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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企業管理制度

【精】企業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管理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企業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公司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促進石化通訊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安全法和總廠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3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4條要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5條凡本公司職工除必須熟悉並嚴格遵守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以及總廠制定的職業安全衞生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第二章組織管理體系

第6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其組成成員:

主任:

副主任:

委員: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7條公司下屬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公司通訊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擔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房、維護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脱產的安全員。

第8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公司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生產運行部部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9條生產運行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應對公司實現安全、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上級領導負責。

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總廠有關企業安全監督方面的政策、法規、標準及公司指示、規定。

2、負責公司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對各類安全隱患提出整意見,落實整改措施,並向上級報告。

3、負責起草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關管理制度、規程、實施細則等的擬訂、修改、檢查、監督及實施執行。

4、負責做好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重視安全生產記錄、台帳、報表的管理工作,及時編制上報年、季、月度安全生產管理台帳等有關報表。

5、負責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持續改進意見。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10條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和石化總廠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經理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公司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於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親自主持死亡、重傷、火災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故的措施。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定期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經常組織教育幹部和技術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種安全教育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組織分工解決。

8、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對重大事故責任者給予處分。

第11條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落實總廠各項安全管理,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並認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採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公司安全教育計劃,參與並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審批公司生產運行、檢修、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負責組織上報和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生產安全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8、根據總廠安排、組織公司各種安全活動。總結經驗及時上報,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12條生產運行部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公司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7、根據總廠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8、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13條站長、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站長、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總廠及公司有關安全規定和指示,並嚴格組織檢查落實。

3、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職工進行批評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的彙報及意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5、計劃.佈置、檢查、彙報、總結工作同時進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6、根據總廠有關規定,組織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保證職工持證上崗。

7、組織站或中心級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單位無力整改的要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並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

8、負責檢查動火的措施落實,審批三級動火,並組織動火時安全措施的落實。

9、負責組織調查、分析本單位所發生的各類事故,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事後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第14條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堅持抓生產,必須首先抓安全的原則。

2、協助站長或中心主任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3、組織本單位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勞動保護等問題,確保生產、施工、運行與維護過程中的安全。

4、在討論技術問題或做技術決定時,同時要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和處置,並負責保護事故現場。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7、定期召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定期參加班組每週二的安全學習,及時採納職工提出的正確意見。

9、經常檢查、佈置本單位安全員工作,支持他們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第15條站、中心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站、中心安全員在站長、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

2.協助站、中心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參與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思想、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負責新職工的二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並檢查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情況。

4、檢查動火措施落實情況,負責三級動火的審批及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動火。

5、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主管領導處理。

6、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7、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並檢查各班組每週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8、負責安全設施、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並檢查班組每週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10、資料員和保管員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6條站、中心技術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安全生產和工程技術統一。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據上級規定負責擬定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在起草設備檢修、網絡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須擬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組織職工熟悉掌握,並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講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參加本單位有關事故調查、分析,並提出改進措施。

5,經常深入各崗位、班組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負責。

2、貫徹執行各級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現有違章行為的應及時制止。

3、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並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4、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並負責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參加對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5、組織本班職工堅持每週二的安全生產學習例會,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6、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有權拒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職工獨立上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8、組織職工參加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18條班組安全員(兼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員的業務指導。

2、嚴格行行各級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違章操規程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3、負責對新參加工作職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本班組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並做好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5、負責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防護器材、消防器材。

6、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瞭解情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負責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設備、工具儀表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19條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及安全生產規定。

2、加強設備維護,保持工作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保證設備平穩運行。

3、精心操作,認真作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條件。

4、按時巡迴檢查,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中。如果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並果斷正確處理,保護好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5、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20條公司負責組織一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國家有關安全法令,法規和規定及總廠的有關安全規定。

2、公司的概況,工作的性質,特點及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注意事項和要求。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消防常識等。

4、本廠的典型事故及教訓,同類型單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條站、中心負責二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本單位及事故教訓及注意事項和要求。

4、安全設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條班(組)負責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崗位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本工種)設備、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崗位(本工種)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第23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24條對電氣、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25條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堅持領導與羣眾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第26條定期開展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地進行各種不同的安全檢查,由各級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以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第27條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

第28條總廠組織每季度安全大檢查,公司負責組織每月檢查,站、中心負責組織每週檢查,班組負責每日檢查。

第29條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第30條日常檢查內容:

1、班組和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檢查當班的設備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2、非生產崗位的班長和崗位人員,根據工種、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3、主管安全領導和各級安全人員,在各自分管的職責範圍內,經常深入生產運行崗位和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第31條定期安全檢查內容:

1、季節性安全檢查:

(1)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通訊電纜杆路及防風、防火為重點。

(2)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塵等為重點。

(3)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温,安全防護設施為重點。

(4)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煤氣中毒,防凍、防凝為重點。

2、節日前安全檢查:

以崗位責任制、出勤安排,勞動紀律及檢修備品備件和消防、保衞為重點。

第32條專業性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防火、動火管理以及消防設施。

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防護用具、通風空調、塵毒噪聲危害。

3、檢查電氣防爆、防觸電、防靜電、防雷接地。

4、檢查設備、儀表、車輛、安全聯鎖、安全警報儀器、安全部件等。

5、檢查環境衞生,環境保護,文明生產等。

第33條不定期檢查內容:臨時性專業檢查以及運行設備出現問題必須組織的安全檢查。

第34條各級不同的安全檢查都必須認真填寫記錄,除上報外,抄報總廠安全處一份。

第35條各級組織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分為三級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組。要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總廠。

第37條凡是重大隱患在未徹底解決之前,各單位主管領導都要提出保證安全生產的權宜措施,並監督站或中心執行。

第38條凡是檢查出的隱患,務必做到條條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條凡是查出的隱患,因沒有及時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線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40條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xx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41條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42條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第六章消防安全生產製度

1、各單位主管安全的領導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消防預案演練。

3、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隨便挪動。

5、崗位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方法及注意事項。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7、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火險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計劃。

8、認真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

8、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確需動火作業的,必須嚴格執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七章職工安全衞生保護制度

第40條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第44條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必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第45條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46條公司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第47條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職工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章獎勵與處罰制度

第48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49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50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51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52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53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54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55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56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衞生部公佈的職業病名單的規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57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標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58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59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二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4、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5、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二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6、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60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61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權利、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62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3、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4、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5、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6、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7、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8、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九章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第63條公司出現特大職工傷亡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0元。

第64條公司出現重大職工傷亡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5條公司出現一般職工傷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6條公司出現職工傷亡小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67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8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9條公司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70條違反總廠安全管理規定,視情節扣200—1000元。

第71條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要求執行HSE“兩書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條違反總廠環境環保管理制度和職業衞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條加強電力等設備的運行管理,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沒能及時制止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扣500元,有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災的按本細則之第62—65條執行。

第74條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鍋、大功率燈泡。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5條發現隱患不報或不及時按排解決,扣500元,造成設備損壞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6條施工用火、檢修動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並且在使用噴燈及其它火源時,火焰距高壓設備1.5米,動火防火措施齊全,有專人看火。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7條施工用電,要有嚴格審批的臨時用電票、電器設備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續、電動工具必須加裝合格的漏電保護。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責任單位500元,由此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8條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帶工具袋、嚴禁高空拋物。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而由此違章造成的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七十二條執行。

第79條嚴禁酒後駕駛、超速行駛、把車交他人駕駛、違章駕車。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而造成傷亡事故的按本細則之第66---68條執行。

第十章附則

第80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81條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解釋。

第82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83條公司所屬各站、中心的有關各項安全生產製度、規定,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第84條凡本公司職工必須熟悉並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條本制度條文如與上級頒發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則按上級規定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公司印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明確公司印章的使用權限範圍、使用人、保管人、審批人的責權,嚴格事務審批程序,規範用印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防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發票專用章、各職能部門章等其它各種用於明確公司對外、對內各種權利、義務關係的印鑑。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質刻印。

二、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權、使用、廢止、更換。公司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專人保管、嚴格審批、嚴格使用登記、規範用印。

1、印章刻制

(1)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應由行政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因工作需要申請新印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並説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樣式等,經行政部門、法律事務部門等確認後,報總經理核准。

(2)印章刻制完成後,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至少兩人同行)領回並交行政部長。行政部長應登記印章圖樣、領回時間、領回人員等信息並以藍色印泥加蓋在行政部門印章存檔冊中存檔。

(3)刻制公章、合同章、財務章、發票專用章必須按國家規定在國家法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嚴禁在非法定機構刻制印章。

(4)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是觸犯刑法的行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導致的所有責任均由責任人承擔。

2、印章保管

(1)印章應授權指定的保管人負責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記、監督等多重責任與權利。

(2)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須在行政部門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權責告知,明確印章使用範圍,並辦理印章書面簽收手續。印章保管人簽收印章時,須查驗印章是否有被使用過的痕跡,若發現有被使用過的痕跡,有權拒籤,並應及時報告所在單位負責人。行政部門應將簽收表單(應包含簽收人簽名、領取部門負責人簽名、行政部門交付人簽名、印章圖樣、領取時間)存檔。

(3)公司預留在銀行的印鑑必須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與公章應分部門保管,其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

(4)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並規範用印。防止因印章丟失、被盜用、濫用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根據印章性質,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的責權如下:

①公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專人,由總經理負責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審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憑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公章。無相應審批單為依據使用公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為公司行政部門,無獨立使用權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據已蓋公章的文件或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③財務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門負責人,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督及使用審批權利。財務章應依據公司董事會授權的範圍、會計原則、對外結算需要和公司授權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未在公司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或無公司授權的有權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財務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④業務章、合同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相應的業務部門。在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內,可獨立使用。未在授權範圍內的,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利,須有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未在總經理授權範圍內或未經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同意使用,業務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擔主要責任,經辦人承擔次要責任。

⑤其他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為各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利,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⑥非特別原因,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公章、合同章、業務章、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經總經理特別批准同意加蓋的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應採取編號、專人管理、嚴格審批、使用登記、定期稽核使用情況、定期繳銷(剩餘紙張或文件)等辦法嚴格管理。

⑦嚴禁任何人未經批准擅自將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帶離公司使用。確需攜帶印章、合同章等外出辦事或出差時,應事先經總經理批准,並應至少由兩人共同登記《印章借用登記本》,共同攜帶印章,共同使用。辦理完畢後,經辦人應共同歸還印章,並辦理借用註銷登記。

⑧經辦人、審批人對其蓋章的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全責。

⑨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後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印章使用

1、公章

(1)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含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閲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

(2)申請蓋章人須填寫申請單,填寫內容包括:申請部門、經辦人姓名(本人簽名)、申請日期、文件名稱及內容摘要、擬報送部門或用途等,內容應填寫完整無誤,經申請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與需蓋公章的文件資料一併送公司總經理(或經總經理明確授權的蓋章籤批人,下同)核准籤批。文件資料的內容如需要其它部門核實確認的,申請單還應有其它部門相應人員的簽字。

(3)總經理已籤批的申請單和相應的文件資料原則上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傳送至公章保管專人蓋章。

(4)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公章保管專人根據已籤批的申請單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公章,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登記蓋章日期、事項、報送單位等。申請蓋章的經辦人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簽收並檢查已蓋章文件資料,如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解決。用印完畢後,印章保管人應將申請單收集存檔。

(5)負責保管、傳送總經理已籤批文件的專人不得遺失、增加、替換、扣押文件資料,否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應負全責。

2、法定代表人私章

涉及辦理銀行業務、支付款項等須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須憑總經理籤批的申請單或總經理文件上的簽字方可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好公章的文件資料,需要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蓋章。蓋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後,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應在相應審批表上註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的標誌,防止重複蓋章的現象出現。

3、公司財務章、發票專用章

(1)公司財務章主要用於銀行匯票、現金支票、付款及託收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等業務上使用。

(2)業務付款的銀行匯票、付款及託收憑證等,由業務部門根據業務情況打印付款、收款申請單後,按公司流程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方可蓋章。資產採購付款等單據,由公司行政部門經辦人填寫有關付款申請單,按公司流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方可蓋章。

(3)現金支票1萬元以下,財務經理須做好備用金記錄登記後方可蓋章。超過1萬元以上,須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方可開具支票並加蓋財務章。

(4)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僅在公司對外開具發票、收款收據上使用。

4、合同章

合同章由公司業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用於公司部門簽訂各類購銷合同。公司根據合同金額大小,授權審批權限給相關人員。所有業務合同需按公司規定流程,經有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後方可加蓋業務合同章。公司採購部門應每隔半年將申請使用的登記表交行政部門存檔。

5、業務章

各職能部門業務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僅適用於各部門內部使用,主要用於公司內部部門之間溝通交接和本部門內部管理使用。職能部門業務章(如質量管理部門章、物流部門章)對外使用的應比照合同章管理規定,由部門負責人在授權權限內使用。

四、印章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並呈公司總經理核准後交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廢止或繳銷,分支機構應交由總部行政部門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責任人應立即向總經理彙報,並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詳細説明遺失原因、責任人、可能造成的後果、已經採取的補救措施、預計還需要採取的措施及成本、責任人處罰建議)呈公司總經理核准後,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

(3)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合同章、業務章),必須登報申明並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備。

(4)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説明更換原因,並呈所在公司總經理核准後,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新增印章申請單》申請新的印章。

企業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完善企業軍訓內容,建設軍訓文化,歷練員工體質與心智,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1.3職責部門:行政人事部為企業軍訓管理部門,對公司企業軍訓負責。

二、參加軍訓人員

2.1原則上公司員工每人至少參加1次完整軍訓;

2.2新員工過了試用期後即可享有參與軍訓的權力;

2.3企業各部門表現突出的員工優先享有軍訓的權力;

2.4軍訓人員名單由行政人事部與各部門負責人協商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經理批准。

三、軍訓時間安排

3.1公司每年在4月或10月兩個時間段安排例行軍訓,軍訓具體時間在保證正常生產的'情況下由公司各部門協商擇機而定;

3.2新員工軍訓時間為3天,其他員工參加軍訓時間為5天。為了保證軍訓效果及減少軍訓次數,新老員工可以在一起參加軍訓。新員工3天軍訓結束後,老員工繼續參加餘下2天的軍訓,軍訓具體內容對新員工要求遵循全面、基礎、夠用原則,對老員工要求遵循出新、重點、提升原則,行政人事部會根據每批員工所達到的目的而要求軍訓供應商合理編排軍訓內容。

3.3為保證軍訓連貫性,如遇雙休期間軍訓正常進行,並且不計入加班時間;

3.4新進員工進入公司,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做好崗前培訓,軍訓時間定為規定的例行軍訓時間;

四、公司人員免訓

4.1員工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由本人提出不宜參加軍訓申請,報行政人事部批准後,免訓。以下情形視為特殊原因:(1)有殘疾人證的,(2)自身體質不佳者,(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4.2當新老員工年齡到達免除軍訓年齡時,本人可以申請不參加軍訓,男職工為45週歲,女職工為40週歲;

4.3對於不能參加軍訓的人員,須參加公司安排的替換培訓,以彌補缺失軍訓帶來的技能和心智損失。

五、軍訓紀律、補訓及其他規定

5.1軍訓紀律:須遵守軍訓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服從教官指揮,彼此團結互助。軍訓期間原則上不受理請假,特殊原因的,事先調整;缺乏學習、紀律和團隊意識而不參加的,將依據《員工手冊》考勤紀律處理並承擔由此帶來的培訓損失費用。

5.2軍訓期間學員因個人及家庭原因錯過部分培訓課程的,將由行政人事部另行安排時間,由培訓專員依據軍訓教官的書面材料對補訓人員作分類講解;

5.3行政人事部有權要求軍訓供應商事先充分備課,準備書面材料,並且發給公司行政人事部作為人事培訓資料。

5.4行政人事部負責軍訓供應商的選擇、溝通、並且與軍訓供應商一起擬定軍訓計劃、實訓日程,並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經理批准。

5.5各分公司軍訓參照本規定在各分公司所在地就近參加軍訓,並報總部行政人事部批准。

六、軍訓成績考核

6.1每次軍訓結束後,各接受培訓員工必需在一週內將培訓總結以電子文檔形式發給行政人事部備案。

6.2培訓結束後二週內進行軍訓培訓調查,瞭解本次培訓供方各方面安排及員工意見。

七、制度執行

本制度於xx年7月1日實施。

企業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規定、紀律。

2、嚴禁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嚴禁任何組織、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嚴禁任何組織、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3、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個人素質、服務意識,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不斷壯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業務技能,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鍛鍊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做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6、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進取。

7、公司提倡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精神,不斷滿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為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做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9、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不斷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和聰明才智,為公司多做貢獻。

10、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和有關福利保障,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的各種待遇。

1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12、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13、公司提倡勵行節約,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員工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錢財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15、公司員工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16、職員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17、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規範: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企業管理制度5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繫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繫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並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後果,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並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於10米,並且要有可靠隔離,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後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築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台外側邊、外挑料台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於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築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幹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隻扣件,罰班組10元,一隻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紮完成後,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於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企業管理制度6

一、每月生產工作例會:

每月上旬召開,由公司全體人員參加。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文件精神和會議要求,對公司重安全決策進行具體落實,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針對性地分析近期的安全勢態,研究決定對策,部署本月或下階段的安全工作重點。

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每年年初召開,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和全體職工參加,會議內容:總結上年度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簽訂新一年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緊急會議:

根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精神或針對發生重特事故而召開的臨時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及確定的其他對象參加。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安議精神或安全事故情況,針對情況部署,階段性的'安全生產任務。

四、會議由公司安全副主管主持。

會議內容應做出會議記錄,形成會議記錄材料存檔,到會人員必須進行簽到登記。

參加會議的對象無特殊情況下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早退。因故無法參加會議的,應向公司經理請假,對無故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置,並計入會議記錄材料內。

企業管理制度7

1、負責公司日常事務性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並印發執行,對執行情況實行跟蹤考核。

3、負責會務安排、人員接待及公司的對外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資源的檔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門考核和公司員工薪酬及獎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強內部管理,做好公司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做好請示彙報和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管理制度8

序言

首先,歡迎您成為XXX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一員,從此我們開始了同舟共濟、榮辱與共的合作。我們有機會走到一起,當是一段緣分,理應倍加珍惜。我們的質量方針是“實現客户價值最大化”。從產品研發到項目實施以及售後服務都要求我們追求卓越。我們注重暢通的員工溝通渠道,因為我們相信集思廣益、眾志成城。員工基於自身崗位工作意見及建議的反饋是公司的管理工作得以持續改進的重要依據。我們秉承“以人為本”,因為我們懂得員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團隊高昂的士氣是公司發展的源泉和根本。本公司對待每個員工的原則是:“公正客觀”。相信每個員工都能獲得公平的對待,並能充分發揮你的聰明才智,實現我們既定的理想和目標。公司的管理要強調製度化、科學化。為了實現這個管理理念,我們制定了本手冊,這是指導和幫助員工的行動指南,讓我們的每位員工都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管理、運作規範及法則,使員工與公司之間達成良好的溝通與理解,並建立一種和諧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最後,再次誠摯地歡迎您的加盟,真心希望您與XXX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共創明天輝煌。公司簡介

XXX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蔬菜、水果、種植,銷售,農業技術推廣,新品種引進的實體型企業,公司現有種植基地120餘畝,主要種植品種有;西蘭花、仔姜、三月瓜、青椒等各種四季瓜果類有機蔬菜,公司主要面向韓國市場。公司下一步還將帶動地方各小型種植農户,利用公司現有平台擴大本地方在國內國際的影響力。本公司致力於種植各種無公害有機蔬菜,並帶動地方各農户科學的種植,引進新品種,推廣新技術、培訓出一批現代化的新興農民,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偉大的中國夢做出應有的貢獻。

公司機構框架

第一章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每個員工都要樹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集體主義觀念,要有維護集體榮譽和利益的.思想和舉動,對於在集體榮譽和利益面前當“老好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私自利用職權之便用公司利益耍好賣乖的領導要免職,員工要調整崗位,直至開除。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

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農業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外出學習、考察的條件和機會,員工要強化自身業務學習,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農業公司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公司領導要以身作則,身先垂範;堅決反對擺官架、打官腔和“假、大、空”行為;堅決反對不懂裝懂,不請示、不彙報,私自“創新”。

9、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公司員工日常行為規範

團隊守則:

1、愛企業,愛家庭,自尊自愛。

2、團結協作,集體奮鬥。

3、崇尚競爭,鼓勵超越。

4、重視內外溝通,講求協調發展。

5、積極進取,大膽創新,不斷為團隊注入新的活力。

6、維護企業形象,保護團隊利益。

職業道德:

7、誠實守信,以誠立信。

8、維護市場秩序,公平參與競爭。

9、敬業愛崗,高度負責。

10、廉潔自律,潔身自好。

工作紀律:

11、工作時間着裝得體,乾淨;嚴禁穿拖鞋,短褲上班。

12、遵守作息時間。

13、上班必須堅守崗位。

14、上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5、除非接待需要,工作日午餐不應喝酒。

16、開會不遲到,不中途退會,做好筆記。

17、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18、員工有義務嚴格保守企業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

19、參加公關活動、外事活動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工作作風:

20、嚴謹、務實是我們基本的工作作風。

21、工作就是服務。

企業管理制度9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規範公司薪酬結構、薪酬標準、薪酬發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學薪酬及福利制度,從而激勵員工改善工作表現,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公司的經營業績,以實現公司發展的戰略目標;

1.2適用範圍:除集團公司考核的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年薪制)及公司內營銷口人員外所有員工。公司聘請顧問、兼職人員、外借人員薪酬待遇按有關協議辦理。

2.制定原則及依據

2.1原則

2.1.1根據公司內部各職位之間任職資格的相互比較,結合市場薪酬調查結果,形成的各崗位之間的相互比較,確定薪酬的具體分配,以期達到對內相對公平和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

2.1.2員工薪資依據本崗位任職條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經驗、文化程度、專業知識並結合市場水平等因素確定;

2.1.3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公平競爭,突出貢獻;

2.1.4員工收入與企業整體效益掛鈎,與其工作績效掛鈎;

2.2依據

2.2.1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2.2.2公司董事會相關薪酬、福利制度、文件精神;

2.2.3行業、公司所屬地區薪酬水平現狀;

2.2.4公司自身發展戰略及企業自身經營管理定位特徵。

 3.管理職責

3.1公司實行集中統一的薪酬管理體制,並採取“二級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級分配是公司對各部門進行的額度分配;第二級分配是由各部門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的明細分配;

3.2人力資源部是公司組織、實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根據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實施薪酬分配製度;對各部門薪酬分配進行指導、審定;負責對各部門關於公司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監督;組織、指導各部門員工薪酬的建檔工作,並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為公司制定、調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據;

3.3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貫徹、落實公司薪酬制度,並具體負責本部門員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結構

4.1非計件員工

4.1.1非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固定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福利+年終獎金;

4.1.2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的保障性工資,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據員工的供職崗位、崗級確定;

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稱、發展潛力、特定人力資源的稀缺性等因素確定,崗位工資體現公司對員工自身素質、工作素質、素養的承認和勞動成果的尊重;

4.1.3固定工資作為各類保險、個人所得税、員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培訓費等計提和繳納的依據,含員工應繳納的個人部分。固定工資按月發放;

4.1.4績效獎金:是指公司根據當月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結合分配係數及員工績效考核成績對其計發的績效獎勵。用於鼓勵員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既與企業經濟效益有關,又與個人績效有關;

4.1.5補貼津貼:包括誤餐補貼、通訊補貼、高温補貼及其它特殊補貼等;

4.1.6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2計件員工

4.2.1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計件工資+補貼津貼+績效獎金+福利+年終獎金;

4.2.2計件工資:員工按公司管理制度彙編文件精神、要求完成可量化計算工資工作量公司所支付的工資;

4.2.3計件工資包含了非計件員工薪酬構成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補貼津貼及績效獎金等;

4.2.4補貼津貼:包括交通補貼、誤餐補貼、高温補貼、特殊工種津貼、職業技術津貼、班組長津貼及其它補貼等;

4.2.5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3協議制員工

4.3.1協議工資只對經總經理辦公會認定的、部分重要或特殊崗位人員適用;

4.3.2協議工資按協議約定標準按月發放。

 5.薪酬標準

5.1非計件員工

5.1.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標準: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分別確定其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5.1.2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補貼。員工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1.3通訊補貼:按公司《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5.1.4高温補貼:員工在法定的高温天氣下作業公司給予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1.5其它補貼:根據人事具體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補貼金額範圍為100元一一1000元/月;

5.1.6崗位係數: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結合員工本人技術、技能、行業經驗、崗位與產量直接關聯度綜合確定崗位職級;

對尚未完全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的員工,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差執行;

對於新增加的崗位,人力資源部在參考類似崗位工資標準、徵求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崗位職級建議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績效獎金係數K,計算公式為:

主營產品月度完成入庫噸位x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

員工績效獎金比重為: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產量獎;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考核分數=考核獎。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每月績效獎金的50%按月發放,另外3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部門經理級每月考核獎的.5 0%平時按月發放,另外5 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每月產量數據由生產部提供;

公司主營產品達到規定基礎產量月產量(按產成品入庫重量統計),予以計發績效獎金,低於規定基礎產量不計發;

5.2計件員工

5.2.1實行計件薪酬人員部門工資總額標準;

5.2.2交通補貼:員工上下班,統一確定交通費標準;

5.2.3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2.4高温補貼:公司給予法定高温天氣下作業的員工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2.5特殊工種、職業技術津貼:針對特殊工種、特殊崗位、特殊技術人員或額外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收入;

5.2.6班組長津貼:按照管理幅度和權責大小,對各部門內經公司批准設立的班組長崗位按月度計發的崗位補貼;

5.2.7其它補貼:根據具體人事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

5.3年終獎:公司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按員工崗級職務及當年度實際工作月份計算髮放年終獎,發放標準如下:

5.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 0 0 0 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目標管理責任書》);

5.3.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標準

應發年終獎=5 0 0 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x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各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

5.3.3非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 0 0 0元x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

5.3.4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5 0元/月×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考核計發係數;

5.3.5係數M(年終獎係數)標準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度實際情況確定;

5.4若公司未達到年度計劃目標,考核年終獎不予發放,只發放過節費;若持平(±5%),則按考核發放;若超額完成公司年度目標,則在發放考核年終獎的基礎上,再以其年薪總額的8—1 5%發放超額獎(其發放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底實際情況報董事會批准執行);

5.5其它獎金

5.5.1安全獎:公司根據《安全、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條例》規定,給予無安全事故集體、班組及員工所發放的獎勵;

5.5.2非例行獎勵:公司視業績增長及個人貢獻程度而實施非例行獎勵,如特殊貢獻獎、先進獎、合理化建議獎、發明創新獎、單項技能獎等。

 6.員工福利

6.1員工基本福利公司根據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公司董事會文件精神,結合公司自身特點向員工提供法定保險、培訓、節日、帶薪年假及其它非貨幣類報酬外,將視其經濟效益,臨時增設其它福利;

6.2員工社會保險公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員工辦理社會基本保險,具體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3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包括在職輔導、公司內脱產培訓或公費外派培訓等;

6.4法定節假日、員工結婚、生育、因病、因事、親屬死亡,員工可按規定休

假,休假期間薪資給付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6.5公司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用品保護。

6.6公司提供交通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6.7其它福利其它福利包括非貨幣性福利,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適時按需決定執行。

7.薪酬發放管理

7.1薪酬發放時間

7.1.1薪酬結算起止日:上月2 6日至當月2 5日;薪酬發放日:次月1 5日~1 8日;

7.1.2年終獎金:按年度考核發放。每年農曆春節發放上年度考核核算的年終獎,以實際在冊在崗員工為準;

7.2試用期薪資

7.2.1入職培訓期員工:員工入職培訓期,公司給予10元/天生活補貼,員工入職培訓未超過5日,主動放棄培訓,不計發每天10元生活補貼;

7.2.2所有新入職的員工均需經過3個月的培訓試用期;

7.2.3新入職員工,按員工薪酬標準靠級定薪,試用期按職級發放固定工資,不計發績效獎金。計件薪酬員工由部門或車間考核執行;

7.3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年休假和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

7.4異動情況薪資

7.4.1公司內部調動的:崗位調動、工資如有變化的,當月工資以調動前後的實際工作時間、崗位分別計算;

7.4.2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中旬(15號)以前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當月中旬(1 5號)以後升遷或降職的,次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

7.4.3部門經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因特殊原因較長時間離開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其職能的採取代理制,代理期幹部按代理崗位計發工資;

7.4.4員工自動離職、辭職,自員工自動離職、辭職之日起不再計發工資。當月工資按天結算。離職後不再計發年終獎;

7.5扣薪

7.5.1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間按規定扣除固定工資,績效獎金按實際考核情況發放,假期超過7天的,超過期間無績效獎金;

7.5.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規定在當月工資及績效獎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7.5.3代扣項;

各項保險金需個人交納部分;

員工各項薪酬收入,按國家税法規定,除允許扣除額外,均由收入主體個人承擔個人所得税,由公司核算代扣代繳;

7.6超時工作;

7.6.1公司不鼓勵員工超時工作。如果確屬工作需要臨時性的工作安排,導致員工超時工作,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按審批程序報主管領導,並於超時工作發生一個月內安排員工以時間補休;

7.6.2未能及時安排的補休,如果沒有加班員工直接上級及時的説明,將視為員工自動放棄。員工本人亦有責任提醒直接上級及時為其安排補休,補休時需填寫《請假申請表》完成請假程序;

7.6.3如超時工作無法以時間補償,需發放超時工作薪資時,應在《加班申請表》上註明,交主管領導批准;

7.6.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作加班處理;

因個人原因延長工作時間的;

利用下班時間討論工作和召開會議的;

利用下班時間對外聯絡的;

利用下班時間宴請客户的;

各級主管利用下班時間檢查工作的;

出差、培訓;

7.7考核獎二次調整分配規定公司規定按各單位、各部門對所轄人員月度產量獎,各部門主任提出方案,經分管公司級領導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實發績效獎金計提4 0%進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門內調控激勵,“獎優懲劣’’(詳見該部門績效考核辦法);

7.8月度薪酬發放具體實施細則;

7.8.1月度生產量編制報批:每月28日(節假日提前),由成品庫編制上月2 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營產品入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產品經本公司發運出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鍍鋅產品入庫重量表》。經包裝車間主任上報、生產部主任審核、生產副總審核簽字、常務副總批准送人力資源部;

7.8.2月度獎懲扣款考核編制報批細則;

每月2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各部門報《xx部門xx月人員考勤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每月2 8日(遇節假日提前)行政事業部編制《公司xx月應扣水電費人員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次月1日(遇節假日提前)人力資源部編制《xx部門xx月考核薪酬總額表》交各部門;

次月3日(遇節假日提前)各部門編制《xx部門xx月員工工資核算表》及《xx部門xx月員工考核獎二次分配名單》報分管領導批准後送人力資源部;

次月6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及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結果,彙總編制《公司xx月考核獎罰統計表》,報分管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次月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校對、核算、編制《公司xx月非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公司xx部門xx月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報分管領導審定,送資產財務部編制業務憑證工資表,資產財務部報總經理批准後於次月10日~18日以銀行卡或現金形式發放員工薪酬;

7.9年終獎金髮放具體實施細則;

7.9.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資產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金:由各目標責任人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先由各部門互評,再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3其他公司人員年終獎金:每年春節前1 0天(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薪酬制度及各部門考核辦法編制、彙總《公司xx年度年終獎人員名單》報副總審核,總經理批准,於春節前發放。

 8.薪資保密規定

8.1各級人員不得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8.2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員、資產財務部及公司級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8.2.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調整崗位或辭退;

8.2.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4評論他人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200元。

9.附則

9.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年度持續修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9.2本制度制定及修正改進,在與公司工會討論協商後,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總經理批准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10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工傷事故的確定、分類、報告、調查及處理。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屬各單位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的規定》

(60)中保護久字第56號《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

3、工傷事故的確定

3.1凡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受存在的危險因素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到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機構,以及負傷人員立即中斷工作的事故。

3.2職工雖然不在生產崗位上,但由於生產區的設備和勞動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職工傷亡。

3.3急性中毒。由於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質在短期內大量進入人體,使職工中斷工作並進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職工在參加公司組織的非生產性活動中受傷,只能參照工傷負傷處理,不按工傷統計。

3.5凡不在上述範圍的,對確定為傷亡又有異議的事故,應把詳細情況上報,經主管部門(院科研生產部)批覆或報地方勞動局確定。涉及兩個單位的傷亡事故,由傷亡職工所屬單位上報統計。

4.工傷事故分類

4.1輕傷事故

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職工受傷後,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含一個工作日),但夠不上重傷的。

輕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輕傷的事故。

4.2重傷及重傷事故

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但無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員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報告

5.1職工發生傷亡事故,負傷人員或者最先發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報告事故所在的單位(以下簡稱事故單位)的領導,事故單位領導必須立即報告總公司主管領導,經營部和工會部門。

5.2主管公司領導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六院主管部門和自治區勞動部門。

5.3凡發生重傷、死亡、重大事故時,必須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將事故的概況,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姓名、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經濟損失等,用快速的辦法報院主管部門,同時按(91)國務院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第二章規定報有關部門。

5.4事故現場保護與清理

5.4.1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單位應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像、並詳細説明。

5.4.2重傷以上事故必須進行現場錄像。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

5.4.3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同意。

6、事故調查

6.1發生輕傷事故,由發生輕傷事故單位領導會同安全員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進措施,按規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見附錄),在24小時內報經營部。

6.2發生重傷事故,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會同工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6.3發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門會同地方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6.4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國務院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的規定》第三章第十條中有關規定執行。

6.5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6.5.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6.5.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6.6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6.6.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6.6.2確定事故責任。

6.6.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6.6.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6.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6.8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後,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按照(91)國務院第75號令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6.9調查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得詢私舞弊。

6.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7、事故處理

7.1發生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2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7.3對因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工傷事故。視情況追究責任,並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7.4事故查清後,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有關部門。

7.5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後,公開宣佈處理結果。

8.事故管理

8.1經營部建立工傷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鑑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及傷亡事故有關的資料。

8.2.發生傷亡事故不得隱瞞不報或故意拖延報告時間。

8.3由經營部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附錄:傷亡事故登記表

企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及時準確地報告、調查和妥善處理員工傷亡事故,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二章發生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第三條:凡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人生傷害事故都必須及時向生產品質處報告。發生事故的現場作業人員或最先發現者要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單位領導應及時報告生產品質處。發生輕傷事故的報告最遲不得超出過事故發生後4小時,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不得延誤。

第四條: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單位應主動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司事故調查組處理,因搶救傷者確需移動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第五條: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生產品質處接報告後要立即報告公管領導和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及時報告當地安全主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及工會。

第三章工傷事故的調查

第六條:發生事故後,公司分管領導必須立即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擬定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認真填寫傷亡事登記表和事故報告。

第七條:輕傷事故,由所在分廠、處室負責人組織成立以生產、技術、安全、辦公室等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擬出調查報告,三日內報送生產品質處和分管領導。

第八條:重傷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領導組織生產品質處、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送上級分管部門。

第九條: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由生產品質處的有關部門協助調查。

第十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事故調查所需的專長;

(二)、與所發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二)、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四)、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人員瞭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拒絕。對提供偽證的職員有權提出處罰或追查其責任。

第十三條:調查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事故處理過程中的機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則

第十四條:事故嚴重程度分類(傷害嚴重度)

(一)、輕傷事故:指折算損失工作日低於105日的失能傷害;

(二)、重傷事故:指折算損失工作日等於和超過105日失能傷害(國標)

重傷A類:傷者經治療後確定為可以恢復原崗位工作。

重傷B類:傷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尚能工作,但需減輕工作量或調換工作崗位。

重傷C類:傷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傷D類:傷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護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確定傷害嚴重程度時,應根據醫療鑑定機構鑑定結果確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況

A、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條: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及破壞事故。

(一)、責任事故:係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責任事故:係指由於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於未知領域的技術問題而發生的事故。

(三)、破壞事故:係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條: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及造成事故的原因過程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員。

(一)、直接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直接關係的人員。

(二)、領導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領導(管理)責任的人員。

(三)、間接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間接關係的責任人員。

第十七條: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根據責任者在事故發生的過程中起的作用,確定事故責任大小。

(一)、完全責任:對事故發生起決定作用的人。(完全由於個人失誤所致)

(二)、主要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對事故的處理

第十八條:發生一般輕傷事故,根據情節給予主要責任者扣除當月考核分20-60分的處罰。

第十九條:發生一般重傷事故或2-3人輕傷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或處以當發放生活費的處罰。

第二十條:發生B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第二十一條:發生C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第二十二條:發生D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第二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開除留用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發生各類工傷事故,事故調查組可根據責任者的認識態度,工作表現,報請公司批准酌情減輕或加重一級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發生各類傷害事故的次要責任人和一定責任人員,均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二十六條: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含重傷)的單位,取消當年各類評比表彰資格,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第六章傷者的搶救與治療

第二十七條:發生工傷事故的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搶救傷者並與公司指定的醫院聯繫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對現場進行保護。

第二十八條:對於危重病人確實需要轉院或請專家會診的,由所在醫院提出,經生產品質處同意後實施。病人住院期間的滋補營養用藥按公司批准的醫療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傷住院,治療休息時間的證明應按公司員工醫療制度嚴格管理,違者應追究其責任,在醫院治療開出的休假證明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核批准後有效。

第三十條:員工工傷的搶救治療、住院、殘疾鑑定等費用均憑出院發票和上級醫療鑑定機構有效憑證,財務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在保險公司報銷。

第三十一條:以上各種費用均由單位安全員(或勞資員)在工傷者痊癒出院後一個月內核報,逾期不予以補辦。

第七章工傷事故傷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條:工傷事故傷亡者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在正常工作狀況下,因隔年度老工傷復發,需治療休息的,經公司指定醫院和生產品質處確認後,治療休息期間工資等待遇比照工傷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章不包括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未按規定及時上報、調查、處理的傷亡事故,不享受本規定待遇。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未涉及到的內容按照集團公司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符合國家法規的條款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適用於桂林海螺公司員工在勞動(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並由生產品質處歸口管理。

企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製度、衞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衞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衞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衞生、清潔。

3、每台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衞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衞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

第十條:不説任何不利於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准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宿舍裏嚴禁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衞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准同意後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得到公司認可後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衞生和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於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衞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第三十六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於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後,給予現金獎勵(1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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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日常管理規定範文

2。小公司制度範本

3。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4。圖書借閲管理制度範本

5。辦公室規章制度範本

企業管理制度13

一、工作內容:

1、燒好開水,保證上班前各辦公室開水供應;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辦公室的關燈、關電、關門;

4、待領導離開後方能最後離開。

第六條以上制度辦公室人員要嚴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監督。

目的:為徹底做好公司內部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氛圍,塑造清潔、整齊的廠容廠貌,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二、適應範圍: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三、公共場所環境衞生的要求和標準:

1、本規定中公共場所是指集團內公共通道、籃球場、羽毛球場、停車場等公共區域。

2、公共場所環境衞生的要求:

A、地面無垃圾、污垢、積水、落葉、水果皮、煙蒂等;

B、牆面無污垢、髒物,保持潔淨。

C、綠化帶要求定時修剪,保持水分充足,並隨時清掃殘枝落葉。

3、清潔要求和標準:

A、清潔工須每日將公共場所清掃一遍,有污垢處需要衝洗一遍。但必須保證每週沖洗兩遍。

B、清潔工要保證綠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時修剪枝葉,及時清除雜草、枯葉、垃圾等。

C、對於公共區域衞生的清掃,清潔工需在上班時間前一個半小時做好清掃,保證所有清掃工作、垃圾處理工作在上班前完畢;下班前再清掃一遍,須日掃日清。

D、對於花草,清潔工要定期(每週兩次,週三、週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規定:

A、集團所有幹部員工必須將垃圾(紙屑、煙頭、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隨地亂扔。

B、集團所有幹部員工不得在牆壁上亂塗亂畫。

C、集團所有幹部員工不得損害、折傷公司的一草一木。

D、嚴禁攜帶有包裝、有瓜果皮、紙屑的.食品進入公司內部。

對違反公司環境衞生管理規定者,一經發現、舉報或查處,將在公司保安的監督下,強制按要求義務清掃指定區域的衞生。

F、對於舉報違反環境衞生管理規定者,公司為其舉報者保密並獎勵10元/人·次。

G、對於員工在工作或搬運過程中不慎灑落在地面的紙屑、包裝盒、泡沫、垃圾等,清潔工和保安員有權可以要求當事員工將地面清掃乾淨;如果員工拒絕或態度惡劣,可立即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告,由人力資源中心將按照本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H、清潔工必須要按照規定和要求給予清掃公司內部所有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保安員要堅守崗位工作職責,對環境衞生的監督管理並要勇於值勤。

5、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原有環境衞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有異的,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6本管理規定歸屬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解釋。

企業管理制度14

1、根據公司確定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特色,制定年度生產計劃,上報公司領導審議。進一步制定具體的月度生產計劃及短期生產作業計劃,合理進行作業分配。

2、努力提高生產質量,定期培訓職工,提高職工業務素質。按照ISO9001:20xx標準,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各道工序的質量管理。

3、與財務部門協作,互通信息,掌握生產成本的變動情況,並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對策;處理好效率和效益的關係。

4、合理安排生產,保持生產均衡,保證上下工序間銜接合理。生產報表必須準確及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和各種生產資料。

5、及時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生產情況。

6、對公司設備管理負責,建立設備台賬;編制公司設備維修計劃;負責編寫設備的操作規程;負責對設備的維修,確保設備處於最佳運行狀態。

7、負責確保作業現場基礎設施適用,檢查安全和文明生產情況。

8、負責按包裝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包裝作業,使用適宜的`搬運工具和方法進行進出貨。

9、負責對庫房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0、負責組織對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組織車間對不同檢驗狀態產品進行分區擺放,並負責檢查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的維護情況。

12、定期檢查操作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以及工作環境的保持情況。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管理制度15

一、質量管理

1、各車間主任應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2、對生產中的關鍵過程要按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教育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要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三檢:自檢、互檢、巡檢)(要讓員工明白後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則)

4、各車間主任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車間要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二、工藝管理

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2、對新員工和工序變更人員要進行崗位技能培訓。

3、對材料進入車間後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方可投入生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4、嚴格執行標準,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報請生產技術部審批後方可用於生產,嚴禁私自修改。

5、生產線工裝應保持完好。

6、合理使用設備、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三、定置管理

1、各車間物料或產品應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間。生產加工部位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雜物。

2、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3、各車間要勤檢查、勤清理,對於產品要輕拿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4、加強各車間不合格品的管理,應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5、安全通道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動,並保持其清潔衞生。

四、設備管理

1、各車間的設備應指定專人管理。

2、堅持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

3、堅持“六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

4、設備管理要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故障。

五、生產車間管理

1、嚴格現場管理,要做到生產任務過硬、操作技能過硬、管理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想工作過硬。

2、經常不定期開展車間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的.自檢自糾工作。

3、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並提高各個崗位的技能要求。

4、各車間區域內應保持清潔,地面不得有積水,不得堆放垃圾。

5、車間內使用工具、設備附件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整齊有序。

6、堅持現場管理文明生產、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等現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設備不擦洗保養好不走,物料不按規定擺放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乾淨不走。

7、邊角料及廢料等分類放到指定地點存放。

8、認真考核,須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則。

六、安全生產管理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規定每個操作人員工作位置和活動範圍,嚴禁串崗;每個員工要養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自身的素質。

3、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確保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嚴禁違章作業。

4、經常開展安全教育,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5、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安全生產,防止生產工作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6、發生事故按有關規定及程序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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