療事項。

3、公司(企業管理部)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根據工傷認定資料,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和工傷保險待遇申報。

4、工傷職工的治療費用和工傷津貼,由公司先墊付。醫療終結後,由企業向社保機構統一結算。

5、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內,領取工傷津貼,企業停發工資。

6、工傷造成傷殘或死亡的,其有關待遇依據杭州市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7、公司財務會計部會同企業管理部負責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的繳納(認購)工作。負責工傷發生的費用墊付和向社會保險機構統一結算的工作。

8、對於因主觀原因致使工傷的發生,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賠償後),主要責任部門和領導以及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①對因違章指揮(操作)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與工傷事故負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20%。

②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領導,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③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④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班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⑤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作業小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注:不設班組和作業小組的車間(部門)由車間(部門)承擔班組和作業小組的經濟責任。因不可預見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責任由公司承擔。

9、工傷職工無故拒絕治療、檢查、誇大或隱瞞重要情節影響事故調查或勞動鑑定結論的、或多領工傷保險待遇而損害公司利益或信譽的,公司在其工傷治癒後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10、本實施辦法中未予明確的,依從杭州市政府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11、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在公司企業管理部。

企業管理制度2

1、物品入庫

1)採購物品的入庫,由倉管員根據物品的合格證、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商標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驗收。

2)驗收合格的物品由倉管員和行政文員填制《入庫單》並由倉庫管理員設置材料卡,登記材料賬。《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存根聯,一聯由倉庫管理員據以登記倉庫存貨賬,一聯財務部記賬聯。

3)倉庫管理員對驗收合格的物品進行適當的標識後辦理入庫。

4)倉庫管理員應確保:

a.物品的堆放高度不能超過2米;

b.液體物品用適宜的容器盛裝;

c.危險品必須有明顯的標識並進行隔離;

d.所有的標識必須內容完整、清晰,並且擺放產品時標識應朝外;

e.做好標識並及時進行入庫登賬;

f.對有貯存條件要求的物品,應予以充分滿足;

g.對不合格品和降級使用的物品應做特別標識;

h.做好防潮、防曬、防雨水淋、防蟲等措施,以保證物品在保存期內不變質、不生鏽,不失去使用價值。

i.使用合適的搬運工具和方法,防止搬運過程中對物品質量造成損壞。

5)經驗收後不合格的物品,倉管員應進行適當的標識或進行隔離,並及時知會有關負責人聯繫供方或公司進行協商處理。

6)對於服務過程中多餘的物品退庫,由倉庫管理員驗收,合格則填制紅字《領料單》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則進行適當的標識,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置。

2、物品的儲存管理

1)倉管員應對每一種物料進行編號(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應登記於材料卡上。編號方法為□□□□□□:前二位數字為物資類別號,後四位數字為物資品種的順序編號(各園區根據物資的配置情況自行編號)。類別號為:

物資品種的'順序編號

物資類別號(01:辦公用品類;02:保潔類;03:保安類;04:形象視覺識別類(CI);05:機電工程維修類;06:綠化類)

2)對不能按貨架擺放或有特殊存放條件的,按實際情況存放,並且材料賬和材料卡上應註明類別號及物資品種編號。

3)倉庫管理員每週應對貯存環境和貯存物品進行檢查,以防止產品損壞、變質、丟失和混淆。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標識是否完整、清晰;

b.物品是否損壞或變質;

c.物品是否丟失或混淆;

d.倉庫環境是否能保證物品在保存期內不變質、不生鏽、不失去使用價值。

4)當發現問題時應及時進行標識或採取隔離措施,並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5)每半年由本園區負責人、倉庫管理員、行政文員一起對庫存品至少進行一次盤點,盤點結果記錄於《庫存物品盤點盈虧表》上。

6)每年由園區管理中心對庫存品至少進行一次工作檢查。

3、物品出庫

1)當部門需要領料時,由領料人填寫《領料單》,寫明材料的名稱、數量,經園區負責人審批後,交倉管員進行發料。

2)倉管員依據"先入先出"的原則憑《領料單》發放物料,並在《領料單》上填寫實發數量和金額。

3)《領料單》一聯由行政文員據以登記物料明細帳,一聯由領料部門保存,一聯交保管登記存貨帳,一聯由財務內勤交公司會計進行物料消耗的核算。

4、多餘積壓物資處理:

各園區每半年對庫存物品進行一次清理,劃分出多餘積壓物資(不需用及使用期超過5個月)報園區管理中心,由園區管理中心負責進行調劑處理。

企業管理制度3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等要求,規範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紡織企業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紡織企業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總局工作部署,組織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起草了《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現就有關問題説明如下:

一、起草《規定》的必要性

(一)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產業

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傳統產業和重要的民生產業,也是國際競爭優勢明顯的產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出口、吸納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紡織工業也快速發展,紡織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現狀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服裝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xx年,全國共有規模以上紡織企業户數3.7萬户,累計實現工業總產值57809.98億元。20xx我國紡織行業化纖、紗、布、服裝等主要產品的產量分別為3800萬噸,2984萬噸,841億米,267.28億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紡織工業的重要地位及其企業的規模和數量的不斷擴大也給政府安全監管方面帶來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如何對紡織企業實施科學有效監管,保證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做出更大貢獻。

(二)紡織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紡織企業分工複雜,從業人員多而雜,作業環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繁重。且隨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企業經營體制的轉變,紡織企業的管理模式同其它行業一樣,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有的已成為企業當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難點。特別是,我國以前曾發生的幾起紡織工業事故,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慘重。比如,1987年3月15日,哈爾濱亞麻廠發生的亞麻粉塵爆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58人,受傷177人,當時直接經濟損失就達880多萬元。1991年5月30日,廣東省東莞市興業製衣廠發生特大火災,全廠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也達300多萬元。20xx年5月21日,廣東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一個家庭紡織作坊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傷。此外,20xx年9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市一家服裝廠發生火災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20xx年11月25日,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西北部郊區的塔茲琳(tazreen)服裝公司發生特大火災,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傷,另有數十人失蹤。這些事故對我國紡織工業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我國紡織工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絲毫不能放鬆。

(三)紡織企業仍存在眾多安全問題亟待解決

通過對我國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調查和研究,紡織企業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安全方面的問題:

1.紡織行業自身特點使其一直是工貿行業事故防範的重點。首先,由於紡織行業生產工藝要求必須有相應的開鬆、梳理、卷繞、牽伸、平整等手段才能達到基本的產品生產目的,由此決定了設備軋輥多、軋點多、齒輪多,用電設備多的工藝特點,這也是造成容易發生各種機械傷害的客觀因素。其次,紡織生產常用的原料是棉、麻、毛、絲和化學纖維,它們都具有易燃特性。同時紡織原料的儲備具有集中、量大等特點,加上機械、電氣引火的機率高,極易發生火災。特別是紡織企業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損失極大。

2.紡織企業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聲仍然是當前紡織企業突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紡織企業的織布車間的生產噪聲普遍較大,有的甚至超過100分貝以上,工人長期暴露大強度的噪聲場所,極易對聽力造成傷害。其次,由於紡織行業中的印染企業工藝要求一定的温度和濕度,因此,印染企業普遍存在高温高濕場所,特別是夏季如不採取防暑降温措施,容易造成高温高濕環境。其次,粉塵防治也是紡織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重點,由於棉、麻、毛的開、清、梳、整工序容易產生粉塵,工人在粉塵環境下長期工作易患職業病。隨着紡織企業生產工藝提高,粉塵治理措施的完善,當前紡織企業的粉塵作業環境已得到大大改善。

3.大部分紡織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也亟待提高。現行市場經濟體制下,紡織企業相對其他行業來説,勞動強度較大,工資收入不高,以致人員流失較多。為維持企業正常生產,部分企業往往招進大量新員工,新員工入廠時間不一,且在年齡、文化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難度大、任務重,對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很難做到保質、保量。若新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提高,一旦到工作崗位就容易出現安全漏洞,加之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不深,安全意識差,違章作業時有發生,成為紡織企業安全事故的高發羣體。

4.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本質安全程度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紡織工業本身就使用大量的紡織機械,這些機械部件除了有擠壓、剪切、纏繞、捲入、高壓流體噴射等常見的機械不安全因素外,還存在諸如靜電、高温、着火、爆炸、噪聲等危險因素,而且這些因素還常常摻雜在一起,難以控制。加之國內部分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被損壞或作用不良,設備基礎管理工作欠缺,部分老設備在安全防護方面存在自身的缺陷,從而導致機械傷害事故時有發生。

5.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也亟需提高。從管理的方式來看,目前國內的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方法大多停留在宣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的水平上,並且多是在發生事故後才着手進行分析,即多為“事後型”管理,很難適應現代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大部分紡織企業為了減少開支,增加利潤,往往也在安全管理上精簡機構和人員,有的企業沒有按照要求單獨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也不明確,安全管理人員變動大且配備的.數量不足,基層安全員往往是身兼數職,部分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從事安全管理的素質和能力,不能對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的監管,加之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仍有部分企業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不能正確看待和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兩者之間的關係。

6.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仍不健全,部分技術標準及安全管理規章陳舊落後,不適應新時期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原紡織工業部的《紡織系統勞動安全衞生工作暫行條例(試行)》、《關於加強紡織企業電氣安全管理的規定》、《關於紡織原料成品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暫行規定》等規章亟待進行修訂。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主要問題的説明

(二)關於《規定》的適用範圍

本《規定》所稱的紡織企業的範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 4754-20xx)中規定範圍,主要包括: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業、針織或鈎針編織物及其製品製造業、家用紡織製成品製造業、非家用紡織製成品製造業、紡織服裝和服飾製造業等企業。

(二)關於《規定》主要架構

本《規定》主要由總則、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個部分構成。其中,“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兩個部分是本《規定》的重點章節內容,重點明確紡織企業應對遵循的安全生產基本法規要求及應符合的安全基本條件。

(三)關於《規定》擬解決的重點問題

出台《規定》,除了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對紡織企業安全監管責任,並強化紡織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也擬通過出台《規定》進一步明確紡織企業在生產設備設施及工藝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員工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等方面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並明確違反相關條款的處罰措施。

企業管理制度4

第一條目的

一、加強倉庫保管員業務素質。提升倉庫保管員的工作責任心。減少公司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秩序。

二、鼓勵公司員工正確有效、長期努力的工作。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全體倉庫保管員。

二、本辦法適用於xx家居實業有限公司、xx傢俱有限公司及其他相關連鎖企業。

第三條獎勵

一、獎勵方式

1、嘉獎

2、通報表揚:一年內連續3次通報表揚計為嘉獎1次

二、獎勵規則

1、嘉獎對象:業務超羣、工作認真、克盡職守。在擔任倉庫保管員整年內盤點零差異的情況;

2、通報表揚對象:業務熟練、工作態度端正、在擔任倉庫保管員半年內盤點零差異的情況。

三、獎勵標準

1、通報表揚:部門內部書面通報表揚;

2、嘉獎:獎勵現金100~300元或等同價值獎品(依倉庫保管員各自保管物品的種類及價值而定。具體獎勵金額由各倉庫主管及相關權限人決定);

3、員工所受獎勵與懲罰不可相抵。

四、獎勵程序

1、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及時提出申請。申請填寫“倉庫保管員獎勵/懲罰申請單”。籤核到部門最高主管。審批通過後交人資部;

2、獎金將由人資部向財務部門申請。之後交予員工所在部門主管進行發放。

3、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公司將予以全公司或部門內公告。並記入員工檔案。

第四條懲罰

一、懲罰規則

(一)、甲類過失。作辭退處理。並向公司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故意或嚴重玩忽職守。造成盤點差異金額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以上的。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2、記大過累計3次或在六個月中累計受到相當於2次記大過的處分;

3、乙類過失情形嚴重者。

(二)、乙類過失。記大過一次。並處以相應的罰金和賠償金。

1、因玩忽職守。造成盤點差異金額在人民幣20xx元(含)以上。但小於人民幣5000元以下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2、丙類過失情形嚴重者。

(三)、丙類過失。記小過一次。並處以相應的罰金和賠償金。

1、對工作態度隨便、疏忽大意。工作中有失職失察之行為。且造成盤點差異金額在人民幣500元(含)以上。但小於人民幣20xx元以下。給公司帶來損失者;

2、丁類過失情形嚴重者。

(四)、丁類過失。視情節嚴重記申誡或警告一次。並處以相應的罰金和賠償金。

因工作疏忽發生差錯者。造成盤點差異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者;

三、懲罰標準:

盤點差異金額懲罰標準5000元以上20xx元~5000元500元~20xx元500元以下

甲類過失x

乙類過失x

丙類過失x

丁類過失x

容許差異金額(+/)超出容許差異金額

門店500/月保管責任人承擔成本價的30%~60%

倉庫300/月保管責任人承擔成本價的30%~60%

1、丁類過失:部門內部書面通報批評並按成本價承擔3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2、丙類過失:部門內部書面通報批語並按成本價承擔4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攤)工資中扣除;

3、乙類過失:公司內部書面通報批語並按成本價承擔5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攤)工資中扣除;

4、甲類過失:公司內部書面通報批語並按成本價承擔6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攤)工資中扣除;

5、員工如同時違反兩項以上規定。將按“數過並罰”處置;如情節有輕重爭議。由上一級主管判定為原則。

四、懲罰程序

1、凡違反以上各懲罰條例的。其所在部門主管須如實上報。申請填寫“員工獎勵/懲罰申請單”。依據第五條“獎懲核決權限”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交人資部;

2、懲罰事宜將記入員工檔案。小過(含小過)以上處分將在公司內部公告;

3、懲罰之金額將在當月薪資中列出。並在下月或多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具體做法見上第三點)

第五條員工若發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獎勵及懲罰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獎懲申請。

第六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員工其他權利、義務之約束事項。本公司得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之。

第七條本制度經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管理制度5

1、負責公司日常事務性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並印發執行,對執行情況實行跟蹤考核。

3、負責會務安排、人員接待及公司的對外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資源的檔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門考核和公司員工薪酬及獎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強內部管理,做好公司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做好請示彙報和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管理制度6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及税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規隨時接受財政、審計、税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三、財務部門應當對公司的'實物、款項、財產進行監督,督促建立並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四、認真作好會計基礎工作,以達到賬目清楚、數據真實、資料完整。

五、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強化會計人員業務水平,逐步科學化、現代化。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公司商業祕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單位會計信息。

七、建立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領用、開具發票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得轉借,撕毀或大頭小尾。

八、配合公司領導全面、科學、合理的規範會計工作,保證企業經營管理有序進行。

企業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倉庫管理,保證庫房規範、高效、有序運作,保障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減少不良、呆滯物料損失,降低庫存佔用資金,滿足生產經營對物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倉庫,包括原材料倉、成品倉的管理。車間倉庫及存放於車間的物品參照本制度執行。

三、倉庫管理職責及目標

1.高效有序地進行物料、產品的收發作業,保證出入庫數量準確且合乎質量管理、出入庫管理和財務管理的要求;

2.庫房管理科學、有序,貨物擺放整潔、整齊,合乎貨物貯存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單據管理有序,登記及時、準確。電腦入單及時、準確;

4.定期和循環盤點,及時查處差異,保證帳、物一致;

5.與採購、銷售、車間及外協單位及時對帳,及時查處差異,維護公司利益;

6.及時反映和跟催不合格品、呆滯品的處理,減少不良損失,降低庫存資金佔用;

7.做好防火、放水、防盜和防“四害”等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倉庫財產物資的安全。

四、倉管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技能

1.熟練掌握出入庫作業及庫房管理的方法、規範及操作程序;

2.熟悉倉庫管理制度及相關管理流程;

3.具備一定的線束和電子產品知識,熟悉所經管得物料、產品;

4.具備一定的質量管理知識和財務知識;

5.懂電腦操作。

五、收貨驗收

1.貨物進倉,需核對訂單(採購訂單和生產訂單)、待進倉物品料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與訂單相符合方可辦理入倉手續。

1.1、嚴禁無訂單收貨;因生產緊急、人員外出等特殊情況需請示並獲得授權、同意,可變通辦理;

1.2、嚴禁超訂單收貨。因合理損耗領料或計量偏差或機台最少生產數量等原因導致的少量超訂單收貨,應在合理範圍內並符合相關管理規範或規定。

2.貨物進倉,必須採用合適的方法計量、清點準確。大批量收貨可採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裝抽查,抽查時發現實際數量小於標識數量的,應按最小抽查數計算接收該批貨物。

3.貨物進倉,需辦理質量檢驗手續,其中:

3.1、外協、外購物料/產品必須經質量管理部門檢驗,檢驗合格並簽字後方可辦理正式入倉手續,開具入庫單,及時錄入系統生成單據。

3.2、對車間因生產計劃取消等原因需進倉或退倉的,需符合相關制度、流程規定並獲物流部長批准。

4.入庫物料、產品,必須採用合適、規範的包裝(或裝載物)。包裝標識清晰且與實際裝載貨物相符。同一包裝裝載數量統一,同批次貨物只允許保留一個尾數。

5.對驗收不合格或超出訂單的物料、車間生產中發現經質檢確認供應商責任的不合格品,倉庫必須及時通知採購部門辦理退貨/補貨事宜。

六、貨物出倉

1.貨物出倉,需由領料人/提貨人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2.車間領料必須是車間指定人員;本公司送貨的,送貨人/提貨人必須是銷售部門指定人員;外協單位自行提貨,必須核對提貨人身份及授權委託。

3.正常生產發料和成品出倉,必須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產品發出,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流程,有審批手續。

4.嚴禁用白條出倉或擅自從倉庫借用物品。確需借用,需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批准並約定歸還日期(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七、貨物堆碼及庫房管理

1.倉庫應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庫存週轉物品的類別、性狀、特點等合理規劃倉區、庫位。按物品類別劃分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並做好明顯標識。

2.所有貨物均必須按倉區、庫位分類別、品種、規格型號擺放整齊,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擺放。堆碼規整、整齊,同一貨物僅保留一個包裝尾數。收發作業後按上述要求及時整理。

3.物料、產品狀態標識記錄清晰、準確且及時更新,擺放於對應貨物當眼明顯位置。

4.倉庫設施、用具、雜物如地台板、清潔工具等,在未使用時應整齊地擺放於規定位置,嚴禁佔用通道或隨意亂丟亂放。

5.現場(包括辦公場所及庫房)整潔、乾淨,如有廢紙等廢棄物或發現較多灰塵時隨時清理、清掃,符合5s管理要求。

6.嚴格按“先進先出”原則發出貨品,先進先出原則:材料出庫的時間按產品入庫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

6.1、成品入庫擺放應按生產日期、批次隔離存儲。

6.2、最早入庫的成品應做好標識,保證出貨時先出,依次順序發放。

6.3、出庫時,保管員在每張配貨單上註明該批產品的生產日期,並在電腦上做一個配貨發放(生產日期)的台賬。以保證產品先進先出記錄的追溯。

6.4、原材料入庫時材料的.包裝內必須含有供應商出廠合格證,且含有以下內容:供應商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檢驗員等內容。

6.5、新入庫的物料與原庫存物料進行區分擺放,不同批次的物料放置分開或留有一定空隙以便區分。

6.6、在最先入庫的物料包裝上應用大字標註入庫日期,根據入庫日期選擇較早入庫批次的物料應優先發放;根據採購單價與客户要求優先發放價格便宜與客户指定廠家的物料。

八、安全防護

1.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報批且做好防範措施,專人專責管理。

2.倉庫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修護、補充;嚴禁堵塞消防通道、設施及器材。

3.保證庫房通風、乾燥,做好防盜、防鏽、防水、防潮、防蟲、防塵等工作。

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對應進倉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放置於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獨立的庫區。

5.不得將物料、產品直接放置於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資的貯存質量,對超保質期物料及時報復檢。

7.未經許可,除經管倉庫倉管員之外的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倉庫。送貨/提貨人員需在倉管員的陪侍下進出倉庫,搬運完畢,不得在倉庫逗留。

8.倉管人員於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門窗及電源、水源是否開閉,確保倉庫的安全。

9、倉庫鑰匙妥善保管,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做到人走落鎖。

九、單據、電腦數據處理管理

1.單據管理

1.1、日常進出倉等單據應分單據類別、處理狀態分別有序夾放;

1.2、需遞送其他部門、人員的單據應按規定時間及時遞送,不允許隨意押單;

1.3、每月一次將單據分類別按順序進行裝訂,在單據封面、脊面做好標識,分類別、按時間有序地存放在相應的箱、櫃內,並在箱、櫃表面做好目錄標識。

2.電腦數據處理

2.1、所有進出倉事務必須以電腦入單並經相關人員審核為完結;

2.2、當天的進出倉數據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2.3暫未實施電腦管理的倉庫,也應及時且日清日結地將收發情況登記入手工帳。

十、盤點及對帳

1.倉庫需根據經管物品重要程度及價值高低設定盤點頻度,進行循環盤點。原則上要求所有庫存物品每兩月至少循環一次。

2.物流部門每季組織一次全面盤點。

3.盤點後及時將實物數與賬面數核對,如有差異應查證原因並及時跟進處理。如屬供應商原因造成的短少應第一時間通知採購、財務等相關部門處理。如屬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呈報財務核准後作帳務調整。相關損失報總經理審批後處理。若為保管責任短少時,則由倉庫經管人員負責賠償。

4.倉庫應及時與車間、採購、銷售進行對帳工作,包括:

4.1、成品發貨對帳,由成品倉負責,每月30日前完成;

4.2、採購收貨對帳,由各分倉負責,每月27日前完成;

4.3、車間發料、外協發料由各分倉負責,每月27日前完成;

4.4、對帳數據應以電腦記錄為準(手工管理的倉庫暫以手工帳為準)

4.5、發現對帳差異,應及時查證原因並予以更正。如有損失或其他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財務部門和相關業務部門。

十一、呆滯、不良品處理

1.倉庫應隨時關注呆滯、不良物料和產品,至少每季定期填報一次;

2.對重大質量事故或操作失誤造成的呆滯、不良產品或物料,應隨時填報處理;

3.對已填報的呆滯、不良品應及時連續跟進直至處理完畢。

十三、溝通協調及服務

1.倉庫及倉管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服務意識,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客户優先,生產為重。當服務對象違規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時,應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對工作中遇到問題、困難及矛盾應及時進行良好溝通直至問題解決。

十四、人員變動及移交

1.倉管人員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事項及有關單據資料,要列出清單,寫明情況,雙方簽字,領導見證。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應移交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2.1、經管的貨物;

2.2、單據、賬本及經管的文件、檔案資料;

2.3、經管的操作設備、設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2.4、未了應跟進事宜。

十五、檢查、監督與考核

2.質量部門保證負責對倉庫的質量控制實施監督;

3.辦公室負責對倉庫的安全管理、現場管理實施檢查、監督與考核;

4.財務部負責對倉庫的整體運作及單據、帳務、檔案管理實施指導、檢查、監督與考核。

十六、附則

1.如有與本制度不符的相關流程、程序文件依下列原則處理:

1.1、本制度公佈前發佈的,悉依本制度,並按本制度規定修改相關流程、文件;

1.2、本制度公佈後發佈且經財務部會籤的,依新流程、文件。

2.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實施。

企業管理制度8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説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企業管理制度9

1.總則

(1)為了更好地為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提供依據,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各項工作在統一的計劃下協調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級領導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各種計劃的編制、執行、檢查和考核上。

(3)公司的計劃管理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由集團分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管理。經營部是整個公司計劃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各個職能部門,都分別是各種專業計劃的歸口部門。

(4)為保證公司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應加強綜合計劃,提高其在公司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級計劃部門和歸口部門也必須根據計劃工作的要求配備專職(兼職)的計劃人員。

(5)公司計劃必須認真進行綜合平?,堅持“積極平衡,留有餘地”的原則,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6)公司的各項計劃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計劃一經下達,各級部門都必須發動員工,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計劃的實現。

2.長遠規劃

(1)長遠規劃是確定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和奮鬥目標的戰略計劃,它通過年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①公司產品的發展方向。

②公司生產的發展規模。

③公司技術改造方向。

④公司技術經濟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⑤公司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環保等生產條件的改造。

⑥職工教育培訓及文化設施建議。

⑦職工生活福利設施的改造和提高。

⑧能源及原材料的節約。

(2)長遠規劃的編輯工作由分管計劃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經營部負責彙總、綜合平衡,提出總體方案和上報。各歸口部門按規劃要求負責蒐集、整理資料,提出專業規劃(草案)。長遠規劃經上級主管機關及總經理批准後分年組織實施。

3.年度綜合計劃

(1)年度綜合計劃是公司全體職工在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又是安排季度、月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各個生產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嚴格按年度綜合計劃執行。

(2)年度綜合計劃的指定採取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綜合平?的方案進行編制,即由分管計劃工作的經理負責領導。各業務過口部門按“管什麼業務,就編什麼計劃”的原則,根據規定的計劃表式,負責編制各專業計劃,經營部負責擬定編制計劃的總進度。

(3)年度綜合計劃編制的主要依據:

①上級主管部門下達指令及指導性計劃。

②總經理提出的年度方針目標。

③產品訂貨合同和市場預測資料。

④長遠發展規劃。

⑤前期預訂完成數字及本企業歷史統計資料。

⑥經審定過的各種技術經濟定額。

(4)編制計劃所需資料由各部門互相提供,任何單位都不得拒絕。

(5)專業計劃的編制,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主持,計劃草案應認真聽取分管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意見,並按規定的時間報經營部。報送的幾哈必須附文字説明,經負責人和編制人簽章後方才有效。

4.指標管理

(1)年度綜合計劃所規定的各項計劃任務是通過一定的計劃指標來實現的。計劃指標就是公司在計劃期內在生產經營活動方面應該達到的目標和水平。為全面反映公司的技術經營活動,必須適當設置各種指標,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標體系,完善和促進計劃管理工作。

(2)計劃指標應按平均先進水平來確定,一般就於上期實際達到水平,並經過一翻努力才能實現的。

(3)為使計劃任務層層落實,計劃指標必須進行層層分解,堅持誰管什麼指標,就分解到什麼指標。分解指標必須和總指標保持平衡和銜接,分解指標執行情況按規定路線進行反饋。

(4)公司級指標的充置,由經營部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內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標歸口部門商定。

(5)必須在當年11月底下達第二年的公司年度經營綜合計劃。

5.計劃指標的`調整

(1)為維護計劃的嚴肅性,企業計劃經上級主管機關及廠領導批准下達後,必須嚴格執行,各歸口部門和執行單位均不得隨意修改。如確屬客觀原因影響,經主觀努力仍不能完成計劃時,在有利於調動廣大職工完成計劃積極性的前提下,調整計劃直播襖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①公司級計劃指標的調整,由執行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送歸口部門簽署意見後,報公司領導審批。屬國家下達的計劃指標,還要報上級主觀機關審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計劃執行。

②調整年度計劃指標應提前一個季度申請,調整季度計劃應提前一個月申請,調整月計劃指標提前10天申請。

③調整某一項計劃指標,如需同時相應調整其他有關計劃指標時,應一併上報,呈請審批,以保證計劃的平?、協調。

④調整計劃指標一律以書面批覆為準,在未接到書面批覆以前,一律按原計劃考核。

6.計劃的檢查和考核

(1)各級領導必須隨時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採取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以保證計劃的順利完成。

(2)檢查計劃執行情況,應充分利用統計報表、會計報表、業務報表等資料。檢查計劃的實際完成數,一律以統計報表數為依據。

(3)計劃的考核必須與經濟責任制考核相結合。考核的計劃數,一律以上一級部門批准或下達的計劃數為依據。

企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於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製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並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採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後,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覆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繫,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繫,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於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彙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後,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於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准,並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於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並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並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後,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後,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後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權限與程序審批,並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審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採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審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採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採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週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於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採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儘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採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並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准後,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准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於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於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於生產日報表中,並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後於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於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進程中,如出現斷料、設備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彙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佈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並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衞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範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並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信息諮詢。

第九章生產設備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設備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設備管理卡》,並將此卡粘貼在設備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設備均應制定設備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等事項,並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規定設備保養週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准後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設備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設備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後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範操作步驟、日常點檢項目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設備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設備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並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設備維護人員對於生產設備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設備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設備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調度,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彙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並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調度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設備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准假後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調度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調度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後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後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信息後,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並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數據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台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數據必須交由直接領導審核確認後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數據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數據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數據(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數據(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設備維修與保養數據包括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數據的對比、統計數據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量數據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數據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後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管理制度11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於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人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人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二)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三)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四)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並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後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僱,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後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後,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後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後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後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後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後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後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泄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工作時間大聲説話者;

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6、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誌,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8、未經批准打聽私人電話的;

9、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10、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企業管理制度12

為創建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確保學校正常秩序,根據教育部和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校園內各種車輛的管理作出以下規定(20xx年3月31日教職工代表會討論通過)。

一、總則

所有車輛進入校園內,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二、機動車的管理

校園道路以行人為主,機動車應主動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一)車輛出入

1、無牌無證的機動車嚴禁入校。

2、機動車(含摩托車)按指定的門進出。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機動車輛進出校門,儘量避開上學、課間、放學高峯時間。

4、凡來學校參加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辦,安全辦通知門衞放行,並按指定地點停放。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衞應主動疏導通道,以確保通行。

6、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衞的查詢,經被問者同意後登記放行,按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7、車輛載物出門時,必須接受檢查,得到確認後放行。

8、原則上不是校園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各種機動車進入校園後,禁止鳴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超車。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

3、基建、擴建、改建、裝修、維修等工程用車須經校長同意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禁行區域內行駛。

(三)車輛停放

1、車輛應按指定地點或區域停放。

(1)本校教職工車輛上下班時間嚴禁進入校園停放。

(2)外來車輛停放地點為:南操場。

2、車輛停放時,須停放整齊,並拉剎、關電路、鎖門窗以確保安全。

3、外來車輛停放過夜須經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場。

三、非機動車的管理

1、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2、進入校門時,須下車推行,校園內禁止騎車。

3、載物出門時經校警檢查後放行。

4、所有非機動車應在劃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並上鎖,嚴禁亂停亂放。

四、管理辦法

1、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有關規定或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本校教職工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外,學校將給予行政處分。

2、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1)無證、無照機動車擅自入校的;

(2)未經門衞人員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3、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

(1)不按規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園內練車、鳴笛、試剎車的;

(3)在校園內超速行駛及超車的;

(4)在禁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

3、非機動車無證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如與相關規章制度相,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校會。

3、學校車輛管理管理制度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車隨車制度。學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務必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持續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狀況下,違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狀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資料,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持續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務必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狀況下,進廠修理(特殊狀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齊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務必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能夠讓學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持續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務必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務必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狀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一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持續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貌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説話禮貌。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禮貌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職責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務必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狀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職責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務必及時報告園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之後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之後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狀況下,不能夠其接走學生。

企業管理制度13

為加強校園水電管理,維護學校教學和廣大師生的生活秩序,對施工企業在基建、安裝、維修等施工過程中需要停水停電的作出以下規定:

1、凡來我校施工的'企業,均應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水電管理、文明施工責任書。

2、簽訂水電管理、文明施工責任書時,應預交項目總經費10%的管理費,待施工結束後予以退還。

3、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如需停水停電作業(包括接水接電),必須提前24小時到公司辦公室填寫停水停電申請單並附上施工方案,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經理同意,簽發停水停電許可證後方可實施。

4、施工企業必須文明施工,在施工時不得損壞地下管線。

5、施工企業物品及建築材料的堆放地點、方式、時限,須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後堆放,違者作為校園雜物予以清理。

6、施工完畢,施工企業必須對佔用場所實施恢復,要做到“工完場清”。

7、施工時嚴禁影響師生學習、休息。

8、施工場地必須樹立施工告示。

9、施工企業在校施工期間不得違反校園水電管理、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如違反上述條例,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費用從管理費中扣除,如不夠部分由施工企業補交)。造成重大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企業管理制度14

一、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作用

1、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作用巨大,資金管理和控制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嗎在資金管理之前,企業要制定資金的使用合理規劃,制定資金的規劃才能把資金的存量控制在相應的範圍裏面,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過多或過少的持有資金,不管資金過多還是過少都會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所以説我們有必要創造一條優化資金管理的道路,以最完美的方式運用資金,以取得最理想的收益。

2、加強資金管理是規範企業經濟行為,促進其健康發展的需要。目前,一些企業由於資金管理不當造成其經濟效益下滑,生產經營效率低下以及較為嚴重損失的情況。加強資金管理和控制能有效防止財務人員發生貪污、舞弊以及資金挪用等行為。因為企業加強資金管理就必需要制定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制度約束工作人員,保證資金的使用流程正規化,合法化,也防止舞弊發生的有效手段。其次,加強資金管理能有效的擴大資金規模。眼下資產管理存在兩在問題,資產的閒置浪費是首要問題,其次是資產的重複分散,尚未形成統一的規模。加強資金管理可以加快資產的積聚,迅速擴大生產規模,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企業財務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強資金管理已被越來越多的管理人士所重視,企業內部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資金的控制不嚴造成財務風險也顯露出來。

1、管理者需加強資金管理意識。目前企業的管理者已經意識到了資金管理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但有些管理者在管理方面還是有所欠缺,缺少資金時間價值觀念和現金流量觀,缺乏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和財務分析方法。同時,一些企業管理者由於管理意識不強,尚未建立良好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即使在設立了內部控制制度的企業,也由於意識不強、執行力度不夠達不到應用的效果。

2、財務資金管理信息不準確。目前由於企業受利益方面的影響,導致企業間出現了信息失真的狀況,企業管理部門之間溝通不暢,甚至不願為其它部門提供相關信息,企業的高層決策者對管理部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存在質疑,嚴重影響其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更有甚者,企業各層面都出現了提供虛假信息、截留信息的情況,使得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缺乏真實性,無法真實有效地瞭解子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據有關資料顯示,全國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業都出現了會計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情況。會計信息的不準確嚴重影響了企業管理層對重大事項的決策,導致決策結果不當影響企業的收益或造成損失,同時對政府宏觀管理和社會監督也造成一定的影響。

3、監控不力,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形同虛設。目前一些企業儘管制定了監督制度也設置了一些監督職能,卻因監督者對財務資金的運作情況掌握不夠全面,很難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部分企業在重大投資決策時對影響決策結果的因素考慮不周,存在着大量的個人主觀觀點以致事前、事中監督形同虛設,事後控制審計也是走個形式,缺乏可行的考核方法。由於管理失控,企業成員不按規定行使其應具備的職責,導致企業資金不能良好的運作,影響企業健康發展。

4、資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目前企業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主要矛盾是資金集中管理與內部分層次管理機構分散佔用的狀況較為明顯。由於子公司普遍存在多頭用户的現象,一些集團旗下各子公司設立多個賬户使得企業資金管理嚴重失控。其次有些企業存在盲目投資的情況,在投資時缺乏多方面的慎重考慮,造成極大的損失,使得資金緊張的狀況得不到緩解反而更難週轉。

三、加強與完善資金管理的對策

1、加強資金管理,要嚴格財經紀律。財務管理是以資金管理為核心,企業應加強資金預算編制,加強對資金運行情況的真實性進行分析,對預算外的資金支出要嚴格把關。加強對企業債權債務及時的清理與追回。同時要強化監督約束機制,保證生產經營資金能夠正常週轉運行。要嚴格按制度進行發票的管理,要嚴格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發票,杜絕白條入帳。因此,資金管理一定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只有多管齊下,才能真正搞好。

2、加強財務監督與控制。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強化事前、事中的及時監督、事後的及時控制,有效地運行統一的財務管理軟件,並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使其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內部審計制度是資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負責對企業資金管理的考核和有效監督。目前我國內審力度還需加強,要建立高層的內部審計制度,調節人員的組織結構,加強對自身素質的`培養,並保證內部審計監督考核制度的有效實行。

3、實施資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能。將企業貨幣資金由分散管理改為集中管理,首先,應成立企業內部資金結算中心統一在銀行開户,並撤銷企業所屬各單位在外部銀行的開户,實行統一管理。結算中心要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各單位貨幣資金的動態收支狀況,對閒散資金合理的安排使用,加速資金的週轉,有效的利用。其次,要明確現金流量在資金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現金流量作為控制重點,加強對現金流量的分析預測,強化對於公司現金流量的監控。

4、建立健全資金收支預算管理體系。預算作為一種控制機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是完善資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一個健全的企業預算制度實際上是企業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的體現,預算制度的的完善並有效實行可以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正常的進行,保證企業健康穩步的發展。同時它也為企業監督、控制、審計、考核的過程中提供了相關規範化的依據。企業應建立健全全面預算管理機制,將預算管理制度的作用發揮到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中去,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資金收支納入嚴格的預算管理程序之中。同時,使資金在預算和結算方面更加的快速、準確,從而使資金的集中管理成為可行。

企業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是指經營同類藥品、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個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採取統一採購配送、統一質量標準、採購同銷售分離、實行規模化管理經營的組織形式。

第三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總部是連鎖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連鎖企業的物流機構。門店是連鎖企業的基礎。承擔日常零售業務。跨地域開辦時可設立分部。

第四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是企業法人。

第五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程序通過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並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通過地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並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一)總部應具備採購配送、財務管理、質量管理、教育培訓等職能。總部質量管理人員及機構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二)配送中心應具備進貨、驗收、貯存、養護、出庫複核、運輸、送貨等職能。質量管理人員、機構及設施設備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配送中心是該連鎖企業服務機構。只准向該企業連鎖範圍內的門店進行配送。不得對該企業外部進行批發、零售。

(三)門店按照總部的制度、規範要求。承擔日常藥品零售業務。門店的質量管理人員應符合同規模藥店質量管理人員標準。門店不得自行採購藥品。

第六條

直接從工廠購進藥品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立化驗室。化驗室人員、設備等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第七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其他商業企業或賓館、機場等服務場所設立的櫃枱。只能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第八條

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方可跨地域開辦藥品零售連鎖分部或門店。

(一)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零售連鎖分部。由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

(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配送中心能夠跨地域配送的。該企業可以跨地域設門店。

(三)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連鎖經營企業。由所跨地域的上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的基礎上審核。同意後通知開辦地發給《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四)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查工作要嚴格掌握開辦條件。不允許放寬條件審查和超越條件卡、克。審查工作在15日內完成並上報審查結果。

第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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