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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契税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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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晚,桂林市房產管理局、桂林市財政局公佈了《關於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實行財政補貼通告》,對在桂林市五城區及臨桂新區簽訂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併到房屋登記部門備案且已繳納契税的購房户,提供所繳納契税相應的財政補貼,補貼起始時間為2014年12月1日。

按照該通知規定:凡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在桂林市五城區(象山區、秀峯區、疊彩區、七星區、雁山區)和臨桂新區簽訂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併到房屋登記部門備案且已繳納契税的購房户,給予所繳契税100%的財政補貼;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在桂林市五城區和臨桂新區簽訂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併到房屋登記部門備案且已繳納契税的購房户,給予所繳契税50%的財政補貼。

“930”新政出台之後,全國多地相繼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樓市的政策,桂林市借鑑其他城市的'成功作法對購房户進行契税補貼,對於刺激剛性需求入市將起到積極作用,預計12月份桂林市的樓市成交或將出現較為明顯的回暖。桂林也是2014年廣西首個出台相關財政補貼地方政策的城市,其他地區會否跟進尚待觀察。

據桂林市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政策是為了促進桂林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出台的惠民政策,對於穩定我市房地產市場是一大利好,對於桂林國際旅遊勝地的建設將起到推動作用。

標籤: 契税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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