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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的打卡制度

大酒店的打卡制度

1. 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含部門經理)均需打卡:

大酒店的打卡制度

2. 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定的地點(宿舍門崗)打考勤卡,由門崗保安監督打卡工作;

3. 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鍾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籤卡;

4.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打卡後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視為是早退。遲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每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早退一次。

6. 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曠工一天。

7. 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實際已在規定時間內工作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説明情況,並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説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後,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併報人事部,(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8. 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幹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經核實後由總經理籤卡;

9. 所有打卡人員籤卡次數不可以多於三次,超過三次,員工每次扣罰10分,經理(主管)、主任級幹部每次扣罰20分(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准)。

標籤: 打卡 大酒店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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