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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集合15篇)

盡職調查報告(集合15篇)

隨着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盡職調查報告(集合15篇)

盡職調查報告1

(一)業務調查

業務調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情況和風險,調查公司商業模式、經營目標和計劃。

1.行業研究:通過蒐集與公司所處行業有關的行業研究或報道,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比較市場公開數據,蒐集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發展規劃、行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範xxx文件,以及主辦券商內部行業分析師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審慎、客觀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基本情況和特有風險(如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

2.公司產品考察:通過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交談,實地考察公司產品或服務,訪談公司客户等方法,調查公司產品或服務及其用途,瞭解產品種類、功能或服務種類及其滿足的客户需求。

3.關鍵資源調查:通過實地考察、與管理層交談、查閲公司主要知識產權文件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調查公司業務所依賴的關鍵資源。

4.公司業務流程調查:通過查閲公司業務制度、實地考察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業務環節、對主要供應商和客户訪談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瞭解公司關鍵業務流程。

5.公司收益情況調查:通過查閲商業合同,走訪客户和供應商等方法,結合對公司產品或服務、關鍵資源和關鍵業務流程的調查,瞭解公司如何獲得收益。

6.公司趨勢調查:通過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查閲董事會會議記錄、重大業務合同等方法,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趨勢及公司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瞭解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各個業務板塊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分析公司經營目標和計劃是否與現有商業模式一致,提示公司業務發展過程跌主要風險及風險管理機制。

(二)公司治理調查

1.瞭解三會:通過查閲公司章程,瞭解公司組織結構,查閲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有關文件,調查公司三會的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説明上述機構和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關注公司章程和三會議事規則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建立健全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約定糾紛解決機制。

2.董事會對治理機制的評估: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治理機制進行訴訟評估,內容包括現有公司治理機制在給股東提供合適的保護以及保xxx股東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質詢權和表決權等權利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及解決方法等。

3.公司董事監事調查:調查公司董事、監事的簡要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國籍及境外居留權、xxx別、年齡、學歷、職稱;職業經歷(參加工作以來的職業及職務情況);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本人及其近親屬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是否存在對外投資與公司存在利益衝突的情況。

另外,還包括xxxxxx調查、同業競爭調查、政策制定執行情況調查、管理層誠信調查。

(三)公司財務調查

1.內部控制五要素調查:通過考察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信息溝通與反饋、監督與評價等基本要素,評價公司內容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有效。

2.財務風險調查:根據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分析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並對其進行逐年比較。

另外,還包括應收賬款調查、存貨調查、公司投資調查、固定資產與折舊調查、無形資產調查、資產減值準備情況調查、歷次評估情況調查、應付賬款調查、收入調查、成本調查、費用調查、非經常xxx損益調查、鼓勵政策調查、合併財務報表調查、關聯方及關聯關係調查、審計意見及事務所變更調查。

(四)公司合法合規調查

主要包括: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調查、重大違法違規調查、股權情況調查、財產合法xxx調查、重大債務調查、納税情況調查、環境保護產品質量、技術標準調查等等。

盡職調查報告2

證券市場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共平台,本着對廣大中小投資者負責人的態度,上市前都有做盡職調查。我國法律法規對證券公開發行上市過程中,各中介機構應承擔的勤勉盡責義務,都有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自己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機構都會進行盡職調查。

一、公司財務狀況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含內部控制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會計政策穩健性調查三大方面。這部分調查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通過文件查閲、面對面訪談、實地查看等方式評估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調查

主要調查公司主營業務及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公司所屬行業情況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對客户和供應商的依賴程度、技術優勢和研發能力。

這些內容多數由IPO諮詢機構來執行,通過詢問公司管理層、查閲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蒐集比較行業及市場數據、供應商和客户實地調研、詢問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或技術顧問等方式,最終得出細分市場研究報告和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券商和企業高層作戰略參考。

三、公司治理調查

包括調查公司治理機制的建立情況;治理機制的執行情況;股東的出資情況;獨立性;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對外擔保、重大投資、委託理財、關聯方交易等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情況;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的持股情況;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

這些內容多數由律師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諮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閲公司章程和管理文件,查閲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地調查等。

四、公司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部分調查內容包括調查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是否發生變化;股份是否存在轉讓限制;主要財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其他爭議;重大債務;納税情況;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未決訴訟、仲裁情況。這些內容主要由律師事務所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文件查閲、實地調研、第三方核查等。

盡職調查報告3

一、 公司基本情況

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請提供公司成立時及以後每次發生變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法人代碼證書、税務登記證(國税/地税)、設立及每次變更時發起人/股東簽署的協議及其他有關設立和變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請説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銷、註銷營業執照的情況。

2. 公司的歷史沿革

請説明:公司設立至今是否有合併、分立、增加和/或減少註冊資本、收購兼併等資產重組行為?該等行為是否已經有關政府部門、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會批准,是否進行公告?如有,請提供相關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有關協議及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審計報告、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結構

請就公司治理結構圖進行説明。

請提供歷次董事及董事長、董事會祕書姓名,並提供現任董事、董事長、董事會祕書簡歷及在公司及其他單位的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請提供歷次監事及監事會負責人姓名,並提供現任監事簡歷及在公司和其他單位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東結構及股東結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現有股東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及出資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讓取得),並提供現有股東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或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請提供自公司設立至今的股東變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原始股東名單、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

5. 公司的關聯企業(境內外)

請提供關聯企業的名單及關聯關係和業務範圍,並提供主要關聯企業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營業執照。(關聯企業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權關係的企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其中任重要職務的企業等)

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次變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

二、 公司經營狀況

7. 關於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範圍)

請提供相關的主要業務的書面説明,並説明是否發生過變更及變更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請提供公司目前擁有的有關業務方面的各種政府批文及資質證書。

請説明公司是否存在應辦而未辦業務經營資質資格文件的情形。

三、 公司財務狀況

8. 主要資產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資產的合同、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

主要資產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專利、商標、著作權或專有技術的權屬證明、買賣合同、許可使用合同或其他相關文件。

主要資產是否附有任何抵押、質押、留質或其他第三方權利,如有,請提供相關文件。

9. 公司財務結構分析

公司非經常性損益佔利潤總額的比例。

公司存貨的主要構成,包括庫存商品的名稱、生產日期、庫存原因及市場最低價格。

有無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擔保而存在的或有負債。

10. 公司財務資料(20--年12月31日)

總賬科目餘額表。

貨幣資金餘額明細表;各賬户銀行存款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

應收、應付餘額明細表,應收及庫存存貨賬齡分析表。

長期投資餘額明細表,本期新增或變更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協議、被投資單位的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等法律文件,被投資單位20--年度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

固定、無形資產餘額及折舊明細表,20--年度增加、減少的固定、無形資產明細表(標明日期、類別、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折舊、殘值率、折舊期限、增減固定資產會計憑證號);固定、無形資產單項價值在---萬元以上的,若原始價值是以評估值作為入帳依據的,對評估機構及評估方法作出説明;主要資產是否有任何未解決或潛在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如有,請加以説明。

長、短期借款餘額明細表,借款借據及相關文件。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利潤明細表(按月份、品種、數量及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收入確認的原則説明,大額收入入帳的依據,成本的核算方法; 損益類項目變動幅度較大的原因;投資收益明細表(按被投資單位、損益調整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明細表(按項目和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按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餘額明細表及相關文件。

公司近三年(審計)財務報告。

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

11. 公司所涉及的税收文件

公司使用的税率(各個税種)及任何税收優惠的批文。

公司使用的税收方面的法規或政策性文件。

公司欠税或其他税務糾紛的説明與有關文件(如有)。

税務機關是否對公司進行過稽查?如有,請説明稽查的情況。

12. 公司與股東和股東控制的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情況

公司與關聯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交易,如有,請提供主要關聯交易合同,並提供有關批准文件。

對上述關聯交易,請詳細説明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佔同類業務的比例、定價政策及其決策依據。

公司與關聯企業存在同業競爭的領域與範圍(如有)。

13. 公司的聲明

期後事項説明、或有事項説明、債務重組的説明、承諾事項的説明等。

14. 會計師事務所

請提供公司近三年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

四、 公司人力資源情況

15. 管理層及管理層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職務,並提供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工資情況介紹,並提供相關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

16. 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請提供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職務、性別、年齡、學歷、專業、職稱、職業培訓、專長;專業信息:技術掌握程度、薪酬(股權、工資、其他)、與本企業的關係(專職、顧問、協作、兼職、其他)、與本企業的契約關係(合同、固定、臨時)、技術類相關獎項(專利、發明)、本技術領域工作經歷(擁有何種核心技術、參與研發的項目名稱及結論)。

17. 勞動合同情況

請提供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書樣本。公司是否與員工簽定保密協議、不競爭協議、培訓協議?如有,請提供樣本。

公司是否與所有員工簽定勞動合同,請提供勞動合同簽定明細表,內容應包括員工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用工方式(固定、臨時)。

18. 崗位設置情況

請提供公司崗位設置結構,公司崗位分類(如銷售、技術、管理、職能等)、崗位名稱、崗位薪酬等級、任職條件等。

19. 薪酬情況

請提供公司最近一個月的職工工資花名冊。

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員工工資和/或獎金的情況?如有,請説明。

20. 福利情況

請提供最近一期繳納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住房公積金),以及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公司已經繳清有關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文件。

21. 人員流動情況

請提供20--至20--年內離職員工信息,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部門、崗位、職務、入司離司時間、離職原因(辭職、辭退、退休)等。

公司是否存在停薪留職及退休人員,如有,請提供相關信息,並請説明其保險繳納情況。

22. 員工培訓

請提供公司本年度員工培訓記錄。

23. 勞動糾紛情況

公司有無勞動仲裁或勞動糾紛案件?如有,請簡要説明情況。

24. 公司人事制度

請提供員工手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獎懲、考勤、休假、薪酬、福利、培訓、績效考核、晉升、離職等有關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 公司法律糾紛情況

25. 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

請提供公司應收款和應付款的清單(包括但不限於對方當事人姓名、債權債務數額、有無擔保、賬期、是否追索等),並提供金額較大的應收款和應付款的合同、入賬憑證等。

公司是否存在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並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是否存在與個人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並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能否清償到期債務?

26. 公司的擔保

請詳細提供公司就其自身債務及他人(包括關聯企業)債務向有關債權人提供擔保(保證、抵押、質押、留置)或反擔保的文件(包括主債務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和擔保登記文件等)。

請提供公司接受他人(包括關聯企業)提供的擔保的相關所有文件資料。

27. 公司重大經營合同

請提供公司將要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銀行借款合同、採購及銷售合同、知識產權開發或轉讓合同、重大資產的租賃等)。

28. 公司訴訟、仲裁及潛在的爭議糾紛

請提供近兩年來與公司有關的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包括起訴書、案件受理通知書、答辯狀、判決書、行政處罰通知書及決定書等。

請提供公司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安全衞生、人身權、土地等方面的原因招致(或可能招致)訴訟的有關文件或有關請求文件。

公司可能面臨的有關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

如公司無以上情形,請出具書面説明,並分別説明公司無以上情形。

29. 公司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請提供公司經營中涉及的工商、税務、勞動、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合法合規情況。

30. 公司主要經營性資產

請提供公司所有或使用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機器設備、機動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產權證明文件和相關協議。

如公司以非所有權方式取得有關財產的使用權的,請提供相關協議(如租賃合同、許可使用合同等)和相關的權屬證明。

如上述財產存在產權糾紛,請公司提供有關產權糾紛的文件;如無糾紛請公司出具書面説明。

31. 公司對外投資

請提供公司對外投資的有關協議、批准文件,投資項目或投資公司的基本情況。

六、 公司其他情況

32. 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環保的影響

請説明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涉及環保問題,是否存在可能給環境造成污染的情況?如有,請提供公司在環境保護方面所採取的措施的有關文件或書面説明。

33. 公司的產品質量標準

請提供公司正在執行的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和檢驗措施、公司產品的質量認證文件,並提供公司的產品售後服務承諾及質量服務體系。

34. 請提供公司認為其他應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

盡職調查報告4

一、公司債務問題分析

首先在進行盡職調查報告中相關問題分析前,應該掌握兩個關鍵概念,一是財務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在控股中相對較常見,一般是控股方委託第三方對目標方進行企業相關情況的調查,並對目標企業相關資料進行調查整理,得出盡職調查報告,為相關決方或者投資方提供決策依據,具備一定資格的會計事務所通常扮演着第三方的角色。二是債務黑洞,會計上並沒有債務黑洞這一概念的標準定義,眾所周知,黑洞是天文學中的相關概念,在會會計中加以應用主要是為了表明債務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特別是涉及到企業控股活動時,要充分意識被控股企業即目標企業是否與第三方存在着隱性債務,通過對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目標公司進行財務分析以此來判斷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着債務黑洞。

1、目標公司提供的公司報表。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着債務黑洞,最重要的證據來自目標公司提供的相關報表,這應該包括目標公司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評估報告等,在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並沒有提供上述目標公司的資產報表情況,只是提到了目標公司擁有的主要財產、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以及對外重大投資和關聯方等,在主要財產上對目標公司固定資產、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等,並不能據此深入瞭解目標公司主要資產情況。在負債方面,報告中列出了目標公司與北京物美公司之間的債務情況,也不能全面瞭解目標公司的總體負債情況。

2、目標公司提供的資金融通文件。在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主要是列舉了目標公司從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11月28日間7次股權轉讓,並沒有對目標公司重要的資金融通情況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的貸款合同或者是涉及到目標公司於其他公司資金融通的情況的相關文件,也可以是目標公司將要簽署的貸款合同等,這對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單從盡職調查報告列出的幾點無法準確的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目標公司的7次股權轉讓和一次增資,只能反映目標公司控股情況和註冊資本變動情況。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中還沒有披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三角債務,或者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債務擔保,當然這裏所説的擔保有有幾個特點,一是擔保形式不侷限於資產抵押、質押、留置、向第三方出具的訂金等,二是擔保的數額應該能夠對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不良良性,並且其所引發的風險目標公司無法承擔。

綜上所述,根據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並結合相關理論知識分析,認為目標公司債務黑洞情況無法確認,這一結論的得出主要是依據目標公司報表和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不充分。無法具體判斷目標公司的債務情況,也就無法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隱性債務問題。

二、控股出資情況分析

一般情況下,要實現對企業的控制,要實現對目標公司股權的控制,可以分為對上市公司控制、對非上市公司控制、對子公司控制、對合營公司和聯營企業控制,在會計中控制是指能夠對目標企業財務或者經營權施加重要影響,而且還要能夠從控制目標企業中實現獲益,這是對目標企業實現控制的最主要標誌,眾所周知,控制的主體具有唯一性,當然這種控制主要表現在通過簽署投資協議,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看出目標公司總共進行了7次股權轉讓,並且調查報告顯示,在20xx年12月3日,百誠來實業出資2700萬元,出資比例佔90%,藍海投資出資300萬,出資比例佔10%,都是以貨幣出資方式,因此可以看出在經過幾次股權交易後,目標公司基本上已經被白誠來實業所控制,其出資比例已經佔出資額的90%,而藍海出資300萬,佔10%,這是基本情況,要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股,可以通過收購百誠來實業股權的55%,也就是出資1485萬元,進而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業務出資1485萬元後,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百誠來實業出資額下降到1215萬元,而藍海投資股權不變,這樣就可以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即佔55%股權擁有絕對話語權。

三、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分析

在進行目標公司控股時,應該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結合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以及股權控股風險相關理論,認為在進行目標公司股權控股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目標企業是否具有控股價值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控股風險,首先要重視對所控股企業價值評估,也就説被控股企業有沒有控股的價值,沒有控股的價值而強行要進行控股,這是最大的風

險,因為企業是盈利性組織,其終極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盈利,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並沒有對目標公司在資產、負責方面進行詳細的披露,這對控股方進行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十分不利。

2、要對控股風險因素進行識別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目標公司控股風險,需要藉助一定的財務工具,特別是財務報表這一工具的運用十分重要,對控股風險因素的識別判斷要利用盡職報告中財務分析結論,不能忽視的另一個方面是所控股的目標公司在全國同行業中處於什麼地位或者在現行國家政策法規下目標企業所在的產業面臨着那些挑戰和機遇,要做到在微觀上重視目標企業經營業績和關鍵財務指標的變化,在宏觀上對行業經營大環境變化的把握等。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內部經營的詳細財務數據也沒有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資產週轉能力、債務償還能力、現金流情況、債務結構等都沒有進行深入剖析,這客觀上也對分析目標企業風險帶來了挑戰。

3、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影響進行評估、

在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對目標公司進行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合同進行了揭示,主要是披露了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29,035,797.62元。根據目標公司20xx年12月8日出具的《確認函》,截至20xx年12月8日,除《審計報告》中披露的目標公司應付前關聯股東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29,035,797.62元外,目標公司目前沒有其他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對這次重大交易對目標公司產生的後期影響也沒有進行評估,所以要防範債務黑洞必須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的影響進行評估,這能夠第一時間給投資者風險評估提高判斷資料和決策依據。

4、要對目標企業與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進行摸底

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風險,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對目標公司進行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摸底,要搞清楚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對外擔保或者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訴訟情況,因為這些因素都是帶來債務黑洞的潛在因素,盡職調查也要關注這一點,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指出於20xx年11月21日,目標公司與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簽署《項目轉讓協議書》,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將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建設的非貿易物品監管中心綜

合樓項目(即利鴻大廈)以3,780萬元轉讓給目標公司。因此在進行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控制時,要對這一項重大交易進行系統調查和全面評估。

四、分析結論

根據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可以進行如下判斷,第一該盡職報告中對目標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披露不夠充分,無法對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財務黑洞作出準確判斷,結合盡職調查報告,認為該目標企業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但是這無法表明目標企業存在巨大財務黑洞;第二,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股權結構調整進行了披露,根據控股需要可以收購55%股份實現絕對控股,即出資金額為1485萬元,當然這這是其中一種控股方案;第三,由於xx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結論中提到該目標公司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並給出了相應指導意見,結合債務風險控制相關理論,提出了四個維度來控制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

盡職調查報告5

1、主體資格方面:上市首發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且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的業績可連續計算),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3年內(報告期內)主營業務、董監高未發生重大變化等。對照上述標準,我們可以從公司成立及變更文件(包括不限於行政審批,工商登記、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國家產業政策、歷年財務報告等入手對業務分佈的主體進行挨個摸底和排查,檢查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並對資產重組方向和上市主體進行初步選擇和論證。

2、獨立性方面:即俗稱的五獨立,包括財務獨立、業務獨立、資產獨立、人員獨立及機構獨立等五方面,企業需要從管理控制線、業務運作線、資產使用線、產權線出發對擬上市分佈業務進行檢查,檢查可能存在的獨立性缺陷,獨立性缺陷主要存在於共享業務或資源領域,內部獨立性問題可以通過內部重新分配和調整安排,而業務外部獨立性問題需要企業在外部關係方面進行改進。

3、規範運行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違法違規等方面,規範運營考核的軟因素很多,通常都可以突擊彌補,因此,在調查中主要對一些硬傷,如:董監高任職資格、擔保、重大資金佔用、現金收支、違法違規等事項進行重點檢查。

4、財務會計方面:上市標準中最明確也是最硬的指標就是財務指標,對於運作規範、核算規範、業務簡單的企業來説,這方面的調查是很好做的,只要把合併報表與同行、與上市標準比較,基本上可以得出結論。但對業務複雜、核算基礎差、運作不規範的企業來講,這是一個非常繁雜的工具,有時候需要藉助外力完成,這是因為會計核算的專業性太強,對於核算基礎差、運作不規範的企業來説,自身報表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水分(如税的問題,資產合法有效的問題,表外資產負債的問題,對會計政策的理解和使用問題等),很多公司甚至不能提供合併報表。即便是核算水平高、運作規範的企業,如果業務複雜的話,想要提供完整準確的報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別是擬上市企業需要進行業務剝離重組的時候。

5、持續盈利能力方面:在實務中最難把握的問題之一就是持續盈利能力問題了,包括髮審委都很難告訴你一個確切的標準,原因在於標準本身,其中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是否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存在客户重大依賴、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還算可理解,但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就太不好説了。這方面存在太多主觀性,但企業可以選取一些行業標杆企業進行對照和把握。據説郭主席上台後有意淡化了對持續盈利能力的審核力度,但不管怎樣,在IPO制度非市場化之前這個標準還是必須的,因為,審核制本身就有發審委背書的義務。

6、募投項目方面:隨着對新股“三高”(“高發行價”、“高發行市盈率”、“超高的募集資金”)控制力度加大,對募投項目的審核會趨嚴,需要企業認真對待此方面的檢查。這方面主要涉及到公司未來規劃,需要在資金需求時點、量、投向等方面,在項目可行性、合法合規性、政策導向性、業務獨立性方面進行細緻的審視。

當然企業所做的只能是初步盡職調查,目的是對企業上市的可能性和重大方面進行大致判斷,碰到專業問題還是得交給專業人士去辦,但企業自行先做的好處是可以胸中有數,不至於在重大問題上被專業人士忽悠。

盡職調查報告6

一、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的重要性

小額信貸風險,實際就是信息不對稱風險,簡單來説是對借款人底細的不瞭解而產生的風險。

目前,我們只能通過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資料、徵信報告、貸前調查來了解借款人。只有通過貸前調查,我們才能核實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才能較清晰瞭解客户的基本情況、單位經營狀況、人品、道德。貸前調查是貸款發放的第一道關口,是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程序環節,其質量優劣直接關係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

二、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的種類

貸前調查的種類主要分為兩種:非現場調查和現場調查。

1、非現場調查

通過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資料、銀行徵信報告、利用公司內部的信貸管理系統、電話、網絡媒體(如工商網、社保網)等工具或渠道進行信息收集、分析等檢查。

2、現場調查

通過實地走訪客户,與客户的面談,核實工作單位、或勘察經營場所、進行財務查賬、盤點庫存;檢查住宅情況等方式發現風險預警信號。

三、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要點

1、真實性。

包括客户身份真實性、住址真實性、單位的真實性、配偶/聯繫人信息真實性等。核實客户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是貸前調查的最重要環節。如果客户提供的資料是虛假的,特別是身份信息,在我們還無法核實其真實性時,就無法進行下一步的調查。

客户身份真實性:特別要防止假冒身份騙貸。

住址:電費單兩個月電費只有幾元,是否有疑問,實際居住地址?※

單位:申請表填寫的是公司註冊地址、實際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無法核實工作真實性或需要二次外訪,或者單位名稱與申請表不一致,入件前應核實申請人工作單位信息,以免造成誤會。

配偶/聯繫人信息:虛假的配偶/聯繫人信息不利於貸後管理。

2、貸款用途、還款計劃。

(1)貸款基本是用於消費、週轉、投資、救急等幾個方面。正常的商業小額信貸則是支持客户的消費、週轉貸款。投資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且投資週期與貸款期限有可能不匹配,容易造成貸款逾期或損失。

核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是貸款判斷的重要一環,不是所有沒有按照約定使用貸款的客户都會逾期違約,但凡是形成不良貸款的客户基本都沒有按照約定使用貸款。

對於借款人所説的貸款用途我們要“落實在細節”,謊言是沒有細節的,如果借款人虛構了貸款用途,他就無法提供各種細緻化的東西做佐證,無法自圓其説。比如説貸款用於裝修,我們在實地調查時要查看房屋新舊程度、裝修情況、查看工程施工報價合同等。如果是用於備貨,那麼核實現在的產能產量、存貨量、存貨週轉週期、行業淡旺季情況等等。對於細節不符合常理的情況,要大膽詢問實際貸款用途。

(2)還款計劃,是客户對借款之後,如何償還借款的打算,是客户誠信度的一個表現。如果一個客户連借款之後都不明確用何種收入、何時償還貸款,該筆借款的安全性可想而知。我司採取等額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還款來源是基於客户每月有正常的現金流入。

3、單位規模。

不管是打工一族還是經營者,所從事的單位規模,是信貸決策衡量的一個重要方面。雖然規模不代表盈利,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或經營的穩定性。

4、個人的基本情況。

全面衡量借款人的基本情況對於判斷借款人的外部負債和穩定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信息可以在與借款人的聊天過程中和通過第三方(如配偶、親戚、員工、同行、上下游客户)獲得。個人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個人的教育背景、婚姻狀況、個人愛好、社會關係等。

(1)個人的教育背景會影響工作的質量及發展前景、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經營規模的擴張是否理性等。

(2)婚姻狀況和借款人也息息相關。良好的婚姻狀況對事業是一個助推器;不良的婚姻不但對個人或企業的資產負債有較大的影響(離婚財產分割),有時還可能會影響到個人事業或企業的發展。

(3)個人愛好,往往和個人的生活習慣相關,也會從側面反映個人的人品道德。譬如,一個喜歡體育運動、經常打球的人,他的生活習慣往往會比較健康;一個經常坐在麻將台的人,打麻將已經不是娛樂行為,而是一種賭博行為。有不良嗜好的人,特別是賭博、打架、經常出入高檔場所、吸毒,是我們必須關注的對象。

(4)社會關係。個人取得貸款後,其償還款項的來源一般是他的收入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的資金,其他途徑獲得的資金無非就是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或從親朋好友獲得的借款。

5、資產規模、負債情況。

資產規模,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保險單、車輛、房產、其它經營項目。資產規模除了可以反映借款人的經濟實力之外,還可以側面印證借款人所述收入情況是否屬實,如果一個借款人所述收入豐厚,但財富積累的去向不明、資產規模小,那麼其對於收入的描述可信程度較低。

負債情況,主要了解有沒有銀行負債、有沒有擔保公司的貸款或其它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有沒有向親朋好友借款等。如果借款人負債超過收入,應核實是否有其他收入,深入瞭解借款人的還款來源。

6、人品道德。

一個不注重道德約束的人,信用方面也會大打折扣。愛好習慣也和人品息息相關,往往不良嗜好會與不良的人品聯繫在一起。

我們調查主要從其家庭責任方面、對父母、配偶、子女的責任,特別是一項貸款,能否獲得配偶的支持,也是判斷一個人家庭責任、人品的一個重要指標。已婚者,隱瞞父母,比較正常;未婚者,隱瞞父母,則可能會存在風險。

7、家庭情況。

家庭情況,有時會影響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的家庭氛圍,在借款人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出現問題時,其家庭可能會對其施加壓力或幫其償還款項。主要詢問客户父母的工作或瞻養負擔情況、子女現時教育或工作情況、配偶的工作情況等。

針對我公司不同產品的特點,各產品需側重的貸前調查要點。

1、打工一族。

打工一族,相對於經營者來説,調查相對簡單,主要是核實其工作和住址真實性,還有單位的性質和規模。對於高端客户羣,主要是調查工作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性質;非高端客户,主要是調查工作單位規模、工作部門及工作職位。

(1)高端客户類羣:調查要點:

1、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國企工作者,我們主要是核實其工作的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還要重點核實是否編制內員工。

2、全國500強、廣東省100強或較大型公司工作者,我們主要是核實其工作的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

(2)非高端客户類羣:調查要點:主要是核實其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工作單位規模和基本經營狀況。

2、三農經營者。

經營管理情況:承包地真實性、養殖或種植規模、養殖設備、養殖或種植的種類、養殖或種植數量、長成情況、價格情況、生產週期、週期產量、週期收入、飼料的庫存、及工棚的居住情況、電的照明情況;外出務工收入,如有,是從事那方面工作,收入多少。

3、抵押貸款。

要防範假證抵押和出租房產抵押。假證抵押,主要是房產證和實際的房產不符,這方面的風險主要存在於一些散樓,因為其地址的真實性、準確性較難判斷。出租房產抵押,主要是房產已出租給他人居住,由於租賃權優於抵押權,我們必須明確房產出租的年限。抵押貸款,我們也要盡職盡責、詳細調查,防止無效抵押。

4、經營者。

經營的真實性。對於經營比較規範的企業,可通過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税務登記證、加工廠的牌照、轉讓協議、租賃合同等等來核實;對於一些非正式登記的企業(如在一個地方經營多年,但沒有辦理營業執照,或者生意是從別人手中轉讓過來,沒有更改營業執照,再或者是在大型批發市場裏辦理的集體營業執照等),應根據實際情況採用更靈活的方法來核實,如通過查看商鋪的產權或租賃合同(通常由老闆簽署而非員工),其他還有諸如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收發貨的簽字人、借款人對生意的熟悉程度等等,通過這些相互印證核實經營的真實性。

經營管理情況:通過與企業主要經營者的直接會談,建立對其經營素質和誠信度的感性認識,通過實地調查經營場所,可以瞭解借款人的業務品種、生產組織能力、工藝流程、技術裝備水平、產供銷情況、設備性能及利用率、員工精神狀態等情況,掌握企業運行及管理方面的信息。

調查要點:

1、廠房規模及質量、工作環境、固定資產情況。廠房的結構、寬敞程度、新舊情況,瞭解廠房的規模及質量。

(1)檢查工作台面的是否有序、物料的擺放是否凌亂、半成品和成品的擺放情況。

(2)檢查固定資產,設備的新舊程度、開機率、產能產量、機器產能產量是否支持借款人所述的銷售額。

2、員工人數及工資情況、生產操作程序及安全指引情況、消防知識教育情況及措施。

(1)現場工人數量,向借款人瞭解工人的工資情況、發放日期,可以要求其出示工資發放登記簿核實;如有條件,可以向工人瞭解工資的發放情況。

(2)觀察工人生產程序,精神狀態,觀察製作枱面員工的滿座率。

(3)觀察廠房電線情況,是否交叉亂拉;是否有消防瓶,如有,擺放是否合理,是否有消防警示標誌;注意男員工是否在工作中抽煙等。

3、廠房租賃情況、水電費使用及繳交情況、税收繳交。提供廠房租賃合同,水電費單據和税收繳交單據,瞭解廠房周圍的環境,有沒有已經開發完整,是否存在違章建築情況,續租是否方便;水電費使用是否正常,特別是錯峯用電情況,拉閘限電頻率對企業的影響程度;税收的繳交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嚴重偷税漏税情況。

4、原材料的購進方式及價格情況和庫存情況、產品的質量、產品的價格、產品的銷路及庫存情況、貨款的回收週期及回收情況、市場環境情況等。原材料、產品及貨款是我們調查的重點。

(1)原材料的購進方式及價格情況和庫存情況。瞭解原材料是全部現金購入、還是一部分現金購入,最重要是瞭解客户原材料賒賬即應付款方面,多久時間才付款給對方,是瞭解客户現金流和信用的一個重要方面;瞭解原材料的進貨地點;瞭解原材料最近的價格,較之前的變動情況,以及未來幾個月走勢。這些,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單據進行核實。察看原材料庫存多少、擺放整齊與否等。

(2)產品的質量、產品的價格、產品的銷售及庫存情況。通過觸摸產品、向客户請教,瞭解產品質量、瞭解客户是經營那種檔次的產品;瞭解產品的價格、成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的大約組成)、產品是內銷還是外銷、外銷利潤和內銷利潤的比較、外銷產品時,匯率對企業利潤的影響;察看產品庫存多少、包裝是否安全穩固和高檔等。

(3)貨款的回收週期及回收情況、市場環境情況。向借款人瞭解貨款的回收情況,是現銷現收,還是先收一定比例的現金,餘款在多長時間內回收;現時貨款還有多少沒有回收,回收難度如何。向借款人瞭解市場行情,瞭解該行業目前的利潤率,瞭解外銷和內銷形式;瞭解企業的經營年限,經營階段,企業的發展規劃。我們通過有意識的、較詳細的交談,逐步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管理、銷售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瞭解市場環境情況、進而瞭解整體的經營狀況。

5、收入與負債的核實

由於大部分中小企業發展都是靠自有資本,在原始積累的基礎上通過家族管理的方式經營,因此不可避免的,企業在內部財務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缺陷。這就使信貸人員調查時難以獲得企業現金流數據,這裏有兩個方法:

一是收集企業銀行對賬單,剔除內部往來款和培育流水的賬户,彙總得到的往往比較真實。

二是可以採取抽查的方式,抽取企業日常的進出庫單據、購原材料發票、銷貨明細帳等結算企業的現金流量,但是這種方法往往工作量要相對大一些。

一個企業的總負債和這個企業的年銷售額收入配比在1:10這個比例或稍高一些比較合理。理由主要考慮是按年12個月計算,如果一個月企業在年收入在1200萬元,那麼月現金流正常來説有100萬左右,再考慮利潤率等情況,100萬元貸款是個上限。但是,這個比率不一定就是固定的,也要綜合考慮很多的因素,比如要參照所屬行業,利潤率等因素。毛利

所謂“毛利”顧名思義就是收入減成本後的利潤,一般不包括期間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常見行業毛利潤率

(批發業較低、零售業較高)

四、小額信用貸款資料的收集

資料的收集應該遵從有效性、完整性、簡便性的原則。

有效性—提交資料真實、有效

單位信息:單位招牌、實際地址與註冊名稱、註冊地址是否一致。申請表填寫的是公司註冊地址、實際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無法核實工作真實性或需要二次外訪,或者單位名稱與申請表不一致,入件前應核實申請人工作單位信息,以免造成誤會。 ※

複印件是否有原件可供核對(簽約時無法提供房產證原件核對的個案較多)。 ※

高端客户收入證明:優質企業中擔任司機、保安、非正式員工等職員不屬於高端客户。 ※

勞動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單位租賃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內,即將到期租賃合同的風險(搬遷、租金上漲的影響)。

交租單據是否為最新一期,是否欠租。

資料完整性、簡便性——提交資料符合政策要求

房產文件:一次性購買或按揭(抵押貸款)已結清的房產提供房產證和購房發票;按揭(抵押)狀態且徵信有顯示的,可提供按揭(抵押)合同,相關合同應複印完整(顯示權屬人姓名、貸款金額、簽名頁及抵押物清單)。 ※

相關經營證書:食品流通許可證、衞生許可證、道路運輸許可證、工程項目的審批文件、相關經營資質證書等等。

銀行流水:客户有多個銀行流水,應先對流水結構進行分析,是否存在賬户間互相轉入轉出培育流水的情況,該類型流水無參考意義,不需要提供,如果客户有多個賬户,只需提供1-2個能真實反映其收入情況的賬户,對公流水只需提供能反映其經營收入的賬户,對私流水只需提供交易最活躍、結餘較多的賬户。

納税憑證:提供去年年度和最新三期憑

盡職調查報告7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後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託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户個人建房佔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佔了近65%.温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佔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佔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二是土地利用狀況複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户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徵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户投入也越來越高。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温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佔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户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複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徵,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複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於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通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範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户村民,90%的居民户,每户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温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户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户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户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佔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准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併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佔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展、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衝擊最大的地區。隨着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户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湧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徵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於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於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往往樂於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置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並不明確、清晰。由於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並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於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着,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説根源就在於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税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於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願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着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願意國家徵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通過增加税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採取默認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説,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於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並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範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併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户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藉口;而對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於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採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頒佈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佔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並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户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範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進程".蘇州市出台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範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准後,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台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户和開發商三方面自願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並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範圍擴展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範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不再辦理徵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徵地補償辦法,採用按價徵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採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通過規範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並採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通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範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範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於城鄉結合部屬於"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於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户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佔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户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 農户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農户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户,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並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採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户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户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户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於"圈內" 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願、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准,也可轉為(或徵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後依法流轉。

2、對於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户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户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並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准可以給予一定的週轉指標,封閉運行,到期歸還;農户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户。對於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於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範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範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信息公佈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信息和土地市場信息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儘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並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台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台相應的規範和整治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8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範圍在盡職調查階段,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徑調查得到的信息進行法律評估,核實預備階段獲取的相關信息,以備收購方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作出收購決策。

對目標公司基本情況的調查核實,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可以根據併購項目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於調查的具體內容作適當的增加和減少):

1、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經營範圍。

2、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及變更的有關文件,包括工商登記材料及相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3、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東名冊和持股情況。

5、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歷次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

6、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規章制度。

8、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與他人簽訂收購合同。

9、收購標的是否存在諸如設置擔保、訴訟保全等在內的限制轉讓的情況。

10、對目標公司相關附屬性文件的調查:

(二)根據不同的收購類型,提請注意事項不同側重點的注意事項並不是相互獨立的,因此,在收購中要將各方面的注意事項綜合起來考慮。

1、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部分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該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樣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目標企業是有限公司,收購方應該注意要求轉讓方提供其他股東同意轉讓方轉讓其所持股權或者已經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書面證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否則的話,即使收購方與轉讓方簽訂了轉讓協議,也有可能因為他人的反對而導致轉讓協議無法生效。

2、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財產以及債務情況。

如果收購目標是企業法人,自身及負擔在其財產之上的債權債務不因出資人的改變而發生轉移,收購方收購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資不抵債的企業將會面臨巨大風險。

在實施收購前收購方應該注意目標企業的財產情況,尤其在債務方面,除了在轉讓時已經存在的債務外,還必須注意目標企業是否還存在或有負債,比如對外提供了保證或者有可能在今後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查詢、瞭解之外,收購方還可以要求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列明所有的債務情況,並要求轉讓方承擔所列範圍之外的有關債務。

3、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特定資產,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該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存在權利瑕疵的特定資產將有可能導致收購協議無效、收購方無法取得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存在過户障礙或者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等問題。

所以,收購方需要注意擬收購的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在無法確定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要求讓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對財產無權利瑕疵作出承諾和保證。

4、收購方應該注意爭取在收購意向書中為己方設置保障條款。

鑑於收購活動中,收購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相對較大,承擔的風險也較大,為使收購方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收購方應該在收購意向書中設定保障性條款,比如排他條款、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不公開條款、鎖定條款及費用分攤條款等等,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未經收購方同意,轉讓方與第三人再行協商出讓或者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排除轉讓方拒絕收購的可能等。

(三)從不同的角度,分析盡職調查的注意事項公司的設立及歷次增資、股權轉讓等事項涉及到股權的有效性和確定性,因此,在收購股權時,必須審核標的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確保收購標的的合法性。

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第一、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

在出資中,貨幣出資佔所有出資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確,非貨幣資產是否辦理了所有權轉移手續等同樣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釐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

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係的股東。

第三、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等有影響,所以要將有擔保的資產和沒有擔保的資產進行分別考察。

第四、要重點關注公司的不良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度、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以及將要報廢和不可回收的資產等情況需要尤其重點考察。

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

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

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四)企業併購中的主要風險併購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僅是資本交易,還涉及到併購的法律與政策環境社會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諸多因素,因此,併購風險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風險預測方面,企業併購中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1、報表風險在併購過程中,併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併購價格,其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方面但目標企業有可能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故意隱瞞損失信息,誇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併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併購後的企業面臨着潛在的風險。

2、評估風險對於併購,由於涉及到目標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轉移,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3、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對於與其有關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嚴,或由於賣方的主觀原因而使買方無法全面瞭解目標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具體情況,這些合同將直接影響到買方在併購中的風險。

4、資產風險企業併購的標的是資產,而資產所有權歸屬也就成為交易的核心在併購過程中,如果過分依賴報表的帳面信息,而對資產的數量資產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效卻不作進一步分析,則可能會使得併購後企業存在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5、負債風險對於併購來説,併購行為完成後,併購後的企業要承擔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由於有負債和未來負債,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加上有些未來之債並沒有反映在公司帳目上,因此,這些債務問題對於併購來説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風險。

6、財務風險企業併購往往都是通過槓桿收購方式進行,這種併購方式必然使得收購者負債率較高,一旦市場變動導致企業併購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將使企業自身陷入財務危機。

7、訴訟風險很多請況下,訴訟的結果事先難以預測,如賣方沒有全面披露正在進行或潛在的訴訟以及訴訟對象的個體情況,那麼訴訟的結果很可能就會改變諸如應收帳款等目標公司的資產數額。

在可能的訴訟風險方面,收購方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

第一、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和有效的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

考察這些情況,為的是保證購買公司以後不會導致先前員工提起勞動爭議方面的訴訟的問題出現;第二、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餘分配方面的爭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簽訂的購買協議能夠保證切實的履行,因為併購協議的適當履行需要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有效進行支撐;第三、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

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後,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第四、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着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8、客户風險兼併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利用目標公司原有客户節省新建企業開發市場的投資,因此,目標公司原客户的範圍及其繼續保留的可能性,將會影響到目標公司的預期盈利。

9、僱員風險目標公司的富餘職工負擔是否過重在崗職工的熟練程度接受新技術的能力以及併購後關係僱員是否會離開等都是影響預期生產技術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風險儘可能多地瞭解對方及目標公司的信息是減少風險的一個主要手段,但因此又產生了一個新的風險,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對方濫用可能會使該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動,或者交易失敗後買方掌握了幾乎所有目標公司的信息,諸如配方流程營銷網絡等技術和商業祕密,就會對目標公司以及賣方產生致命的威脅。

11、經營風險公司併購之目的在於併購方希望併購完成後能產生協同效應,但由於未來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如整個行業的變化市場的變化企業管理條件的改變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突發事件等等,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業併購後的經營無法實現既定的目標,從而產生經營風險。

12、整合風險不同企業之間,存在不同的企業文化差異。

如併購完成後,併購企業不能對被併購企業的企業文化加以整合,使被併購企業融入到併購企業的文化之中,那麼,併購企業的決策就不可能在被併購企業中得以有效貫徹,也就無法實現企業併購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營效益。

13、信譽風險企業的商譽也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目標公司在市場中及對有關金融機構的信譽程度有無存在信譽危機的風險,是反映目標公司獲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併一個信譽不佳的公司,往往會使併購方多出不少負擔。

盡職調查報告9

公司股東會:

我公司擬收購xxxx有限公司xx%股權,故對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xx年0x月xx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採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閲、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由於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響,故本報告僅為我公司決策層(內部)提供分析參考作用。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xxxx有限公司,系20xx年0x月xx日經xx市商務局x商資(20xx)字xx號文批准,取得xxx人民政府商外資字[20xx]xxx號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xxxxx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省xx市xx鎮xx路東x。

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研發生產各種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銷售自產產品。經營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xx。

公司股權及註冊資本:現註冊資本xxx萬美元,由股東以現金、無形資產投足,其中: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佔註冊資本x0%;xx貨幣出資xxxx5元人民幣,無形資產出資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佔註冊資本60%。

2、調查關注:

公司註冊資本xxx萬美元,實收資本xxx美元,賬面實收股xxx無形資產出資xxx元人民幣,賬面實收股東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已經股東會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予以確認入帳;賬面實收股東xx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其中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x元將資金轉關聯公司使用(應確定為註冊資金不到位或抽逃註冊資金)。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置董事會,監事會或監事,董事會成員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層設董事長、總經理1人,付總經理2人。

部門設置包括董事長室、管理部、國內銷售部、國際銷售部、技術服務部、品保部、研發部、製造部、材料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

2、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12人、員工35人。 3、公司員工報酬及保險: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資支出總額約19萬元;

(2)保險、福利計劃:月社會保險支出總額2萬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0.7萬元。

4、調查關注:

公司股東副總經理xx掌控公司核心技術;間接股東總經理xxx掌控公司全面經營管理。

公司與部分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交納五險一金社會保險(5月在冊47人,32人交納社會保險,15人暫未交納)。

公司與關聯公司業務緊密,管理層、中層幹部以及技術骨幹等人員存在公司間共同用工現象。

三、公司財務:

1、股權結構(截至20xx年05月31日)

2、關聯方

3、資產狀況

4、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狀況

5、經營狀況

6、税務狀況

四、公司業務情況:

公司主要研發生產各種LED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現市場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光控LED路燈、工礦燈、天棚燈、投光燈、日光燈管、散熱塊等

公司20xx年至20xx年5月31日實現主營業務收入xxxx元,主營業務成本xxx元,銷售毛利率xx%。

公司路燈產品系列已取得歐盟CE安規、ROSH 環保認證;取得美國FCC、加拿

大IC、澳大利亞C-TICK電磁兼容認證、日本PSE圓形安規認證;正在申辦中國CQC安全、節能認證、質量檢測報告;防暴燈系列正在申辦中國EX防暴認證。

4、調查關注:

目前公司正處在產品研發、市場推廣及品牌創建階段,產品屬節能環保,綠色照明概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廣闊。

五、生產過程與生產設施:

1、生產用地及主要設施:

公司佔地面積xxx平方米,廠房與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生產設備7台套,現年未達到預計生產能力。

2、生產過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來源及成本構成:

公司主要材料構成為電子料、機構件、包材類 、輔料及模具,供應商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蘇蘇州、崑山區域。注:機構件主要由關聯公司xx有限公司生產。

公司產品成本構成:材料成本約佔90%;水、電人工、製造費用約佔10%。

3、設備維護及使用情況:

公司設備運轉正常,生產安全無事,生產廠房及設備與關聯公司共同使用。 4、調查關注:

20xx年x月xx日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合同號xxx)受讓土地xxxx平方米,取得x國用(20xx)第xxx4號土地使用權證;建造新廠房一棟,預算造價xxx萬元,預計20xx年9月完工。

六、需要説明的情況(截至20xx年05月31日調整後)

1、資產、負債調查情況説明 (1)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注:新建廠房預計20xx年x月完工,預算造價xxx萬元,賬面暫無工程款項支付。

(2)應收賬款

(3)其他應收款

(4)預付賬款

注:xx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款xx元款項已付清,取得x國用(20xxxxx號土地使用權證,為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5)應付賬款

(6)預收帳款

(7)其他應付款

(8)應付職工薪酬

(9)應交税費

(10)存貨

2、關聯方借款、抵押和擔保

(1)借款合同:無。

(2)公司以取得x國用(2xxx)第xx號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有限公司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3)關聯方往來餘額

六、其他關注情況

或有負債:公司以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期後負債:公司新建廠房預計9月完工,建造工程款暫未支付。 訴訟情況:根據公司的聲明,目前暫無正在進行的未決訴訟。

歷史税務情況:公司與關聯方為了提高收入相互虛開發票事項,存在內部人員可能造成的税收處罰風險。

股東出資情況:xxx認繳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元衝抵實收資本xxx元,存在工商部門年檢處罰及善意債權人的訴訟可能。

環境評估情況,公司成立前已取得xx市環境保護局x環建[20xx]xx6號關於對xx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書。

七、價值判斷:

其中:

1.其他應收款--xxx元,因資金未在xxx公司使用,其債權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實收資本不予確認。

2. 存貨原材料--暫估xxxx元,價值無法認定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應付帳款不予確認。

3.固定資產原價--流水線原值xxx元,實際為xxx元,故減除xx8元;對應的應付賬款xxx元不予確認。

4.無形資產股東投入攤銷餘額xxx元,雙方同意與我公司擬投入無形資產

等額相抵,故予以調減;對應的其他應付款xxxx元,實收資本xxx元,予以調減。

本次調查,我們僅從財務環節分析,經調整相關資產,公司實際賬面淨資產價值調整為0.00萬元,未考慮土地增值因素,未考慮固定資產等增值/減值因素。對公司的綜合價值的判斷,由於未對公司未來發展潛力進行分析,故無法進行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10

一、盡職調查主體方面的審查

1、審查企業營業執照;

2、如果是外企還要審查批准證書;

3、審查項目公司相關許可證文件;

4、審查出資協議、合資協議;

5、審查項目公司(企業)章程;

6、審查驗資和資產評估報告;

7、審查與主體相關文件資料(對外投資、分、子公司〈參股、控股情況〉)。

二、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審查

1、房屋產權審查;

2、土地使用權審查;

3、審查機器設備(清單、權屬、監管、抵押等);

4、審查無形資產;

5、審查債權、債務。

三、重大合同審查

四、審查公司爭議和行政處罰

五、其他需要審查的相關材料

1、許可證和相關資質證書;

2、保險;

3職工安置情況(合同簽訂、繳付社保、涉訴及安置);

4、税務、環保、外匯、財政、產業政策等。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公司債務問題分析

首先在進行盡職調查報告中相關問題分析前,應該掌握兩個關鍵概念,一是財務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在控股中相對較常見,一般是控股方委託第三方對目標方進行企業相關情況的調查,並對目標企業相關資料進行調查整理,得出盡職調查報告,為相關決方或者投資方提供決策依據,具備一定資格的會計事務所通常扮演着第三方的角色。二是債務黑洞,會計上並沒有債務黑洞這一概念的標準定義,眾所周知,黑洞是天文學中的相關概念,在會會計中加以應用主要是為了表明債務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特別是涉及到企業控股活動時,要充分意識被控股企業即目標企業是否與第三方存在着隱性債務,通過對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目標公司進行財務分析以此來判斷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着債務黑洞。

1、目標公司提供的公司報表。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着債務黑洞,最重要的證據來自目標公司提供的相關報表,這應該包括目標公司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評估報告等,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並沒有提供上述目標公司的資產報表情況,只是提到了目標公司擁有的主要財產、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以及對外重大投資和關聯方等,在主要財產上對目標公司固定資產、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等,並不能據此深入瞭解目標公司主要資產情況。在負債方面,報告中列出了目標公司與北京物美公司之間的債務情況,也不能全面瞭解目標公司的總體負債情況。

2、目標公司提供的資金融通文件。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主要是列舉了目標公司從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11月28日間7次股權轉讓,並沒有對目標公司重要的資金融通情況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的貸款合同或者是涉及到目標公司於其他公司資金融通的情況的相關文件,也可以是目標公司將要簽署的貸款合同等,這對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單從盡職調查報告列出的幾點無法準確的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目標公司的7次股權轉讓和一次增資,只能反映目標公司控股情況和註冊資本變動情況。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中還沒有披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三角債務,或者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債務擔保,當然這裏所説的擔保有有幾個

特點,一是擔保形式不侷限於資產抵押、質押、留置、向第三方出具的訂金等,二是擔保的數額應該能夠對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不良良性,並且其所引發的風險目標公司無法承擔。

綜上所述,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並結合相關理論知識分析,認為目標公司債務黑洞情況無法確認,這一結論的得出主要是依據目標公司報表和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不充分。無法具體判斷目標公司的債務情況,也就無法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隱性債務問題。

二、控股出資情況分析

一般情況下,要實現對企業的控制,要實現對目標公司股權的控制,可以分為對上市公司控制、對非上市公司控制、對子公司控制、對合營公司和聯營企業控制,在會計中控制是指能夠對目標企業財務或者經營權施加重要影響,而且還要能夠從控制目標企業中實現獲益,這是對目標企業實現控制的最主要標誌,眾所周知,控制的主體具有唯一性,當然這種控制主要表現在通過簽署投資協議,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看出目標公司總共進行了7次股權轉讓,並且調查報告顯示,在20xx年12月3日,百誠來實業出資2700萬元,出資比例佔90%,藍海投資出資300萬,出資比例佔10%,都是以貨幣出資方式,因此可以看出在經過幾次股權交易後,目標公司基本上已經被白誠來實業所控制,其出資比例已經佔出資額的90%,而藍海出資300萬,佔10%,這是基本情況,要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股,可以通過收購百誠來實業股權的55%,也就是出資1485萬元,進而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業務出資1485萬元後,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百誠來實業出資額下降到1215萬元,而藍海投資股權不變,這樣就可以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即佔55%股權擁有絕對話語權。

三、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分析

在進行目標公司控股時,應該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結合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以及股權控股風險相關理論,認為在進行目標公司股權控股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目標企業是否具有控股價值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控股風險,首先要重視對所控股企業價值評估,也就説被控股企業有沒有控股的價值,沒有控股的價值而強行要進行控股,這是最大的風

險,因為企業是盈利性組織,其終極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盈利,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並沒有對目標公司在資產、負責方面進行詳細的披露,這對控股方進行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十分不利。

2、要對控股風險因素進行識別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目標公司控股風險,需要藉助一定的財務工具,特別是財務報表這一工具的運用十分重要,對控股風險因素的識別判斷要利用盡職報告中財務分析結論,不能忽視的另一個方面是所控股的目標公司在全國同行業中處於什麼地位或者在現行國家政策法規下目標企業所在的產業面臨着那些挑戰和機遇,要做到在微觀上重視目標企業經營業績和關鍵財務指標的變化,在宏觀上對行業經營大環境變化的把握等。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內部經營的詳細財務數據也沒有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資產週轉能力、債務償還能力、現金流情況、債務結構等都沒有進行深入剖析,這客觀上也對分析目標企業風險帶來了挑戰。

3、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影響進行評估、

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對目標公司進行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合同進行了揭示,主要是披露了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 29,035,797.62 元。根據目標公司 20xx 年 12月8日出具的《確認函》,截至 20xx 年 12月8日,除《審計報告》中披露的目標公司應付前關聯股東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 29,035,797.62 元外,目標公司目前沒有其他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對這次重大交易對目標公司產生的後期影響也沒有進行評估,所以要防範債務黑洞必須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的影響進行評估,這能夠第一時間給投資者風險評估提高判斷資料和決策依據。

4、要對目標企業與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進行摸底

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風險,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對目標公司進行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摸底,要搞清楚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對外擔保或者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訴訟情況,因為這些因素都是帶來債務黑洞的潛在因素,盡職調查也要關注這一點,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指出於20xx 年 11 月 21 日,目標公司與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簽署《項目轉讓協議書》,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將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建設的非貿易物品監管中心綜

合樓項目(即利鴻大廈)以 3,780 萬元轉讓給目標公司。因此在進行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控制時,要對這一項重大交易進行系統調查和全面評估。

四、分析結論

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可以進行如下判斷,第一該盡職報告中對目標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披露不夠充分,無法對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財務黑洞作出準確判斷,結合盡職調查報告,認為該目標企業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但是這無法表明目標企業存在巨大財務黑洞;第二,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股權結構調整進行了披露,根據控股需要可以收購55%股份實現絕對控股,即出資金額為1485萬元,當然這這是其中一種控股方案;第三,由於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結論中提到該目標公司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並給出了相應指導意見,結合債務風險控制相關理論,提出了四個維度來控制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

盡職調查報告12

一、財務盡職調查概述

盡職調查(DueDiligenceInvestigation)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其主要是在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活動時進行,但企業上市發行時,也會需要事先進行盡職調查,以初步瞭解是否具備上市的條件。

1、盡職調查內容

一般包括: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研究、企業所有者、歷史沿革、人力資源、營銷與銷售、研究與開發、生產與服務、採購、法律與監管、財務與會計、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等。

2、盡職調查小組的構成——技術與經驗

項目負責人(交易促成者)、行業專家、業務專家、營銷與銷售專家、財務專家、法律專家等

3、盡職調查的目的

完成一個盡職調查的目的是: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和它們對收購及預期投資收益的可能的影響。

4、財務盡職調查的定義

在整個盡職調查體系中,財務盡職調查主要是指由財務專業人員針對目標企業中與投資有關財務狀況的審閲、分析等調查內容。

在調查過程中,財務專業人員一般會用到以下一些基本方法:審閲,通過財務報表及其他財務資料審閲,發現關鍵及重大財務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對各種渠道取得資料的分析,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訪談,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小組內部溝通,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由於財務盡職調查與一般審計的目的不同,因此財務盡職調查一般不採用函證、實物盤點、數據復算等財務審計方法,而更多使用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分析工具。在企業的投資併購等資本運作流程中,財務盡職調查是投資及整合方案設計、交易談判、投資決策不可或缺的前提,是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的基礎。對了解目標企業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充分揭示其財務風險或危機,分析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目標企業未來前景起到了重大作用。

二、財務盡職調查的重要性

1、能充分揭示財務風險或危機

2、分析企業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企業未來前景

3、瞭解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是投資及整合方案設計、交易談判、投資決策不可或缺的基礎

4、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

三、財務盡職調查原則

1、獨立性原則

(1)、項目財務專業人員應服務於項目組,但業務上向部門主管負責,確保獨立性。

(2)、保持客觀態度。

2、謹慎性原則

(1)、調查過程的謹慎。

(2)、計劃、工作底稿及報告的複核。

3、全面性原則

財務調查要涵蓋企業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全面內容。

4、重要性原則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要依照風險水平重點調查。

四、財務盡職調查內容

1、會計主體基本情況

(1)、取得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章程、組織架構圖

(2)、瞭解會計主體全稱、成立時間、註冊資本、股東、投入資本的形式、性質、主營業務等

(3)、瞭解目標企業歷史沿革

(4)、對會計主體的詳細瞭解應包括目標企業本部以及所有具控制權的公司,並對關聯方作適當瞭解

(5)、對目標企業的組織、分工及管理制度進行了解,對內部控制初步評價

2、財務組織

(1)、財務組織結構(含具控制力的公司)

(2)、財務管理模式(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獎懲、子公司財務報告體制)

(3)、財務人員結構(年齡、職稱、學歷)

(4)、會計電算化程度、企業管理系統的應用情況

3、薪酬政策

(1)、薪資的計算方法,特別關注變動工資的計算依據和方法;

(2)、繳納“四金”的政策及情況;

(3)、福利政策。

4、會計政策

(1)、目標企業現行會計政策;

(2)、近3年會計政策的重大變化;

(3)、與我們的差異,以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量化);

(4)、現行會計報表的合併原則及範圍;

(5)、接受外部審計的的政策,及近3年會計師事務所名單;

(6)、近3年審計報告的披露。

5、税費政策

(1)、現行税費種類、税費率、計算基數、收繳部門;

(2)、税收優惠政策;

(3)、税收減免/負擔;

(4)、關聯交易的税收政策;

(5)、集團公司中管理費、資金佔用費的税收政策;

(6)、税收匯算清繳情況;

(7)、併購後税費政策的變化情況。

五、財務盡職調查的後續工作

1、投資方案的專業協助

(1)、投資方式的財務可行性;

(2)、投資收益財務預測;

(3)、企業財務風險(財務調查發現)的建議解決方案

(4)、投資方案的財務風險評價。

2、整合方案的專業協助

(1)、評價企業財務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

(2)、推薦財務及內部審計負責人;

(3)、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可能的話,推動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4)、協助解決新情況和新問題。

3、交易前的資產評估複核

(1)、組織和配合資產評估工作;

(2)、與資產評估機構溝通,確保有利的資產評估結果;

(3)、對資產評估中的重大問題隨時進行報告、建議。

4、投資協議的風險評估

(1)、前提:擬簽訂的投資協議與已批准的投資方案存在重大差異;

(2)、財務調查人員應重新評估投資風險;

(3)、風險的重新評估有利於決策者正確決策。

六、實施財務盡職調查的意義

面對併購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財務陷阱,為儘量減小和避免併購風險,在併購開始前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duediligence)就顯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了。

盡職調查是指購併方對目標公司的背景、財務、營業等進行細緻的調查,並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報告調查結果。盡職調查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但有兩種類型的盡職調查,

其一是財務方面盡職調查;

其二是法律方面盡職調查。

兩者各有側重,財務盡職調查的功能主要在於使購併方確定目標企業所提供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在一些易被忽視的方面如擔保責任、應收賬款質量、法律訴訟等獲取重要信息,避免由於信息失真造成決策失誤,同時通過各種財務數據和比率瞭解被併購後企業的收益情況,作出正確判斷。

作為收購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盡職調查的作用具體有以下3個方面。

1、有利於合理評估併購風險

在併購活動中,併購企業可能要面臨來自目標企業各方面的風險。首先,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道德風險,即目標企業提供虛假的經營信息和誇大的經營業績等,或者故意隱瞞可能導致收購失敗的重大事實如訴訟事實、對外擔保等;其次,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財務風險,如過高的資產負債率或大量的不良資產等;第三,可能面臨目標企業的經營風險,如不健全的銷售網絡、過時的生產技術等;第四,可能面臨法律風險,併購交易本身許多環節或行為要接受現行法律的監管,併購中往往會或多或少觸及勞動法、知識

產權法、環境保護法等問題。還有其他很難預見的在併購整合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風險,如企業文化的嚴重衝突、主要經營者或員工的強烈牴觸情緒等。這些因素必將增加收購後整合的風險。

通過盡職調查,可以幫助收購企業獲取更多的包括財務、人事、管理、市場等各方面的高質量信息,從而緩解信息不對稱性,儘可能地減少由於缺乏信息或信息錯誤等原因而引發的風險。

2、為確定收購價格和收購條件提供依據

在收購談判過程中,雙方的焦點一般集中在收購價格的確定上,然而價格又是基於對目標企業本身價值的估算。如在盡職調查中發現被併購企業存在着大量的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收購方在對各項或有負債和不良資產進行逐一評估後,即可作為向出售方就收購價格進行談判的依據,並確定在收購協議中是否應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等。

3、便於合理構建整合方案

併購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不管出於何種動機,收購工作的完成,僅僅是完成了併購的第一步,收購後的整合是併購成敗的關鍵。通過盡職調查,可以瞭解到收購後的整合能否使併購雙方在管理、組織、文化等方面融為一體。

盡職調查報告13

一、基礎資產

1、擬進行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在法律上能夠準確、清晰地予以界定,並可構成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利;

(2)基礎資產的權屬明確;

(3)能夠合法、有效地轉讓;

(4)能產生獨立、穩定、可評估預測的現金流。

2、關注基礎資產在法律層面如何界定,是否有法律法規依據。

3、關注形成該基礎資產的法律要件(如必備的證書、文件等)是否已具備,原始權益人是否可據此合法轉讓基礎資產。

4、關注基礎資產以及與產生該基礎資產的相關資產是否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如已設置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需關注擬採取的解除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及生效要件。

二、基礎資產轉讓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轉讓環節需關注債權基礎法律關係涉及的資產權屬(例如因出租動產或不動產產生的債權,該動產或不動產的物權權屬)是否相應轉讓給專項計劃,在資產權屬不轉讓給專項計劃的情況下,需關注採取何種措施防止第三方獲得該資產權屬從而影響專項計劃合法權益。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於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資產轉讓環節需關注作為基礎資產的財產權利轉讓是否可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或通過其他公示及特定化手段使基礎資產轉讓行為可對抗第三人;原始權益人獲取該基礎資產的物權、經營權及相關權益是否有可能被第三方主張權利,擬採取何種風險防範措施。

3、基礎資產附帶擔保權益等從權利的,需關注:

(1)從權利是否通過轉讓行為完整地轉移給專項計劃享有;

(2)基礎資產轉讓後,從權利的實現程序是否發生變化;

(3)計劃管理人為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利益主張從權利是否已具備可操作性,在權利實現過程中是否需要引入服務提供商,服務提供商的權利與義務如何設置;

(4)從權利對基礎資產的實際保障效力是否因基礎資產轉讓發生變化。

三、交易結構

1、關注基礎資產現金流近年的歷史記錄、波動性,關注現金流預測的考量因素與依據。

2、關注現金流在產生與歸集過程中能否特定化並明確歸屬於專項計劃,在財務上能否與企業其他經營性現金流相區分,現金流歸集過程中的賬户設置安排,是否存在被挪用或混用的風險,擬採取何種風險控制措施。

3、對可能採取的信用增級措施的考慮。關注信用增級措施設計的觸發條件、觸發順序。

4、各級受益憑證的本金及利息的償付安排與基礎資產現金流歸集環節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5、專項計劃權益分配與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權益分配及信息披露流程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四、支付方信用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支付方為債務人,需關注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償還能力、持續經營能力、還款記錄、違約記錄、違約率與分散度等。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於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於風險隔離的要求,關注原始權益人的資產負債狀況、償債能力與財務穩健狀況以及專項計劃存續期內,原始權益人每年的償債安排。

盡職調查報告14

上海市匯盛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託,指派中國執業律師××、××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範圍,並以《委託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範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範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採用認真閲讀W公司提供的文件(詳見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W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為:

1、W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印鑑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並且所有的複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W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是不合法的。

基於以上的和我們採集到的資料與信息,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一、 W公司基本情況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W公司變更詳細)

3、W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於W公司的行為屬於隱名投資行為。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 、 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於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 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於公司的財產屬於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裏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裏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並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採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中國法律對於外商投資行業的准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於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於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W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裏所説的登記是指登記於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説,目前外國人某某並非是經過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

(2)中國自然人 、 具有實際支配W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W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中國目前並無對於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於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係;W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範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W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併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於W公司的經營範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W公司的併購、增資,增資之後,W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於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經營範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後的W公司的經營範圍將表述為:從事xx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W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W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於W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於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W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W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W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W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W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户餘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兑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户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兑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W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户進行匯兑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採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採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W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税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W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所屬日期:20xx年10月31日;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税務風險

1、W公司存在由於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值税和企業所得税等相關法規;

(1)W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後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後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採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W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税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税務法規,W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於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税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税);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税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説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W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着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説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並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註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於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並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託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盡職調查報告15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儘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説,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説,併購本身存在着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併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於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併購活動來説,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併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並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並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複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併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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