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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薦)

企業管理制度(薦)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管理制度(薦)

企業管理制度1

1、範圍:本標準規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範。本標準適用於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車輛保修申請單》《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一切對於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其他支出等事項統一由總經辦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總經辦主管委託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辦主管申請調派,總經辦行政部門應事先得到總經理批准,總經辦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4)、未經分管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5)、費用報銷

a.公務車油料由總經辦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總經辦主管批准後,憑發票實報實銷。

(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總經辦主管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附加服務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辦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8)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

(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總經辦、以及相關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不低於600元。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5%處罰;不低於800元。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7)、在總經辦組織督促下,公司車輛使用者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20)公司員工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員工,都應熱情周到,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車輛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3)、離車注意

a.車輛駕駛員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並逐次檢查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車輛駕駛員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24)、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衞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車輛駕駛員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相關主管管理責任者報告。

(25)、個人形象

a.車輛駕駛員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27)、車輛駕駛員與公司領導或客户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4、公司關於員工私車公用做出如下規定

(1)選擇一、由公司統一對私車公用的員工統一按照職別、崗位、用途進行分類統計,並按照統計結果分類進行補貼(見詳表),在指定時間由車輛使用人到財務部門發放領取;並在領取同時向財務部門提供相關的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2)選擇二、

A、由公司統一按照用車裏程數進行用車補貼,每百公里補貼20元;

B、每次出車前由私車駕駛員在總經辦進行里程數、油耗底數登記,並由總經辦審核里程數、油耗數;

C、每月底最後一天對私車公用數量進行里程數、油耗數統計,與次月5日前統計彙總完畢通報財務部;

D、財務部門審核完畢後上報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

E、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在指定的時間相關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車輛補貼,並要求提供與車輛使用用相關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F、私車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記和統計中不得虛報里程數、虛報出行等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取消當月所有車輛補貼。

企業管理制度2

各羣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發文申請,並將文件底稿分別交兩辦審核。黨委、厂部同意發文,則兩辦分別按黨、政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廠×字發文。羣眾團體文件由黨委批轉。

.對全廠影響較大,涉及兩個以上廠領導分管範圍的文件,須由黨委書記或廠長批准簽發。其餘文件均由分管廠領導批准簽發。

九條 發文的範圍:

.凡是以黨委、厂部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黨委、厂部下發文件主要用於:

()公佈全廠規章制度;

()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工廠文件;

()公佈工廠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公佈全廠性的重大生產、技術、經營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發佈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其他有關全廠的重大事項;

.黨委、厂部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於:

()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同兄弟單位聯繫有關工廠重大生產、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經營管理、黨羣工作等事宜。

.在工廠日常生產、技術、經營管理、黨羣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廠領導批准後,由主管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發佈。

.凡各業務科室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各業務科室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繫,可用各科室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厂部名義發文。

(四)發文程序與要求

十條 發文程序規定:

.各單位需要發文,應事先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申請;

.黨委、厂部同意發文時,主辦單位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文件初稿;

.草擬文稿必須從全廠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文稿擬就後,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詳細寫明文件標題、發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兩辦應根據黨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文件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經兩辦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門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對審核時修改較多,有礙打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謄寫清楚;

.需經會籤的文稿,應在交付打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文稿審核會籤後,按批准權限的規定分別呈送黨委、厂部領導審定批准簽發;

.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兩辦機要祕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打印;

.文件打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文件打字後,由兩辦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兩辦機要祕書分發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印刷質量不好的文件,機要祕書應拒絕蓋印分發。,

企業管理制度3

第一條總則為加強公司基礎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公司的日常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做到有章可循,提高日常辦公效率和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日常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公開是指各項制度的公開性,建立透明化的管理。公平是指在制度前人人平等,建立平等競爭的機制。公正是指對工作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建立良性的'信息交流反饋機制。

第三條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忠於職守,服從安排。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的利益。

第四條禁止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睡覺、吃零食、串崗、聊天、大聲喧譁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五條禁止員工利用職權貪私舞弊、接受招待、收受賄賂、招搖撞騙或進行其他損壞公司利益的行為。違反者,公司將按照規章制度予以處罰或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員工應保持自己的工作環境整潔衞生。員工在辦公時間、辦公區域着裝應整潔得體,莊重大方,符合職業身份。禁止在辦公場所穿着'奇裝異服'坦胸露背的不符合公司形象着裝。

第七條員工應整齊擺放辦公用品。下班後,應清理辦公用品,保持整潔。重要的辦公用品、資料等應妥善整理和保管。

第八條員工應愛護公共設備和辦公設施,節約用水、用電及其它辦公資源。個人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下班後及時帶走。個人物品損壞、丟失的,公司不負責任。

第九條收集重大國家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趨勢信息,及時整理分析,將整理分析材料及時記報,供領導決策使用。

第十條負責對總經理的指令上傳下達,負責例行辦公會、專題會議的組織,督促和檢查《會已經要》的執行和情況回饋。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離崗。

第十二條員工的事假、病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並扣罰相應的工資,月全勤無遲到、早退紀律的員工當月公司給予一定的獎勵。

企業管理制度4

安全生產是保證企業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首要條件,為更好的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員工的人身及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工作:厂部由生產廠長負責,車間由車間主任負責,各級領導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醒督促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製度,檢查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設備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及管理。

二、新員工進廠在進行生產技術和管理制度培訓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的員工不得上崗。

三、各種設備在投入生產運行時,必須制定詳細可靠可行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操作者進行安全教育指導,使之能夠達到安全操作以後,方可允許上崗操作,如果操作者違犯操作規程而發生設備及人身事故由操作者負責全部責任。

四、各種特殊工種及化驗室操作人員,應接受特種技術培訓,達到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各項工作和操作,無證者不得隨意操作。(如:電氣維修工、電氣焊工、司機、、鍋爐工、化驗員等)

五、生產管理部門和人員不得強迫員工從事違犯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員工有權拒絕違犯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如有強迫進行違章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強迫者負全部責任。

六、特殊工作崗位及操作者(維修工、高空作業者、裝修工、電氣焊工等)應有特殊保護設施和護具,應在作業中穿戴和設防,避免事故發生,如不穿戴(安全帽、安全帶、繩、網、腳架、絕緣靴、手套、警示牌等)已發護具或作業時應設而不設保護設施,自行冒險作業而發生安全事故,本人負全部責任。

七、一旦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應及時詳細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主管部門應進行調查核實原因,按事故情節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企業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實業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企業管理制度6

歡迎你加入本企業,我們將為你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環境,誠望你能愛崗敬業,有主人翁精神,服從管理,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促進企業發展、提高企業效率,增加員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於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為每天的8:00~18:00,其中午餐時間為半小時,(運貨人員除外)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並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後試用期為15天,15天內廠方有權隨時解僱,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15天后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後,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企業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試用期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後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後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後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後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時向廠方提出詢問處理,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應提前15天向廠長提出申請,廠長審批15天后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廠方在15天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後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後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飲酒或酗酒後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2、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企業聲譽的;

3、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4、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5、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6、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7、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或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

8、上班期間在宿舍逗留者。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4、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6、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7、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企業管理制度7

清河源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門衞管理制度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做好出入車輛及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廠區管理制度;

2、負責來訪及業務聯繫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到態度熱情、細緻周到。對重要的來訪和業務聯繫,應迅速、準確地彙報主管部門;

3、負責公司信函、報刊等郵件的收發工作;

4、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期間的廠區安全保衞工作,對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5、門衞值班執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晚上12:00—6:00鎖門,此時間段非特殊原因不得開門,如需請假時,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員,並對工作做詳細交接;

6、門衞值班員嚴禁將閒雜人員帶入門衞室飲酒、閒聊,不準在值班期間幹私活、辦私事;

7、門衞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認真負責的填寫值班日誌和值班報告,如實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重要信息要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8、門衞要熟知公司基本情況,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門辦公地址及電話號碼,要有較強的鑑別力和謹慎認真的'工作態度,要具有實事求是、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要具有較高的思想境界。

9、負責節假日、下班後的安全工作及檢查礦區內房屋門窗否關好,負責公司室外環境的花草樹木施肥、澆灌及修剪工作。

10、門衞有權對出入公司的各種閒雜人員,非本公司人員進行詢查過問,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有權制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及人員進入廠區;

11、上班時間有權拒絕無本部門主管簽名的請假條員工出門;

12、門衞有權拒絕推銷員及未經公司同意的人員進入廠區,有權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1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14、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

企業管理制度8

1.目的

對物資、構配件、設備採購實施有效控制,確保採購物資符合規定的採購要求。明確驗收及現場管理,對供方施加質量、環境和職業安全衞生影響。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項目部需用物資的採購活動的全過程和用户提供物資的驗證。

3.相關文件

3.1《產品監視和測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合格供應商評價結論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負責合格供應商的評價選擇,並保存評價記錄。

5.3執行層

本制度的執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採購物資進場後的驗證工作;負責組織驗收及現場管理;負責施加質量、環境、安全衞生影響對其供應的物資進行環境及安全衞生檢查。

6.工作程序

6.1物資分類

a類:鋼材、水泥、磚(包括砌塊)、勞保用品;

b類:砂、石、商品砼、砼預製構件及工程設備。

c類:a、b類以外的物資

6.2選擇:

由工程部組織對a、b類物資供貨商考察評價,生產副經理批准後,編制《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名錄》,以後項目部採購a、b類物資,必須在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處採購。c類物資不對供貨商評價,進場後執行《產品監視和測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規定進行驗證。由辦公室對承包商進行綜合評價,生產副經理批准後,編制《合格工程(勞務)承包商記錄》;

b.供貨商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的能力應符合公司規定的要求,公司應對供貨商的產品説明書和技術鑑定書進行評價,還應對供貨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所供貨物在保證產品質量同時,還應確保符合環境、安全衞生管理要求;

1.所供貨物材料的'包裝必須滿足環保、安全衞生要求;

2.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粉塵、噪聲、及尾氣排放必須滿足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3.在選擇化工材料時,應要求供貨方儘可能提供化學物資安全數據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4.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勞動防護用品及化學危險品等物資,還需按安全衞生及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驗證

5.公司應對中間商的經營合法性及範圍進行評價,對資金狀況、貯存和運輸能力進行評價,對中間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標準:具備縣級以上工商部門頒發的建築企業營業執照和能夠證明企業等級的資質證書;提供以往的施工業績證明材料;具備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勞務承包商標準:具備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具有法定代表資格的營業執照;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滿足工程需要的技術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對新發展承包商的評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應進行為期一個月試用,由項目部對承包商的工程進度、質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進行考察,並填寫《試工期考評記錄》報經營經營預算部;

9.顧客指定供貨商在權利義務方面無特殊性。

6.2採購信息

6.2.1採購計劃:材料員根據工程預算、施工進度計劃及有關標準、規範於每月25日前編制下月度的物資採購計劃,詳細採購計劃,項目經理核實簽字,報生產副經理,生產副經理根據公司及工程需要情況做出批示,同意購買後由工程部負責按計劃採購,如有其他情況應批示意見,採購員按生產經理批示執行。較貴重物資的採購計劃應由總經理批示。整個過程執行書面記錄程序,做好交接手續,做到有據可詢。對於工地臨時急需的小型物資,由項目經理批示,工地材料員及時採購,並及時通報公司工程部,做好相關記錄。

6.2.2訂貨合同:由工程部負責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訂貨合同,生產副經理審批,較重要合同應由總經理審批,應注意審批採購要求是否充分和適宜。

6.2.3採購信息內容應體現在物資採購計劃和訂貨合同中,必須註明採購物資的驗收標準,必要時應註明對供應商(中間商)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生產人員的資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過程和設備要求的批准內容。

6.4採購物資、構配件、設備的驗證

6.4.1採購物資進入現場後,材料員應及時驗收,做好記錄並將有關質量證明文件傳遞給施工員。

6.4.2進場物資由材料員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組織檢驗和試驗,物資標識執行《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進場物資經檢驗不合格,執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應處對物資進行檢驗,應在訂貨合同中對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明確規定,採購人員應依據質量標準及合同要求嚴格檢驗並做好記錄。

6.4.5當合同有規定時,業主可在供應商處對採購物資進行驗證,要安排好驗證的方式,但項目部不能將該驗證作為物資合格的依據,仍應進行規定的檢驗和試驗。

6.5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場管理

6.5.1現場材料及施工機具嚴格按施工平面圖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機具的要求分別碼放,並掛設標誌牌。

6.5.2水泥庫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漿地面,並做防水、防濕處理。

6.5.3現場鋼材、管材按不同規格分類掛牌碼放整齊,並加墊木,距地15cm。

6.5.4現場木材、構件、按不同規格掛牌碼放,底部墊好支牢、排放整齊。

6.5.5鋼管按規格存放,保持一頭整齊。鋼模板不同規格碼成垛,不乾淨的模板及時清理乾淨並塗刷隔離劑後碼好。

6.5.6現場施工中的磚成丁,砂石成方,分規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場應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資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鏽、不黴、不變、不凍、不壞、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貴重物品要求有專庫並加鎖管理,劇毒和易爆品要有雙人保管、收、發,並選擇安全地點單獨設庫。

科學管理、合理存放,標識鮮明,材質不混,名稱正確,成套物品不準拆套。

露天庫的物資,按平面佈置圖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齊,有的材料要下墊上蓋,防止腐蝕,要設標識牌,並標明狀態,對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註明進庫時間,定期檢查,做好記

錄,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部門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應商的管理與複查

6.6.1工程部負責與供應商簽訂物資的供應合同,其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不得牴觸。

6.6.2項目部必須按照供應合同與供應商發生業務往來。

企業管理制度9

第一條制定本制度目的與範圍

1.目的:為保障公司員工的權利,保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二級公司參照此管理辦法)。

第二條人事申訴的條件: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訴:

1.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發現處理過程或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第二章人事申訴組織與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受理人事申訴,並負責調查申訴發生的原因,並查清事實;人力資源部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人事申訴的處理或調解。

第四條總裁和相關分管領導對人力資源部調解不成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進行商議,作出最後裁決。

第三章人事申訴流程

第五條人事申訴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當事人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訴要求,申訴書應寫明事由,並儘量詳細列舉可靠依據;

2.人力資源部接收申訴之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訴事實的調查,並進行處理或者調解;

3.如果調解不成功(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人力資源部門在認為屬實的申訴書上籤署意見並將申訴書和調查材料交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審閲;

4.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訴書與當事人、人力資源部門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5.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

6.對人力資源部門的申訴可以直接上交給公司分管人力資源部門的高層領導,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第六條對申訴不屬實的,人力資源部門給予申訴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第七條對假借申訴蓄意製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訴,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罰。

第八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第九條有關因考評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員工績效考核手冊》和《薪資制度》。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目,公司實行公平合理薪酬福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工作績效表現確定不固定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勞動報酬有異議,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持、售後服務技術支持以及系統成套項目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確定:

⑴ 固定工資根據員工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 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文件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級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級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税;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計算公式如下: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80%。

企業管理制度11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就職時,除應辦理員工保證書投保信用保險外,另應依本辦法繳存身份保證金。

第二條、員工應繳存的身份保證金,其金額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10萬元整。

(二)第一、二階職員:6萬元整。

(三)第三階職員:4萬元整。

(四)第四階職員:3萬元整。

(五)其餘正式任用職員:2萬元整。

(六)服務員:1萬元整。

第三條、身份保證金一時難以繳足者,依下列的規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額至10元單位,四捨五入),累積至前條規定金額為止。

(一)第四職階以上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4%。

(二)第五職階以下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3%。

第四條、員工身份保證金的'利息,按國家銀行核定的儲蓄部放款利息計算。其計息日訂為每年12月20日統一辦理。未滿100元的零數不予計息。

第五條、員工在職期間,其身份保證金不得發還。但為購買本公司股票經董事會批准者,得於等值金額發還購買,惟其所購股票應寄存總公司,充為身份保證金。

第六條、身份保證金及前條規定所購股票,不得贈與、轉讓、或抵押。

第七條、員工如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規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除依法追訴外,其身份保證金及依第五條提存的股票,悉數充為賠償金。

第八條、員工離職時,其身份保證金及提存的股票,須自離職日起逾滿六個月,經本公司查明確無未了事情或虧短公款後始得發還。

第九條、員工身份保證金不能一時繳足者,按月於發薪日扣存,其保管及運用,均由本公司負責辦理。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企業管理制度12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繫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繫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並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後果,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並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於10米,並且要有可靠隔離,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後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築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台外側邊、外挑料台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於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築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幹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隻扣件,罰班組10元,一隻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紮完成後,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於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企業管理制度13

人力資源部門需從薪酬的基礎、薪酬的設計和薪酬提升三個層面着手來安排薪酬體系,使薪酬體系設計體現公平的原則,從而符合公司發展的整體需要。那麼中小型企業的薪酬管理制度是怎麼的

薪酬基礎和標準設定:

員工獲得薪酬的原因不外乎兩點:第一,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第二,按照崗位要求完成了各項工作的具體表現。但究竟什麼是崗位的具體要求,怎樣評價完成具體工作的成績,需要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完成編訂職位説明書、任職説明及績效考評指標等一系列基礎性工作。

人力資源部門首先需要分解公司經營活動,確定相應的工作崗位,並以職位説明書的形式將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明確下來。工作職責的界定、公司對崗位任職資格的要求合在一起,是確定崗位固定薪酬的基礎。

同時,為了評價完成具體工作的狀況,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建立員工績效考評體系,包括績效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與態度考評指標等。公司通過考評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業績表現,確定其為公司業績作出的貢獻,進而確定員工獎金的發放比率。員工可能超出崗位對業績的基本要求,也可能達不到這個要求,這些都直接影響他們領取獎金的額度。員工業績考評結果是確定崗位業績獎金的基礎。

薪酬結構和薪酬設計:

基於職務説明書和績效考評體系建立起來的'薪酬制度,一般而言包括固定薪酬+業績薪酬+福利等形式。固定薪酬設計必須使員工薪酬水平保證相對的內部公平與外部公平。內部公平指薪酬能夠反映出各崗位對公司整體業績的價值貢獻,一般來説,人力資源部需要從三個方面對崗位進行評估:1.崗位對知識技能的要求2.崗位對解決問題能力的要求3.崗位承擔責任的大小。

人力資源部門利用分析的結果確定薪酬差異範圍,並設立崗位薪酬級別階梯。內部公平隱含的意義之一,就是崗位之間的薪酬差距要體現出來。外部公平即薪酬是否具有市場競爭力。一方面,公司各崗位薪酬級別需要參考同行業薪酬水平進行調整,確保此薪酬水平下公司能招到合適的人才;另一方面,人力資源部門還需定時瞭解競爭對手薪酬變化情況,以確保公司薪酬水平保持動態競爭力。但是,由於崗位價值評估不可能完全準確,企業往往引入業績薪酬制度,目的是使薪酬結構更公平、更加具有競爭力和靈活性,從而激發員工的積極性。

業績薪酬主要指由員工業績考評成績確定的業績獎金——從事相同工作的員工由於業績表現不同最終導致收入可能有較大差異。除此之外,公司也可能視年度效益情況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金。福利是薪酬體系的必要補充,能有效緩衝員工對固定薪酬和業績薪酬的相對不滿。舉例來説,大多數外資企業就是通過提供優惠的福利政策來降低員工流動率,人力資源部門也應參考其他企業的福利水平制定公司福利制度。

員工發展和薪酬提升:

合理的薪酬體系要能推動員工薪酬水平不斷上升。人力資源部門必須明確不同崗位的職業發展路線,完善培訓制度,為員工提供競爭上崗或進一步提升的機會。一方面,人力資源部門需要主動實施培訓計劃,給員工提高技能的機會。員工技能的提高往往伴隨着工資級別的提高和工作業績考評的上升,這在以考核獎懲體系為核心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顯得尤其重要。

培訓能大大提高員工素質,激發員工積極性,是一條重要的輔助性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公司應提供公平上崗的機會,使員工職業發展之路切實可行。公司可通過競爭上崗,推行輪崗、定期交流等制度賦予職工儘可能多的爭取高薪崗位的機會。如競爭上崗,員工有能力上哪個崗位就競聘哪個崗位,當競聘不上的時候,薪酬比別人拿得少,也就無話可説。這競聘不應是一次性的,而應是定期的例如每年一次,這樣就給了每個員工均等的機會,也鼓每個員工奮發向上。

企業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週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週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後,作為物料器材加工、採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彙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執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核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進行核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採取與供貨單位統一後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後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複核後,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辦完後,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後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並履行簽字手續後,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後,方可發放。

(3)器材收回後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煙、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衞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後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並報辦公室審批後方可執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餘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後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採取分步、分項包乾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項目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為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為準,作為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後由項目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並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超進行核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採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餘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佔用,加速資金週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材優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築混凝土時應採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餘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週轉材料管理制度

(1)週轉材料進場後,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週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項目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並負責使用後的清理和現場保養,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週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週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週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週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週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核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範,各種週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範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於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性能採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採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誌,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採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築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樑、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樑、陽台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

企業管理制度15

一、生產場區周圍保持清潔,無污染源。

二、原材料要符合衞生要求,盛裝原材料的容器要定期清洗,原材料與成品分開,材料庫有防鼠、防蟲設施。

三、進入生產車間前必須洗手消毒,在過腳池中浸腳後方可進入車間。

四、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工作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

五、生產車間有照明、通風、防塵、防蠅、防鼠設施;並設密閉垃圾容器,垃圾、雜物隨時清理。

六、進入車間後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褲、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

七、生產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和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八、生產設備、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徹底清洗消毒,用後要清洗。

九、產品檢驗合格後要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先進先出,產品要與地面、牆壁有一段距離。

十、倉庫有防鼠、防蟲、防濕設施。

標籤: 管理制度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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